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园开发区森林防火综合监测管理系统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蠡园开发区森林防火综合监测管理系统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蠡园开发区森林防火综合监测管理系统服务采购项目(ZJZT-2024-*****),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1.1.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蠡园开发区森林防火综合监测管理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1.1.2招标范围:拟采购拟采购无锡市蠡园开发区森林防火综合监测管理系统服务项目中所需的森林防火软件扩容、林地三维建模、森林防火硬件及安装接电、传输服务和运维及网络安全服务。

1.1.3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含税金额555.89万元。本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其中标段1采购含税预算为99万元(税率6%);标段2采购含税预算为46.92万元(税率6%);标段3采购含税预算为238.73万元,其中设备部分采购含税预算232.43万元(税率13%),安装接电部分采购含税预算6.3万元(税率9%);标段4采购含税预算为48.24万元(税率6%);标段5采购含税预算为123万元(税率6%)。

1.1.4项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1.1.5(标段1)(1)项目期限:项目自启动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项目一期系统上线。

(2)维保期:项目整体维保期3年。

1.1.6(标段2)项目期限:项目自启动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建模任务,并出具建模成果。

1.1.7(标段3)(1)供货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交货至指定地点。

(2)质保期:5年(甲方验收通过之日起算)。

(3)工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工。

(4)保修期:5年(甲方验收通过之日起算)。

1.1.8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招标人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1.1.9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2本项目划分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序号

标段名称

采购内容

项目地点

质量标准要求

技术标准要求

1

森林防火软件扩容

拟采购原有森林防火软件平台扩容,包括SAAS化改造,新增音柱管理模块、无人机巡护管理模块、融合通信模块以及基于微信的小火早期协同处置闭环模块等。

江苏省无锡市(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招标人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详见技术规范书

2

林地三维建模

采购内容包含蠡园开发区所有林地的三维模型,并整合到森林防火系统中。

3

森林防火硬件及安装接电

采购包括15台热成像四目云台,36台人脸抓拍摄像机,18台声光警戒摄像机,30套移动执法仪,各类型服务器等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安装接电服务,所有设备均需含5年设备质保服务。

4

传输服务

采购包括33条100M前段VPN专线、1条500M汇聚专线扩容、2条200M政务网专线、1条互联网出口专线及1条指挥中心访问千兆专线等。

5

运维及网络安全服务

采购包括协管维护服务、无人机巡检服务及网络安全服务。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2投标人需在投标函中明确中优先顺序。若未填写,按标顺序由小到大执行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1: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总价******.27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标段2: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总价******.48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标段3: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总价*******.86元,其中设备部分不含税限价*******.62元,安装接电部分不含税限价*****.24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标段4: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总价******.45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标段5: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总价*******.35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标段1:

2.1.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业绩要求:自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软件平台建设或软件服务类)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1)若提供单项合同的,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若是框架合同,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复印件以及能显示对应关系的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若同时提供采购订单和结算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3)项目业绩数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数计算,即同一框架协议下具备多个采购订单,认定为一个项目业绩。4)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控股及管理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自然人股东: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高级管理人员: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12月0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9年12月0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12月0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无锡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全国级/江苏省级/无锡市】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在本项目招采活动中串通投标的。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标段2:

2.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业绩要求:自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建模类)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1)若提供单项合同的,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若是框架合同,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复印件以及能显示对应关系的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若同时提供采购订单和结算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3)项目业绩数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数计算,即同一框架协议下具备多个采购订单,认定为一个项目业绩。(4)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控股及管理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自然人股东: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高级管理人员: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12月0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9年12月0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12月0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无锡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全国级/江苏省级/无锡市】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在本项目招采活动中串通投标的。

2.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3标段3:

2.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业绩要求:自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视频监控设备供货类)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1)若提供单项合同的,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若是框架合同,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复印件以及能显示对应关系的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若同时提供采购订单和结算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3)项目业绩数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数计算,即同一框架协议下具备多个采购订单,认定为一个项目业绩。(4)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

(3)资质及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人员及资质:

1)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有效期内的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注: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旧资质的等级认定标准均按住建部最新要求执行。);

3)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4)项目负责人: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证书须体现有效期(若有))、劳动合同或投标截止月近六个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社保若非投标人或其下属分支机构缴纳的,须补充提供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及劳动者三者间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派遣协议、委托协议等)。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控股及管理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自然人股东: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高级管理人员: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12月0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9年12月0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12月0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无锡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全国级/江苏省级/无锡市】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在本项目招采活动中串通投标的。

2.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投标;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主要投标产品(热成像双目中型云台摄像机、人脸抓拍摄像机、声光警戒摄像机)的授权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授权函及质保承诺函(质保期:5年,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授权函、质保承诺函原件。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则该制造商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供制造商承诺函及质保承诺函原件(质保期:5年,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时)。

2.3.5投标产品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本次采购所涉及的全部规格型号产品且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指标要求。

2.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4标段4:

2.4.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业绩要求:自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传输线路类)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1)若提供单项合同的,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若是框架合同,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复印件以及能显示对应关系的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若同时提供采购订单和结算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3)项目业绩数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数计算,即同一框架协议下具备多个采购订单,认定为一个项目业绩。(4)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控股及管理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自然人股东: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高级管理人员: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12月0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9年12月0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12月0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无锡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全国级/江苏省级/无锡市】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在本项目招采活动中串通投标的。

2.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5标段5:

2.5.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业绩要求:自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运维或网络安全服务类)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1)若提供单项合同的,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若是框架合同,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复印件以及能显示对应关系的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若同时提供采购订单和结算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3)项目业绩数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数计算,即同一框架协议下具备多个采购订单,认定为一个项目业绩。(4)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控股及管理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自然人股东: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高级管理人员: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12月0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9年12月0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12月0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无锡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全国级/江苏省级/无锡市】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在本项目招采活动中串通投标的。

2.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7日13时00分至2024年12月23日16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正常发售)。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2.2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元)整,售后不退。通过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标书费缴纳。转账成功后,请电话告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孙女士 132*****212。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注册: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入口为“供应商登录”);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操作手册完成在线注册,注册提交审核后可提醒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孙女士 132*****212)查看审核状态以便及时审核。注册步骤、支付步骤详见网站首页【供应商使用系统需知-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点击“供应商登录”,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标书费缴纳。

4.4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招标文件款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发至获取文件时填写的电子邮箱,请注意查收。

4.5其他注意事项:

4.5.1已完成招标文件、格式文件下载的潜在投标人,还须在江苏省通信建设交易中心网站(http://47.96.125.164:8060)入库。已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交易中心平台点击本项目专属页面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确认。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先入库,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以纸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若投标人以纸质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则应在5.1条款载明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领智路56号星河world产业园2号楼西塔1楼107。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及CA办理

6.1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操作咨询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工作日8:30-17: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江苏省通信建设交易中心(http://47.96.125.164:8060)、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和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

地 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82-3号太湖智谷科技园C4号楼

邮 编:******

联 系 人:沈经理

电 话:0510-********

传 真:/

电子邮件:shenkh@chinatowercom.cn

网 址:http://www.tower.com.cn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邮 编:******

项目负责人:孙亚楠、洪校辉、姜易舟、郭瑜、刘媛

电 话:132*****212156*****632151*****412

传 真:/

电子邮件:sunyanan.gyl@chinaccs.cn

网 址:https://zjzt.chinaccsscm.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 号:311*****193********(特别提示:账号随项目变化,本项目以此账号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7日

,无锡市,无锡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系统 森林防火 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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