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司2025年临时车辆驾驶服务项目-非招标公告
湖南公司2025年临时车辆驾驶服务项目-非招标公告
一、概述
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简称湖南公司)2025年临时车辆驾驶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响应人负责为湖南公司7台车辆提供至少8人的驾驶服务。
二、采购物资\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质保期限(月):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响应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2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法律及采购人企业规章制度的要求,按采购人需求及时、全面地开展服务工作。 2.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需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响应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2023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3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响应将被拒绝。 2.4 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采购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车辆驾驶服务类似业绩。有效证明文件为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响应予以否决。 2.5 信誉要求 2.5.1 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5.2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5.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2.5.4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2.5.5没有响应人禁止其响应的处理决定,未被响应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2.6 人员要求 2.6.1 项目管理人员 响应人须承诺为本项目配置1名项目经理。 2.6.2 驾驶员 响应人须承诺驾驶员配备数量满足采购人用车需求,用工符合劳动法相关要求。响应人须承诺服务期间不得随意更换驾驶员,确有特殊情况需更换时,需经采购人同意,履行相应变更手续,更换人员不得低于询比文件中对驾驶员的要求。 2.7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接受 2.8 其他要求 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4-12-20 10:00:00,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2024-12-17 10:00:00至2024-12-20 10:00:00,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下载询价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请于2024-12-20 10:00:00,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5.2 逾期将无法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0万元项目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12-20 10:00:00
6.2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国家管网供应链系统
七、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张弨
联系电话:186*****097
电子邮件:zhangchao05@pipechina.com.cn
标签: 临时车辆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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