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2025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审计服务采购公告

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2025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审计服务采购公告

为促进我市外经贸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根据《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商财发〔2024〕48号)、《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商财发〔2024〕59号)相关要求,我局已组织企业申报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2025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现就该项目审计服务采购进行询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欢迎符合条件且有决心承接该项目审计服务的供应商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

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2025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二)项目实施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

2.地点:贵港市。

(三)采购需求

按照《2024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商财发〔2024〕48号)、《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商财发〔2024〕59号)相关要求,对企业申报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材料进行审核,并分别出具审计报告。项目费用预算2万元,服务内容及要求如下:

1.审核项目单位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2.审核项目申报资料是否齐全,审核项目资金申报材料(合同、支付凭证、发票、银行回单等材料)真实性、用途和内容并确定申报项目的符合支持金额。

3.项目完成时间:2025年1月10日前。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的法人或社会团体。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具备专项资金项目的理念和思路,有承接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的能力和经验。

(四)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三年内承接的专项资金项目中没有出现安全、质量事故及涉及诚信的不良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三、供应商参加采购须知

评审当天需供应商到场并应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七份,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

1.企业简介;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报价书,根据服务内容和要求列出单项报价、单项合价、竞标总报价,格式自拟;

4.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5.纳税凭证(2024年任意3个月的纳税凭证);

6.社保凭证(提供正式员工至少3个月的社保证明);

7.服务承诺书;

8.承接过同类项目主要业绩情况(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四、项目评审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满足采购资质要求且按照评审标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序号

评审因素及分值

分值属性

评审标准

说明

1

本地化服务能力(10分)

客观分

是合法注册的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得10分。

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2

报价(40分)

客观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有效供应商价格分=(基准价/某有效供应商评标价) ×40分。


3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10分)

主观分

是否具备审计审查服务工作,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得10分。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4

纳税凭证(10分)

客观分

提供2024年任意3个月的纳税凭证。每少1个月扣1分,最低0分。

不提供不得分。

5

社保凭证(10分)

客观分

提供正式员工至少3个月的社保证明。每少1个月扣1分,最低0分。

不提供不得分。

6

服务承诺书(10分)

客观分

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承诺。

不提供不得分。

7

信誉业绩分(10分)

主观分

投标方承接过类似项目的得5分,未承接过类似项目的得0分;效果分5分,按好、中、差分别打分。

提供承接过类似项目的名称和承接时间及业主方名称,不提供的视为未承接过类似项目。

8

综合得分

=1+2+3+4+5+6+7+8(各项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报名时间及形式

1.报名形式:提交报名函,格式自拟,盖章,可到现场递交,也可发送至邮箱:ggswjwmk666@163.com。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9日。

3.报名地点:贵港市江北大道西段353号院贵港市商务局501室。

联系人:朱杰,联系电话:0775-*******

贵港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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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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