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发送理货报告服务项目-非招标公告

2025年度发送理货报告服务项目-非招标公告

一、概述
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理货部门或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应当在进境运输工具卸载货物、物品完毕后6小时内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交理货报告。由于我单位无理货资质,为确保公司LNG船舶装卸正常进行,现需委托有资质的理货单位代为发送理货报告。
二、采购物资\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质保期限(月):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标人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且盖公章。 2.资质要求:竞标人需取得港口理货经营备案回执。 3.信誉要求: (1)须未被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单位(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5)未被国家管网集团或采购人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或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公司列入不合格承包商/供应商名单中。 (6)未被国家管网集团竞标人失信行为名单中。 (7)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安全、环境和质量事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其它: (1)不接受联合体; (2)响应人代表需提供竞标人法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4-12-20 23:59:59,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2024-12-17 16:00:00至2024-12-20 23:59:59,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下载询价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请于2024-12-24 13:30:00,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5.2 逾期将无法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0万元项目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12-24 14:00:00
6.2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大连LNG公司
七、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胡庭瑞
联系电话:158*****888
电子邮件:hutr@pipechina.com.cn

,大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发送理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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