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法律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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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1、协助处理行政执法及后续非诉讼行政执行案,具体指处理追缴类行政处理案件(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追缴类行政处罚案件(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骗提骗贷案件(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企业拒贷案件、行政检查案件等,协助处理的案件(包括采购双方对案件名称的建立和变更)无论是何名称必须符合行政执法产生的行政执法案件及由此引起的非诉讼行政执行案的特性。做好案件的办理、报批、表格填写和文书拟制、案卷整理及归档等。
2、一般法律咨询:应采购人要求,协助采购人处理投诉、信访以及与行政执法案件有关的疑问解释(含电话咨询)。
3、提供法律意见:应采购人要求,对采购人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研究,参加行政执法制度和规定的修订等相关工作会议,按要求提供法律意见。
4、委托代理:根据相关授权委托,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各类案件(包括但不限于起草答辩状、上诉状、决定书、答复书,手机证据材料,撰写证据目录,起草辩论意见,出庭应诉等)。
5、法律培训和宣传:应采购人要求,对采购人指定的培训对象进行法律方面的业务培训;对采购人出台的制度、举措,重大或有影响的行为进行法律解读和宣传;协助采购人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6、其他:(1)如遇突发、紧急事件,应采购人的要求,法律服务团队应立即派出服务团队律师到场出席,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2)做好执法数据的统计、案件材料的扫描、录入等工作,按要求及时反馈、总结、汇报法律服务活动。
(3)针对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提出建议,对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中重大、疑难、复杂事项,组织团队开展专题研究,形成的理论实务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属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擅自公布。
(4)配合编写行政执法案件的典型案例,并提供相应的素材;配合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经验成绩总结并提出工作建议。
(5)应采购人要求完成其他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执行相关行业标准及采购人的要求。
三、技术规格:律所应驻派11人的服务团队,11人其中包含5名执业律师(含团队负责人)和5名法律专业人员,1人不做专业限制要求。律所驻派人员由维权服务部统一管理并根据分中心及管理部具体案件情况灵活调配。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服务时间1年,具体服务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1、法律服务团队应履行以下义务:
(1)法律服务团队在服务期内受理的所有案件不得无故拖延,所有案件均应按照程序办理;
(2)法律服务团队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律师团队;
(3)法律服务团队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工作时间、工作制度和相关规定;
(4)法律服务团队在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部门要求得时间内完成法律服务事项;
(5)法律服务团队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采购人委托的相关法律服务工作;
(6)法律服务团队应当根据法律做出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采购人利益;
(7)法律服务团队保守在办理政府法律事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采购人认为不能对外公开的信息;
(8)法律服务团队不得利用政府法律顾问名义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活动;
(9)法律服务团队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有关法律事务处理的意见;
(10)法律服务团队对与采购人交办的事项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公众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11)法律服务团队恪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忠于职守,依法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尽职尽责,提供全方位的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对提出的法律意见、起草的法律文书以及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12)法律服务团队在服务期内,不为与采购人存在利益冲突的相关方提供法律服务,并保证法律服务不存在双方代理等违反法律、执业律师纪律、执业道德等情形;
(13)法律服务团队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以及合同约定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2、法律服务团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关系:
(1)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法律服务,并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影响的;
(2)违反法律、法规或执业律师规范的;
(3)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
(4)有泄漏采购人信息或秘密的行为,并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影响的;
(5)故意损害采购人利益的。
3、法律服务团队违约赔付责任:
(1)法律服务团队未在约定的时限内完成工作,如未按规定的程序和步骤办理案件的,每个存在违约或违规的步骤应赔付违约金200元并在应计付费用中予以扣减;
(2)因法律服务自身原因导致程序不合法、文书不具有法律效力、超过法定期限、无法申请法律强制执行的,法律服务团队应赔付单个案件1000元并在应计付费用中予以扣减;
(3)由于法律服务团队自身原因导致采购人败诉、败复议的,法律服务团队应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每败诉、败复议一件应向采购人赔付5000元并在应计付费用予以扣减;
(4)由于法律服务团队自身原因给采购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采购人保留追究法律服务团队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验收标准:1、本采购项目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和采购人的考核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进行验收。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中标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费用。
1、付款方式:
付款人: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付款方式:(1)法律服务项目费用分五次支付。第一次为签订合同后的30个工作日支付总费用的20%,第二次为合同执行年度中的第3个月底支付累计支付不超过总费用的30%,第三次为合同执行年度中的第6个月底支付累计支付不超过总费用的50%,第四次为合同执行年度中的第9个月底支付累计支付不超过总费用的70%。
(2)第二、第三、第四次承办的案件数量分别达到当年合同约定案件数量的30%、50%、70%时,应约定支付阶段性费用,未达到的按实际承办案件数量计价支付。
(3)第五次为服务期结束经年度考核后支付累计支付不超过总费用的100%即176万元,支付时应先按承办的案件总数量计算服务费用,再结合年度考核结果和等级计价支付考核,结果合格的,支付时间为考核完成后的30个工作日内,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支付时间为整改完毕后的30个工作日内。
2、考核办法:详见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律服务考核办法及细则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签: 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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