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涉案物品一批2024年第十四批“第二标的”[招标公告

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涉案物品一批2024年第十四批“第二标的”[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涉案物品一批(2024年第十四批)项目编号*******C
委托方珠海市公安局委托方联系方式0756--*******
公告开始日期2024年12月17日公告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0日
批准机构珠海市公安局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委托方所属地市属项目(标的意向)其他
项目概况1、第一“标的”:为酒一批,(交易底价:******.00元,保证金:*****.00元,报价幅度:*****元/次); 2、第二“标的”:为电子产品一批,(交易底价:******.00元,保证金:******.00元,报价幅度:*****元/次); 3、第三“标的”:为化妆品、硬盘等一批,(交易底价:*******.25元,保证金:2*****.00元,报价幅度:*****元/次); 4、第四“标的”:为干货一批,(交易底价:*****.50元,保证金:*****.00元,报价幅度:5000元/次); 上述“标的”具体规格和型号详见《涉案物品详细清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保证金缴纳类型按标的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1、“标的”为珠海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依法处置的涉案财物(不涉及珠海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依法处置的侵权货物),上述标的不作为市场流通保证,如需进入市场流通环节,请买受人自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进入市场流通环节所需手续和相关证照及中文标签等。
2、所有竞价“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所列品牌、型号、容量、规格、清单,均为参考。委托方和交易中心声明不承担标的品质、真伪、安全性能、瑕疵担保及其他相关责任,请竞买人谨慎竞价。
3、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即视为对竞价物品完全了解,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及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并接受竞价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及权利负担。如出现无法预知的风险,责任一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本“标的”干货类涉案物品重量包含必要包装(±3%)。
5、本“标的”按其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数量和真伪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6、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人自行办理。
7、转让方向中标人移交的“标的”物按存放现状进行交付,以中标人竞价前对标的物的了解、实地察看为移交依据,评估报告所列清单内容只作参考,而“标的”物所存在的任何风险如品质、真伪等由中标人自行判断和承担。
8、意向竞买人须联系委托方对“标的”进行现场査勘,没有对“标的”进行查勘者被视为接受“标的”现状。竞买人网上报名视同竞买人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竞买人不得在中标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质量、规格、真伪等提出异议。
9、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可自行在珠海产权交易系统下载中标通知书。
10、委托方移交的资产以清单的内容及竞买人竞价前对“标的”物的了解、实地察看为依据。委托方不保证移交的“标的”物无瑕疵,中标人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资产。
11、竞买人需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网络竞价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竞投资格的竞买人需进入资金结算管理系统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项目的每一个标的都有唯一对应的子账号,竞买人必须按照标的的子账号缴纳足额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时间为准,竞买人可在资金结算管理系统自行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成功到账的到账状态显示为“缴纳成功”,为避免与银行系统对接造成到账延迟,建议竞买人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最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买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
12、竞买人不得由他人代付保证金和成交价款(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
13、“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人自行处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与委托方办理有关交接手续,1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提取完毕,逾期办理的作中标人弃标处理,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方有权对该“标的”另行处置。
14、中标人须提供中标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方可提货(中标人为个人的,必须由中标人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办理提货手续;中标人为公司的,必须由公司法人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办理提货手续)。
15、中标人自行负责标的物的安全拆卸、安全运输、场地垃圾清理等后续工作,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
16、看货时间(二天):第一“标的”、第二“标的”、第三“标的”、第四“标的”看货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报名人需缴纳保证金后方可看货,看货时需出示身份证原件、纸质版身份证复印件及纸质版保证金缴纳证明。报名人如不能来现场看货,可以委托1人前来代替看货,除出示以上证明外,还需出具报名人的委托书。因看货时间为工作日,需提前预约(看货当天不接受预约),且每一个报名账号只限2人看货。报名人未看货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公开交易货物完全了解且认同对“标的”物披露事项的信息。看货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09号(珠海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联系人:舒警官、林警官,联系电话:0756-*******
17、具体事项详见《实物资产转让合同范本》。该批物资为非税收入,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等发票。
18、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

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竞买人须提供的资料

网上报名

交易信息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17时00分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网络终端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7日09时00分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17时00分
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网络终端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17时00分(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买
项目交易地点网络终端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2024年12月17日09时00分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交易时间自由竞价期:2024年12月17日9时至2024年12月31日10时30分;限时竞价期:2024年12月31日10时30分开始,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现场查勘时间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徐小姐、林小姐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756-**************
交易机构传真0756-*******
竞买须知
1、标的物以现状交易。2、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3、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人自行办理。4、有效报价说明: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且高出部分构成报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优先购买权人允许以现有最高价进行报价),即为有效报价。5、竞价期、中标人说明:竞价期由“自由竞价期”与“限时竞价期”两部分组成。在自由竞价期间,竞买人可以对标的不限次数、充分报价。自由竞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期。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直至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出现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该报价标的的中标人,竞价结束。6、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珠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第4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7、所有附件均在网站公告下方下载。
备注
本项目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未成交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交易中心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打击走私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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