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堰初级中学食堂音响系统招标公告
草堰初级中学食堂音响系统招标公告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湖县草堰初级中学食堂音响系统采购项目在系统内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建湖县草堰初级中学食堂音响系统采购项目。
施工地点:建湖县草堰初级中学。
工程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付款方式:供货安装验收合格后付款80%,余款20%转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支付货款时须提供正式发票)。
二、投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经济实体。
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项目的经营资质和能力。
3.投标人无分包、转包权。
4.开标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开标地点:县教育大厦12楼会议室(报价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达现场)。
6.报价文件组成:
①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盖章);
②投标人相关项目的经营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盖章);
③报价表 (报价必须打印,密封递交,并加盖单位印章,手写无效);
④报价人身份证复印件。
7.报价人在开标前须向招标单位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整。报价后,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等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确定后全额无息退还。
8.投标时将报价文件密封递交,并注明报价项目、报价单位名称和加盖单位印章。
三、评标原则
评标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最低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本标段设定最高限价,投标时公布,高于最高限价无效)。投标单位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格文件,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确认参与报价后放弃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将予以公示并记入诚信档案。达不到上述投标要求的报价表作废标论处。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3日-2016年11月30日下午5:00点前。
2.报名地点:建湖县草堰初级中学 联系人:唐林修 158*****488
3.招标监督机构:建湖县教育局监督电话: ******** ********
建湖县草堰初级中学
2016年11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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