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水田恢复招标公告
2016年水田恢复招标公告
岐山县2016年水田恢复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岐山县2016年水田恢复项目招标实施方案已由宝市发改项目发【2016】674号文件批复,农田水利【2016】005号报建同意建设施工,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项目法人(招标人)为岐山县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鸿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基本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恢复稻田灌溉面积500亩,其中胡新村355亩,柳家庄村145亩。按照工程布置和技术要求,将项目划分为三个施工标段。
施工一标段:为胡新村项目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源工程和引水工程,共计新建渗渠1处,新建链接涵1座,改造引水渠1740米;
施工二标段:为胡新村项目区,主要建设内容田间工程,共计衬砌田间渠道10181米,配套渠系建筑物130座,安装出水口227座,平整田面80亩,恢复地边梗5680米,修筑生产道路1880米;
施工三标段:为柳家庄项目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源工程、引水工程和田间工程,共计新建渗渠1处,新建链接涵1座,改造引水渠610米,衬砌田间渠道4917米,配套渠系建筑物87座,安装出水口108座,平整田面20亩,恢复地边梗1400米,修筑生产道路350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施工设备满足工程施工作业要求,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代理人须与委托人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投标时提供近一年内由委托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并加盖养老保险机构公章)。
(注:凡参与投标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进行信息核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 2 日至2016年12月1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岐山县太平路和氏金地小区院内4栋13号或致电139*****081进行电话报名。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1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在岐山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5日上午09:00时,地点:宝鸡市岐山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岐山县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工程
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 址:岐山县县城北大街18号
联 系 人: 蔡小娣
电 话:****-*******
代理机构:陕西鸿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岐山县太平路和氏金地小区院内4栋13号
联 系 人:任亚荣
电 话: 139*****081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一日
标签: 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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