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平乐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陆川县珊罗、平乐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LCSZ*******)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陆川县珊罗、平乐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工程已由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玉发改环资【2016】号69、70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陆川县小城镇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广西陆川县珊罗、平乐镇
建设内容:
标段一:广西陆川县珊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详见本工程可研报告)范围内的勘察、设计(设计阶段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采用ACM生物反应器处理工艺);
标段二广西陆川县平乐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详见本工程可研报告)范围内的勘察、设计(设计阶段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采用ACM生物反应器处理工艺)。
合同估算价:
标段一:1506.14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上控价:37.87万元;工程施工费上控价:1051.84万元;暂列金额:416.44万元(暂列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作为竣工结算))。
标段二:1480.29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上控价:44.51万元;工程施工费上控价:1236.37万元;暂列金额:199.41万元(暂列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作为竣工结算))。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365 天(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不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7 年 1月至2017年 12 月。
招标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阶段: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设计阶段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设计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且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承包人编制的工程预算由招标人和陆川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设计内容包括工程勘察、建筑、结构、装修)。(经业主方确定的设计任务书范围内的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方承担责任)、采购(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等)、施工(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标段划分:
标段一:广西陆川县珊罗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标段二:广西陆川县平乐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环保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执业证书;
3.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的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本项目划分标段:标段一、标段二。
3.6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30日至2016年12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陆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楼(陆川县温泉镇陆兴路北段城北大广场南)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6年11月30日至2016年12月6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7:30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陆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楼(陆川县温泉镇陆兴路北段城北大广场南)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3 技术资料押金 0元。【备注:技术资料的发放须进入当地指定的交易中心,退还技术资料同时退还押金(不计利息)。技术资料押金须于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退还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22日10时 00分,地点为陆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陆川县温泉镇陆兴路北段城北大广场南)。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陆川县小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礼奎 联系人:钟文、郑辉海
电话: 181*****001 电话:****-******* 150*****036
地址: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招标人:广西陆川县小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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