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公安监控杆小微站物业用电服务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大鹏公安监控杆小微站物业用电服务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大鹏公安监控杆小微站物业用电服务项目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为满足通信小微站用电使用需求,拟采购深圳市国讯通信工程有限公司的用电服务5年使用权 。
直接采购原因
【大鹏公安监控杆小微站物业用电服务所在地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南澳街道公安监控杆上指定位置由深圳市国讯通信工程有限公司管理,故只能向深圳市国讯通信工程有限公司采购用电服务,不存在其他合理供应商选择。
直接采购供应商
【深圳市国讯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公示期自 2024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共 3 天。
【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假日。】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电话: 180*****509
邮箱: szzxx.gd@chinatelecom.cn
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深汕路2号中国电信鸿宝综合楼三楼
邮编: ******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通过“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仅适用于电子采购]】/【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传统纸质采购]】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 分公司
日 期: 2024 年 12 月 17 日
标签: 物业用电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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