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公安局(清丰县)所需执法勤务防护装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濮阳市公安局(清丰县)所需执法勤务防护装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濮阳市公安局(清丰县)委托,就执法勤务防护装备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代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招标编号:PC[2016]300----豫盛华采字TP第226号
二、招标内容:警用器械柜、现场勘查箱、警笛、警绳等
三、采购预算:220000元
四、谈判文件发售时间(节假日除外):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6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五、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①:濮阳市古城路教育局临街楼二楼西 联系电话:****-*******
地址②:振兴路振东街交叉口东100米路北赛博大厦19楼1905-1室
联系电话:****-*******
六、发票开具地址:振兴路振东街交叉口东100米路北赛博大厦19楼
1905-1室 联系电话:****-******* ****-*******
或发送邮件(shenghuacw@163.com)告知转款时间、开票信息、
收件人姓名、地址、电话,我单位开具发票后快递至贵单位。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2月8日上午9:00
八、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濮阳市古城路教育局临街楼二楼西)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2、谈判项目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十、报名方式:
报名登记表:148*****0449****-****************.doc" target="CMSFILEINCONTENT">点击下载
1、现场报名:提交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无误后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交纳3000元投标保证金+300元标书费(售后不退),提交报名登记表-,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
2、网上报名: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交纳3000元投标保证金+300元标书费(售后不退),注明招标编号,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后*******@163.com">发送至邮箱:hnsh*******@163.com,代理机构收到报名表并确认到账后向报名单位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汇款接收信息:开户名: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濮阳市分行古城路支行;账号:****************0162,行号:********0381,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
十一、招标文件咨询 联系电话:0393—*******
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十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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