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一季度开门红活动物品采购项目
2025年一季度开门红活动物品采购项目
湖南泸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一季度开门红活动物品采购项目投标邀请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南泸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湖南泸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一季度开门红活动物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通过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泸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一季度开门红活动物品采购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SZJX-2024-XXZB028。
3、采购内容:本项目2025年一季度开门红活动物品采购,包括(伴手礼(毛巾+香皂)、春联套装、洗洁精、磨毛四件套、加绒四件套、大包米、小包米、菜籽油、空气炸锅、厨具、炒锅、电蒸锅等物品所需附件、备品备件、包装费、运输、交付前发生的所有费用(含税费)。
4、采购项目预算:含税价:人民币壹佰玖拾陆万元整 (RMB:196.00万元)。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包名/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采购预算 | 备注 |
1 | / | 湖南泸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一季度开门红活动物品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196.00万元 (含税价) | |
相关说明: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响应,不得只对部分内容投标报价响应,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原件加盖公章(红印)】于2024年12 月17日~2024年12 月24日(节假日休息), 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吉首市乾州街道朝阳路14号香桂园籽桂苑2单元15楼](详细地址)持以下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述资料二套加盖公章(红印)】前来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400.00元,获取时缴纳)。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会议室[吉首市乾州街道朝阳路14号香桂园籽桂苑2单元15楼]。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参加,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的须持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参与,否则投标将会被拒绝。
六、公告期限:
1、本采购公告在()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00)。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开户名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市天心支行
银行账号:430*****061*********
电话:0731-********
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湖南泸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一季度开门红活动物品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湖南泸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一季度开门红活动物品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报名前到账,以保证金开户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视为无效投标。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4.投标保证金退还时也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湖南泸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地址: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泸溪县武溪镇建设中路293号
(3)联系人:苏西南
(4)电 话:137 0743 59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2)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4楼东
(3)联系人:向梅
(5)电 话:186 7431 6991
(6)邮 箱: *********@qq.com
(7)联系地址:吉首市乾州街道朝阳路14号香桂园籽桂苑2单元15楼
标签: 一季度开门红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