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水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工程项目-吉水县白水镇2024年度一般病险山塘整治工程

吉水县水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工程项目-吉水县白水镇2024年度一般病险山塘整治工程

吉水县水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工程项目-吉水县白水镇2024年度一般病险山塘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吉水县水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工程项目-吉水县白水镇2024年度一般病险山塘整治工程已由吉水县发改委以吉发(基)【2023】48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专项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吉水县白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水县白水镇;

2.2 招标范围:加固山塘8座,主要新建大坝、平斜涵、溢洪道、预制护坡、干砌块石反滤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37元;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计划工期:71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或以上;

2.7结算方式:具体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拟派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8】5 号)文件执行;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注册建造师无需到开标现场。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建造师;

(8)根据《关于印发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24】7 号):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9)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吉办字〔2022〕24 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吉安市落实“吉薪即付”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所要求提供的表格样式详见“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如未提供将按废标处理。

(10)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行“承诺制”免缴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吉市发改公管字【2024】11号)规定,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均可免于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或者承诺失实的,做无效标处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发现投标人伪造材料、虚假承诺、恶意不缴纳保证金或以无效方式缴纳保证金等弄虚作假行为,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

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排名前 30 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4.2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 2023 年 12 月 15 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其中: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部分10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部分10分,报价部分80分,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 签到。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月14日上午 9 :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5.2 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

5.3开标时间:2025年1月14日上午 9 :00分

5.4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

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关本次招标的澄清和修改等补遗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 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吉水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6.2 不见面开评标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 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在项目 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 ”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 ”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3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 ”(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 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总则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4)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地操作

新点系统。

(5)投标文件解锁时间: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所有投标单位在 20 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企业未解锁完成,解锁无效,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废标。

(6)投标单位缴纳完保证金后必须点击保证金查询按查询按钮,进行保证

金查询。否则可能无法入账,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 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 栏中。

(8)意外情况的处理:

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

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

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

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监管部门和交易

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一)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

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

(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9)由于采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到场参加开标会,

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0)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为准。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正任职于其他项目建设的;

(4)拟投入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

(5)在投标有效期内,如中标候选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或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

(6)提供虚假资质证明,证书及其相关企业资料。若中标候选人拟投入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有以上情况,公示期内一经确认则取消其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但该标段的平均值(B 值)不变。

7.3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作到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 ”中对询标内容 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7.5 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 勤的通知》关键岗位人员按照考勤规则,在手机 APP“钉钉”自主完成考勤打卡考勤结果自动推送至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得随意变更关键岗位人员。

7.6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评标。

7.7 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为准。

7.8 投诉(异议)须知:投诉(异议)渠道不限于来信、来访、电话、邮箱、传真、通讯地址。吉水县发改委电话:0796-*******、吉水县水利工程招标办公室电话: 0796-*******、邮箱:jsswggg@163.com、传真:0796-*******、通讯地址:吉水县郡府路;吉安市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电话 0796-*******

8.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吉水县白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50*****86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富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建业大厦309

联 系 人:谢女士 电 话: 0796-*******

监督单位:吉水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 址: 吉水县

监督电话:0796-*******

吉水县白水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7日

公平审核承诺函.pdf(赣水建******招字[2024]第0027号-1)吉水县水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工程项目-吉水县白水镇2024年度一般病险山塘整治工程招标文件正文(3).zip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水支行

2、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水县支行

3、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水支行

4、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水支行

5、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水支行

6、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吉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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