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手写信息数字签名系统 | 手写数字签名系统用于实现数据采集、数据格式处理、手写数字签名、签名验证、数据交付等功能。 | 台 | 1 |
2 | 电子病历移动签署系统 | 针对患者或家属签署无纸化的主要难点与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等,提出了卫生业务无纸化移动签署解决方案,实现对患者及患者家属信息采集(手写轨迹,指纹采集,人像采集等)完成电子病历移动签署。 | 套 | 1 |
3 | 手写信息数字签名板 | (无线)基本信息:10.1寸液晶显示屏,Android12操作系统,支持国密算法、手写签名、指纹采集、人像采集等;CPU:8 核,2.0GHz;内置密码芯片和设备证书。 | 台 | 8 |
4 | 手写信息数字签名板维护费 | 为手写信息数字签名终端的签名服务进行延续维护,有效期一年。 | 套/年 | 8 |
5 | 设备证书 | 标识设备的网络身份。 | 张/年 | 1 |
6 | 系统集成服务 | 签名服务与各业务系统集成、上线工作。 | 套 | 1 |
序号 | 功能指标 |
1 | 申请和获取签名数字证书。根据签名业务及签名人鉴证信息,向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证书服务平台申请颁发数字证书。 |
2 | 通过手写数字签名终端,获取签名人手写签字笔迹,作为数字签名可视化展现效果图示。 |
3 | 使用数字签名密码算法,对知情同意书进行密码运算,保护知情同意书的有效性。 |
4 | 实现将不同格式的知情同意文书数据转换为PDF版式。 |
5 | 提供知情同意书的存储、归档、展现、验证举证服务。支持知情同意书共享、同步到电子病历系统。 |
6 | 设备签名统计:支持统计手写板移动设备的签名数量。 |
7 | 证书统计:对事件型证书的签发量进行统计,支持按年、按月、按日、按小时进行统计,提供统计图表,同时提供统计二维码,支持以扫码方式将证书统计数量同步到云端。 |
8 | 提供Java 等主流开发API。 |
9 | 业务处理能力不小于108000笔/小时。 |
10 | 适用环境:千兆环境,并发用户多。 |
11 | 算法支持:SM2、SM3、SM4、SHA256、RSA。 |
12 | 硬件配置:2U机架式设备,8核2.8GHZ,内存:2*8G;硬盘:4TB;网口:2*100/1000M自适应网口;550W 1+1标准服务器冗余电源。 |
13 | ▲产品需经过漏洞覆盖测试,具备《信息技术产品安全测试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4 | ▲产品具备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5 | ▲产品具备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检测证书》 |
序号 | 功能指标 |
1 | 支持患者预览与签名的文档,通过电子化方式,将电子病历安全合法的推送到移动端,采集患者及家属签名、指纹、照片等信息; |
2 | 手写数字签名:基于可靠的签署行为数据,实现签名人对电子文件可靠的手写数字签名; |
3 | ▲手写批注:通过手写签名板获取签名人手写批注笔迹图片,支持多字多行批注,在签名文档上进行可视化展现(提供功能截图加盖印章); |
4 | 患者管理:可根据科室编号/名称及患者编号/名称查询患者信息; |
5 | 患者文书管理:查看未签文书及已签文书、查询签署异常列表,可展示患者签署文书数据情况; |
6 | 系统可支持照片采集、摄像、录音等扩展接口,根据客户的需求选择信息鉴定模式; |
7 | 配置管理:可配置是否开启系统自动删除缓存文书及删除缓存时间天数;可配置是否开启推送业务系统文书失败后再次推送; |
8 | 科室管理:可以手动添加或批量删除科室; |
9 | 统计管理:提供系统审计管理签名数据管理; |
10 | 支持患者预览与签名的文档,通过电子化方式,将电子病历安全合法的推送到移动端,采集患者及家属签名、指纹、照片等信息; |
序号 | 功能指标 |
1 | 手写签名采集/回放:通过手写签名板获取签名人手写签字笔迹,作为数字签名可视化展现效果图示。 |
2 | 行为证据采集:支持通过设备(指纹仪等)采集指纹生物特征等,形成签名行为的证据链。 |
3 | 手写批注采集:通过手写签名板获取签名人手写批注笔迹图片,支持多字多行批注,在签名文档上进行可视化展现。 |
4 | 采用最先进的电磁压感响应技术,可以精准采用最先进的电磁压感响应技术,可以精准采集手写笔迹每一点的坐标、压力坐标、压力与速度, 实现对签名人手写生物特征指纹的完整采集 。 |
5 | 数据加密处理:内置加密芯片,支持国密算法对数据进行加密处理,保障数据安全。 |
6 | 显示屏尺寸:10.1寸。 |
7 | 屏幕比率:16:10。 |
8 | 分辨率:1280*800。 |
9 | CPU:八核ARM 2.0GHz;内存:2G,存储:16G;TF卡:最大支持128G; |
10 | 高清单目摄像头:前置200万像素,后置500万像素; |
11 | 指纹规范:感应阵列256*288 |
12 | 通讯:支持双频WiFi,2.4G、5G;支持蓝牙,BT5.0;配置4G全网通 |
13 | 电池容量:标配8000mAH,待机时长:96h |
14 | ▲内置密码模块具备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且满足密码模块安全等级第二级相关要求(提供证书证明材料)。 |
序号 | 参数要求 |
1 | 标识设备网络身份 |
2 | 证书格式标准遵循x.509v3标准 |
3 | 支持存放介质:专用密码设备 |
序号 | 功能指标 |
1 | 提供标准统一的对外集成接口 |
2 | 提供远程技术支持 |
3 | 提供完整的测试流程供集成商测试 |
4 | ★投标人须充分调研医院现有业务系统现状,提供契合医院的集成服务方案,患者签名相关系统接口、服务类型须和医院现有医护技电子签名系统形成医疗文书电子签名安全闭环,并完全兼容医院现有时间戳服务器,为患者签名提供可信时间戳,投标时提供书面承诺函。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及分值 | 满分 |
1 | 价格(15) | 价格分 | 将所有通过符合性筛选的投标报价中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分。 | 15 |
2 | 技术部分(65) | 技术指标 | 全部满足招标文件产品要求得满分,带★指标为实质性指标,如有不满足的,做无效投标处理,带▲指标如有不满足的,每条扣2分,其他指标如有不满足的,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时提供技术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五 技术响应及偏离表” | 30 |
2 | 技术部分(65) | 技术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患者可信电子签名服务方案优劣(全面性、针对性、合理性)进行比较评分,技术方案满足或优于项目需求的得10分,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得5分,不符合项目需求或不提供得三分或不得分。 | 10 |
2 | 技术部分(65) | 实施方案 | 根据投标人项目实施方案优劣(全面性、针对性、合理性)进行比较评分,方案优于项目需求的得10分,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得5分,不符合项目需求或不提供不得分。 | 10 |
2 | 技术部分(65) | 验收方案 | 根据投标人项目验收方案优劣(全面性、针对性、合理性)进行比较评分,方案满足或优于项目需求的得10分,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得5分,不符合项目需求或不提供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10 |
2 | 技术部分(65) | 售后服务方案 | 根据投标人项目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优劣(全面性、针对性、合理性)进行比较评分,方案优于项目需求的得5分,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得3分,不符合项目需求或不提供不得分。 | 5 |
3 | 商务部分(20) | 企业综合实力 | 1.投标人具有ISO22301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得3分;2.投标人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运行维护三级及以上得3分;3.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CS3级及以上)得3分;此项最高9分。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9 |
3 | 商务部分(20) | 产品研发能力 | 投标人或所投厂商具有CMMI证书,取得CMMI3级得1分,CMMI4级得2分,CMMI5级及以上得3分。此项最多3分。(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3 |
3 | 商务部分(20) | 实施团队 | 1.针对本项目提供专业的项目方案设计人员,并具有CISSP资质,投标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多1分。2.针对本项目提供专业的信息安全保障人员,并具有CISAW安全集成(专业级),投标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多1分。 | 2 |
3 | 商务部分(20) | 项目案例 | 投标人或所投厂商具有自2021年12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患者电子签名相关类似案例,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投标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6 |
投标货物、服务名称 | 投标报价 |
如东县人民医院患者端数字证书采购及服务项目 | 大写:小写: 元(人民币) |
序号 | 产品名称 | 磋商文件参数要求 | 投标产品参数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1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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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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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备注 | | | | |
项目 | 磋商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
免费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 | | |
合同签订 | 详见磋商文件 | | |
供货时间及地点 | 详见磋商文件 | | |
付款方式 | 详见磋商文件 | | |
安全责任 | 详见磋商文件 | | |
其他相关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 | | |
备注 | | | |
序号 | 货 物 名 称 | 品牌、规格、型号、配置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 | 合计金额 |
1 | | | | | | |
如 东 县 人 民 医 院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 如东县人民医院患者端数字证书采购及服务项目
采购人名称: 如东县人民医院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二O二四年 十二月十七日
总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6
第三章 项目需求 19
第四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24
第五章 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36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如东县人民医院患者端数字证书采购及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如东县限额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 12 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RMYY
202*****001项目名称:如东县人民医院患者端数字证书采购及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40 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40 万元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要求本项目自合同正式签署生效起2个自然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 12 月 17 日至2024年 12 月30日
地点:“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 ”
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 ”,并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 12 月 30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 ”参加开标会议。
五、开启
时间:2024年 12 月 30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 ”参加开标会议。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磋商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
2、对项目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要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向采购人指出,由采购人答复;对项目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询问、质疑向代理机构指出或采购人指出。
3、特别提醒:
3.1.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对现场的集中踏勘,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登陆“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 ”下载采购文件等。
3.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 ”参加开标会议(不见面开标的系统网址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需要进行响应文件的解密,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将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联系电话:0513-
********。
3.3.解密时间:投标人解密限定在采购人确定解密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如因投标人个人原因,未在限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将退回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4.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必须自行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网的项目投标方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否则拒收响应文件。
3.5.本工程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后,必须提供肆份使用系统打印出来(加盖公章)的完整的响应文件交招标代理(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如东县人民医院
地址: 如东县城中街道江海西路
联系方式:0513-
********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海锋
联系电话: 051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方式
1.1 本次招标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供应商
2. 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 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4.投标费用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
5.1 供应商一旦领取本采购文件并决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采购文件领取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采购文件是否损害其自身权益。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二、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构成
6.1 磋商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项目需求
(4)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5)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3网址:
(1)投标人在如东县限额交易网(http://www.rudong.net/web/index→项目投标方)的项目投标方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
(2)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对现场的集中踏勘,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登陆“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下载采购文件等,登陆地址“(http://www.rudong.net/web/index”。)”
(3)不见面开标的系统网址为http://www.rudong.net/web/index。
7.磋商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投标截止期5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认为已发布的磋商文件确有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发布更正公告。
8.磋商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采购人均可以以补充文件的方式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8.2采购人有权按规定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8.3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构成
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按本采购文件详细编制。
10.2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10.3响应文件参照响应文件格式中“投标主要文件目录”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由于不按要求编排,编排混乱等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2.投标分项报价表
12.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服务的品目等中文说明。每项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2.2有关费用处理
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货物(含耗材、备品备件)、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系统调试、维护保养、税金、驻场服务人员等所需的一切费用。
12.3其它费用处理
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2.4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货物或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报价表要求的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2.5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⑴项目总价:包括买方需求的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
⑵项目单价按投标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
13.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货物(服务)说明
13.1对磋商文件中的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14.服务承诺的情况介绍
14.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磋商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15.1 投标人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1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磋商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45日历日。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7.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采购人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第16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8.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8.1供应商按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编写响应文件。
18.2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或红色实物章印)。
18.3本项目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供一正三副的纸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内所有材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实物公章)送至代理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纸质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19.响应文件的递交
19.1投标人应当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rudong.net/web/index)——“项目投标方”《操作手册(投标人)》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20.投标截止日期
20.1 投标人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0.2 招标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1.迟交的响应文件
21.1 采购人将拒绝并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2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响应文件的撤回
22.1.1 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
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投标人)》。
22.1.2 投标人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22.2 响应文件的修改
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投标人)》。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
22.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评审的程序和内容
23.开标
23.1采购人将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在不见面开标的系统参加开标活动,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投标人)》,具体查阅路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rudong.net/web/index)——“项目投标方”。
23.2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在不见面开标的系统中进行开标,分两阶段进行,价格标开标时公布各投标人的《投标函》。
23.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响应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按照《操作手册(投标人)》执行。
24.成立竞争性磋商小组
24.1 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4.2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4.3 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24.4 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25.评审程序、内容
25.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招标人、评委、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5.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25.3在评标期间,招标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联系。
25.4 招标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25.5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评标结果公布见如东限额交易网。
26.投标的澄清
26.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以电子函件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26.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6.3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7.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信证明文件、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27.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7.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7.3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出最终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7.4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倡导诚实报价,如磋商文件没有重大修改的,最后报价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高于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2)最后报价应包含本次项目的所有费用。
27.5已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27.6磋商时间由磋商小组掌握。
28.无效投标条款和项目终止条款
28.1无效投标条款:
(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模糊、无法辩认的;
(2)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对采购文件未能作出全面实质性响应或对采购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供应商有欺诈行为或隐瞒自身违规问题的,提供虚假材料的;
(7)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的;
(8)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9)投标报价表中的报价与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总价不一致的;
(10)投标人单位名称与报名时所登记的单位名称不符的。
(11)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24.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所有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项目发生重大变化,采购人暂时不能确定需求或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
28.3变更为其他方式招标的情形: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及磋商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规定或经批准可以2家的情形除外),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人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经批准后将视情采取其他方式继续组织采购。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磋商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
28.3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及磋商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规定或经批准可以2家的情形除外),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人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经批准后将视情况采取其他方式继续组织采购。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磋商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
六、定标
29.确定中标单位
29.1磋商小组将仅对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9.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向采购人推荐出不少于三名中标候选人。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能作为中标、成交的保证。
29.3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多名候选人的根据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一名中标人。
29.4评审结束后,中标人名单将在“如东县限额交易网”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
29.5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人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人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此情况下一经认定,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30.质疑处理
30.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0.2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30.3未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30.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4)提起质疑的日期;
(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0.5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30.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30.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将在收到参加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0.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31.中标通知书
31.1中标结果质疑期满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1.2 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人,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
31.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32.签订合同
32.1中标人必须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32.2 磋商文件、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2.3在合同签订之前,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单位的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现中标单位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招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在标书有效期内另行评定中标者,或重新招标。
32.4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随意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3.货物和服务的追加、调减
3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价格水平、合同及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33.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33.3项目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添购时,由于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可以继续从中标人处按照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添购,且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的价格水平不得超过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水平且低于当时的社会平均价。货物和服务的添购,应在本次政府采购合同的基础上,另行签订货物和服务的添购合同。
33.4投标人如对本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包括详细方案、技术参数、技术需求和服务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等)有疑问或不明之处,可与采购人联系。采购人对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有解释权。在招标过程中如出现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疑问,由采购人负责并按规定进行答复。
34.履约保证金
34.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中标价的3%的履约保证金,交到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如果成交供应商不同意按照规定去做,采购人有权取消本次采购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人可重新采购。
34.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项目在合同履行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凭采购人签署的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证明(证明格式自定,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履约保证金收条原件,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履约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第三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背景
如东县人民医院根据卫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指导,一期已建设医护人员电子签名,实现了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电子签名服务。而随着医院信息化建设及医疗业务的逐步推进,根据电子签名服务建设方案的长期规划,在全院无纸化的长远规划上,医院现有的患者知情同意书类文档签名需要进行无纸化签署,在此过程中,需要建设一套可信患者手写签名体系,逐步形成实现覆盖全员医护技患的医院电子签名服务体系。
本次项目建设目标:建立面向患者的无纸化电子签名服务;建立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提供的大众用户(患者、家属)证书服务模式,具有法律效力,提供支持签名、指纹等多种方式的可靠的认证方案。
1.2项目建设遵循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设技术解决方案(试行)》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卫医政发〔2010〕24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医院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
二、项目需求清单
三、技术部分要求
手写信息数字签名系统
电子病历移动签署系统
手写信息数字签名版
设备证书
系统集成服务
四、商务部分要求
1、交付时间:要求本项目自合同正式签署生效起60个自然日内完成。
2、服务有效期:1年。
3、实施要求:投标人提供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包含实施人员组织、项目组织结构、项目管理等内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所有产品的制造商须为具备工信部《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及国家密码管理局《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权威CA机构(电子认证制造商),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作无效投标。
4、售后服务要求:
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服务理念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按照投标技术方案提供系统集成技术支持服务;
证书服务期不低于一年,质保期内服务免费。如发生质量问题,中标方须承担修复责任,如对医院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中标方赔偿;
在系统建设、使用、运维等过程中遇到问题时,都能够得到投标人相应的技术支持与帮助;
提供7×24小时热线电话、远程网络、现场等技术支持服务,对于系统故障,要求提供快速响应机制,满足医院业务连续性要求;
所有维护服务均参照且不低于原厂商标准维保服务标准。
5、培训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操作培训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方式、培训课时及培训内容、培训目标成果等内容。
五、验收及付款方式
1、验收:项目交货完成后由采购人按规定组织验收并签发验收单。如供需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对本项目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以有权鉴定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结果为准。
2、付款:成交供应商凭采购合同及正式发票向如东县人民医院按规定进行资金结算。
第四章 评分标准
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
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按评审后各评委打分算数和的平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产品性能部分的得分优劣顺序排列。评委会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按照各供应商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
2.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3.磋商小组会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人的最低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会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4.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规定确定成交人,成交候选人有涉及对标书实证性内容的隐瞒、欺诈或违法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二、评标标准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磋商小组将按下列评分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
注:倡导公平竞争,反对低于成本恶意竞争。投标人应按照市场规律,合理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投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报价部分作不得分处理。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1.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如部分材料无法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中制作或上传,可将材料制作后上传在资审文件、技术标文件、经济标文件相对应的其它材料中。
2.响应文件由资审文件、技术标文件、经济标文件三部分组成。请供应商根据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在以上三部分中分别上传响应的材料,响应材料须为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或复印件加盖红色实物公章。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的文件格式与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不一致时,以采购文件要求的为准。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的不可打印填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一、资审文件(不能出现技术标、经济标,上传至资审文件部分)
文件1 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一、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文件2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书,授权书格式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书格式”。后附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红色实物公章)或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注:如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或自然人本人投标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红色实物公章)或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件。
文件3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色实物公章)或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如为自然人投标无需提供营业执照)。
文件4 投标人所投所有产品的制造商为具备工信部《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及国家密码管理局《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权威CA机构(电子认证制造商)证书复印件(加盖红色实物公章)或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文件5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三、投标函格式”。
文件6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格式见“附件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二、技术标(不能出现经济标,上传至技术标--方案部分)
1.评分标准中技术部分、商务部分须提供的相关得分佐证材料。
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技术材料。
三、经济标(上传至经济标-投标函部分)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四,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或红色实物章印)。
投 标 响 应 文 件
(资审文件/技术标文件/经济标文件)
项 目 名 称:
供应商名称 :
日 期 :
附件一、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 _(项目名称)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
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承诺人名称(公章):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姓名)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如东县人民医院患者端数字证书采购及服务项目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务。
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承认。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附: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附件三、投标函格式
致:如东县人民医院
根据贵方的如东县人民医院患者端数字证书采购及服务项目采购文件,正式授权下述(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我方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
2.我方完全理解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的资格。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若有),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4.我方完全理解全部采购文件内容及相关的补充文件(若有),不存在任何误解之处,同意放弃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
5.我方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7.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采购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8.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绝无任何遗漏、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无如实告知之处,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和相关的处罚。
9.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我方愿意在签订合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遵守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且无任何异议。
如果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 户:
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姓名(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年月日
附件四、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无需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投标仅须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①本报价一览表须打印填列,报价可保留二位小数,本报价为非最终报价。
②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40万元整,本投标报价表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否则对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附件五 技术响应及偏离表
注:1.如投标产品(服务)的技术要求与本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完全一致,则投标供应商必须填写此表。未填写的内容视为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要求。
2.“偏离情况”应填写“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3. 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投标单位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 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如各项商务条款已在投标方案中详细说明,则该表只需填写是否响应。不响应本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小组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未在投标文件中单独说明的,投标人可在此表中承诺或说明。
投标单位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供需合同
甲方(需方): 签订地点:
乙方(供方): 签订时间:
根据 中标(成交)通知书,供需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供需合同:
一、货物清单
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
三、交货时间:接收订单 工作日送货上门。
四、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所供商品必须为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的全新正品。国家有统一技术标准的,不低于国家标准。如需方有特殊要求,按采购文件中有关条款执行。
五、免费质保期为 个月。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有关条款执行。
六、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交货前风险及费用由供方承担。
七、验收:由需方按采购文件相关要求组织验收。
八、付款:由需方按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付款。
九、担保条款:供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向需方交纳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元。该款在 / 后由需方退还供方。
十、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均须依照下列约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⒈ 供方不能交货及需方中途退货,按照违约部分货款总额的 2 %结算。
⒉ 供方逾期交货及需方逾期付款,则按照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每日万分之 五结算。
⒊ 供方交付的货物质量存在重大问题的,需方有权视为不能交货或逾期交货,并由供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当地相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以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⒈ 本合同条款;
⒉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文件和供方应标文件;
⒊ 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供需双方签署的全部文字和图片资料;
⒋供需双方其它按规定约定事宜。
十三、本合同内容如有冲突,以政府采购文件为准。
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五、合同备案:本合同一式肆份。
甲方(需方)(盖章): 乙方(供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