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泽区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绿化种植工程专业分包
任泽区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绿化种植工程专业分包
任泽区经济开发区园区基
础设施工程施工绿化种植工程专业分包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ZBRW-2024-******
招标人:河北勘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邢台市任泽区分公司任 泽区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2024年12月
目录
河北勘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拟将任泽区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绿化种植工程施工进行分包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分包商按本《招标公告》的内容进行投标。
招标编号:ZBRW-2024-******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项目内容
1、工程地点: 邢台市任泽区经济开发区河头社区 65 号
2、工程概况:
本工程主要施工项目: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等工程施工。
3、本次招标工程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
(1)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本次招标的施工内容,包括:施工范围内绿化工程中乔木、灌木、绿篱和地被的种植养护(养护期为终期验收后一年)和点风景石的安装以及清理现场、缺陷处理等与施工相关工作。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
工程量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单位 | 数量 | 无税单价(元) | 税率 | 无税金额(元) | 含税金额(元) | 备注 |
1 | 种植土换填 | 1.土壤类别:一、二类土 | m3 | ||||||
2 | 栽植乔木 | 1.种类:白蜡 | 株 | 270 | |||||
3 | 栽植乔木 | 1.种类:国槐 | 株 | 280 | |||||
4 | 栽植乔木 | 1.种类:法桐 | 株 | 919 | |||||
5 | 栽植乔木 | 1.种类:美国红枫 | 株 | 194 | |||||
6 | 栽植乔木 | 1.种类:小叶女贞造型树 | 株 | 96 | |||||
7 | 栽植乔木 | 1.种类:造型油松 | 株 | 18 | |||||
8 | 栽植乔木 | 1.种类:造型油松 | 株 | 16 | |||||
9 | 栽植乔木 | 1.种类:造型油松 | 株 | 8 | |||||
10 | 栽植乔木 | 1.种类:白皮松 | 株 | 86 | |||||
11 | 栽植乔木 | 1.种类:白皮松 | 株 | 125 | |||||
12 | 栽植乔木 | 1.种类:红叶碧桃 | 株 | 107 | |||||
13 | 栽植乔木 | 1.种类:北美海棠 | 株 | 658 | |||||
14 | 栽植乔木 | 1.种类:丛生榆叶梅 | 株 | 118 | |||||
15 | 栽植乔木 | 1.种类:金叶榆 | 株 | 36 | |||||
16 | 栽植乔木 | 1.种类:元宝枫 | 株 | 26 | |||||
17 | 栽植灌木 | 1.种类:金叶榆高桩球 | 株 | 270 | |||||
18 | 栽植灌木 | 1.种类:国旗红紫薇 | 株 | 60 | |||||
19 | 栽植灌木 | 1.种类:国旗红紫薇 | 株 | 156 | |||||
20 | 栽植灌木 | 1.种类:红叶石楠球 | 株 | 111 | |||||
21 | 栽植灌木 | 1.种类:树桩月季 | 株 | 208 | |||||
22 | 栽植灌木 | 1.种类:树桩月季 | 株 | 138 | |||||
23 | 栽植绿篱 | 1.种类:小龙柏 | m2 | 2352 | |||||
24 | 栽植绿篱 | 1.种类:大叶黄杨 | m2 | 7128 | |||||
25 | 栽植绿篱 | 1.种类:八宝景天 | m2 | 1044 | |||||
26 | 栽植绿篱 | 1.种类:金叶女贞 | m2 | 4809 | |||||
27 | 栽植绿篱 | 1.种类:密枝红叶李 | m2 | 587 | |||||
28 | 栽植绿篱 | 1.种类:鸢尾 | m2 | 528 | |||||
29 | 栽植绿篱 | 1.种类:红叶石楠 | m2 | 1523 | |||||
30 | 栽植绿篱 | 1.种类:月季 | m2 | 840 | |||||
31 | 箱/钵栽植 | 1.种类:欧石竹 | m2 | 338 | |||||
32 | 铺种草皮 | 1.种类:草皮 | m2 | 4201 | |||||
33 | 铺种草皮 | 1.种类:麦冬 | m2 | 2182 | |||||
34 | 点风景石 | 1.雪浪石,2*1.8*1.2米,纹理明显,形状自然,带基础底座安装 | 块 | 1 | |||||
35 | 点风景石 | 1.雪浪石,1.2*0.8*0.8米,纹理明显,形状自然,带基础底座安装 | 块 | 13 |
(2)招标人不提供投标人生活设施,投标人需自行建造(职工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费用都包含在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中。施工中主要材料均由招标人定额消耗量零价提供。所有材料投标人必须安排专人验收,投标人自行购买材料进场后向招标人现场管理部门上报产品合格证书及厂家资料,经招标人负责人员审核合格后取样,送地方检验部门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开箱使用,检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废旧材料均应按招标人要求分类整齐堆放。
(4)投标人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和社保,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
(5)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6)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招标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投标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7)按环境保护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8)按安全文明施工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9)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约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招标人;
(10)办理法律规定应由投标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招标人留存;
(11)其他应履行的义务。
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已在邢台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平台所登记工程类别为园林及绿化工程且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及以上;
2、施工经验:在近三年完成的与本合同工程相类似的经验及其履行情况;
3、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4、施工设备: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合同工程所需的设备、工器具,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合同工程施工作业要求;
5、主要人员: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拟派驻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现场主要管理、施工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的信息,上述人员须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应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应职称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工程中兼职。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须常驻施工现场,其离开和撤换必须征得招标人的同意。
三、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施工单位进场):2024年12月25日;竣工日期:2025年1月25日。
四、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1、发布招标公告并接受网上报名:2024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资格预审: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18日
3、发布招标文件: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2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发布,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招标人将在邢台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4、投标: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12月2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在邢台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xtlqzb.com/进行投标。
5、开标:2024年12月20日上午10:00 时(北京时间)在邢台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网上开标。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http://www.xtlqzb.com/招标采购平台网站发布通知。
五、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勘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邢台市任泽区分公司任泽区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详细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经济开发区河头社区 65 号
联系人:(吴洋) 电话: (182*****123)
现场咨询人:( 王永波 )电话:(176*****557)电子邮箱:(**********@qq.com )
集采中心:邢台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事业部集采管理中心
详细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东由留码头G座邢台交建供应链事业部
联系人:薛先生
电话:151*****444
招标代理机构:中汇国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女士
电话:181*****553
系统维护电话:0319-*******(系统维护人员仅提供系统技术问题咨询,不提供投标业务问题咨询。)
备注: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石女士;退缴投标保证金事宜请联系招标联系人吴洋;招标代理服务费事宜请联系集采中心薛先生,系统操作异常等请联系系统维护刘欣雨。
六、投诉、举报受理单位:
邢台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察部 电话: 0319-*******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工程名称 | 任泽区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
2 | 建设地点 | 邢台市任泽区 |
3 | 发包 人 | 河北勘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邢台市任泽区分公司任泽区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
4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中汇国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北二环东路78号天洲国际中心1206室 |
5 | 质量要求 | 1.验收一次合格率 90%;2.杜绝质量事故,确保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达到优良等级。 |
6 | 工期要求 | 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月25日 |
7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8 | 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格条件:已在邢台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平台所登记工程类别为园林及绿化工程且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及以上; 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业绩要求:在近三年完成的与本合同工程相类似的经验及其履行情况; 信誉要求:/ 其他要求:/ |
9 | 投标人及其企业法人 | 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处于从业限制的范围和时限;投标人没有其它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
10 | 本招标项目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1 |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 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
12 | 招标图纸 | 一套电子版 |
13 | 保证金 | 1、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以现金形式或银行转账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汇款方式:/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注:必须用公司账号汇入,如个人汇款,投保文件无效,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 2、投标有效期限为60天,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发出30天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7天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为无息退还。 3、若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a、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b、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履约保证金;c、存在串标、围标行为。 |
14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用于网上投标。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的字样,正本采用胶订、平订或线订等,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寄送至招标人留存。 |
15 | 履约保证金 | 形式:银行转账、现金,履约保证金额度为:合同总价的5%。形式: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额度为:合同总价的10%。 |
16 | 投标文件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上午10:0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邢台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xtlqzb.com/。 |
17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上午10:00 时(北京时间),网上开标地点:http://www.xtlqzb.com/。 |
18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850元/标次,请中标单位按照中标通知书中相关要求及时缴纳。 注:缴费时务必填写备注信息,填写格式:“中标单位名称和招标编码(中标通知书右上角),并将缴纳凭证截图发送至招标联系人。 |
19 | 招标代理服务费核查 | 中标单位将招标服务费缴纳凭证发送至项目经理部后,由合同发起人在提交合同审批时将中标人所缴纳的中标服务费扫描件或截图以附件形式上传,以备核查。对于中标单位未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不得签订合同。 |
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另行通知。
投标人须知1.资金来源
1.1 资金来源为任泽区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工程预付款及结算款。
2.工程概况简述
全长 2146.064 米,邢州大道段:西起现状邢州大道(河头村附近),东至拟建润德路南
延段,长 1251.139 米,红线宽 70 米;润德路段:南起规划路邢州大道,北至现状润德路,
长 894.925 米,红线宽 41.5 米。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交通设施工程。
3.合格的投标人
3.1 邢台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库的供应商
4.投标费用
4.1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5.现场考察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考察工地现场。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日前自行前往考察,如需要,招标人可提供必要的协助。投标人可考察与工程施工情况有关的资料,并对其判断及判断的偏差承担责任。考察期安全责任自负,现场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已承担。
5.2 投标人现场考察获得的认识和资料,仅供投标人投标参考使用,招标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包括:
1 | 招标公告 |
2 |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
3 | 合同条款 |
4 | 投标文件格式 |
5 | 工程量清单 |
6 | 图纸 |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三天以前在邢台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xtlqzb.com/)上提出澄清,招标人视情况在该平台答复所有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招标人认为不需答复的问题可以不作回答。
7.2 投标人通过招标采购平台提交的澄清文件,应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7.3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应登录平台查看并签收澄清回复文件,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及时接收文件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邢台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xtlqzb.com/)上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应登录平台查看并签收修改或补遗文件,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及时接收文件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8.3 为使投标人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9.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天内作出答复。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和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3)承诺书
(4)履约担保
(5)投标保证金
(6)己标价工程量清单
(7)施工组织设计
(8)资格审查资料
(9)其他
12.投标货币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投标报价保留两位小数。
13.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3.1 按照第11条规定,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填写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达到招标人的要求;
13.3 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达到招标人的要求;
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文件从投标须知第17条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以60个日历天计算的期限内有效。
14.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有权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并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有效期作相应的延长。
15.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5.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3条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
15.2 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采用A4纸幅、逐面标注连续页码。
投标文件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15.3投标文件上传要求
15.3.1完整版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上传招采平台
15.3.2以下几项需要原件签章扫描上传:
(1)投标报价表;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投标承诺书;
(4)招标人认为的有必要的其他文件;
16.投标文件递交
16.1本次招标在邢台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应在邢台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xtlqzb.com/)投标报价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1条的要求,其中需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的必须是签字盖章的扫描件。
16.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的字样,正本采用胶订、平订或线订等,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寄送至招标人留存。
邮寄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经济开发区河头社区 65 号
联系人:吴洋,电话:182*****123,电子邮箱:**********@qq.com%E3%80%82">**********@qq.com。
16.3平台投标文件上传时,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文件或报价文件等附件上传时间,避免在截止时间前集中上传文件造成网络阻塞而导致上传文件失败;如遇到系统不能上传文件现象,请及时拨打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319-*******。
17.投标截止日期
17.1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
17.2 招标人可以按第8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8.迟交的投标文件
18.1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招标采购工作平台将自动停止接受任何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19.2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9.3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须知第14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20.开标
20.1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在邢台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xtlqzb.com/)开标。
20.2 如果某一包件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招标人调查(了解)的市场价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进行第二次或多次降低报价,经投标人签字确认后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报价,评标委员会以此价格作为价格评分的依据。
21.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1.1 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1.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22.投标文件的澄清
22.1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和说明,包括单价分析表,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22.2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要求。
23.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3.1 招标人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有序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3.2 在详细评标之前,招标人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合,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
23.3 招标人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23.4 招标人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算术性修正后的价格即为投标价。
23.5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3.6招标人认为投标清单单价存在不平衡报价的,在投标报价不变的情况下,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清单予以调整,并作为投标文件初步评审和中标的前置条件。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调整后的投标清单并加盖公章。
24.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4.1 招标人将按照第23条规定,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24.2 评标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技术规格的规定考虑以下因素:
(1)投标人的资质(注册资本金、专业资质)、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及投标文件编制质量等;
(2)投标人近三年相关的业绩及履约表现;
(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
(4)付款方式。
24.3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经济标分值85分,商务标分值10分,技术标分值5分,评标小组成员根据投标文件和对投标人的了解,独立地进行判断和评价打分。评标小组成员打分汇总后,按综合评价得分依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5.合同授予标准
25.2 为充分体现本次招标合理低价中标的原则,招标人有权要求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将投标报价中的总价和单价降低到合理低价水平,否则招标人将根据综合得分的高低顺序与下一个中标候选人协商签署合同,未接收价格调整的投标人并不因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接受调整价格后方能授予合同。
25.1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经规定程序最终确定的中标人,但前提条件是该投标人必须能够履行合同义务。
26.招标人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27.中标通知
27.1在评标结束及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将在邢台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网站上进行招标结果公示,公示通过后在平台发布中标通知。
27.2 在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后,招标人将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并按规定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7.3 在中标人确定之前,招标人可邀请拟中标人前来进行协议谈判。
28.签订合同
28.1 本次施工专业招标,由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专业合同。
28.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未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中标人降低信用评价等级或拉入黑名单处理;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必须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28.3买方与拟定中标人协商达成一致后,十(10)天内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28.4招标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
28.5招标人认为投标清单单价存在不平衡报价的,在投标报价不变的情况下,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清单予以调整,并按照调整后的清单进行合同签订。
29.采购方式变更
29.1若出现下列规定的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决定变更采购方式:
(1)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少于3个;
(2)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的;
(3)所有投标报价均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的价格时;
(4)其它原因需要变更采购方式的。
29.2 出现29.1条所述情况时,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可选择采用重新招标,或在现有投标基础上进行竞争性谈判、协议采购等其他采购方式。
1.评标原则
评标工作遵循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2.评标程序:
2.1线上开启商务标部分中的投标报价书,公布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目标;
2.2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书,由评标小组首先计算各投标人的总报价的得分,然后审核全部报价的准确性,若出现计算性错误,按规定方法予以纠正;其次,分析主要单项报价的合理性,进行报价合理性打分;
2.3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分汇总,按得分高低排序投标人;
3、评标组织机构
3.1评标小组由招标人熟悉机关业务的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评标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
3.2评标组长由招标人工程分包招标领导小组确定;
4.评标内容
4.1投标经济标85分
投标总报价85分
a、招标人最高限价(不含税金额)为*******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b、经纠正后(或二次报价)的投标最低报价(不含税金额)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得85分;投标人的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1分(不足1%的按内差法计算),扣完为止;
4.2投标商务标(10)
4.2.1当招标控制价大于等于300万元时,在邢台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注册信用评价等级为战略级的投标人得3分(当招标控制价小于300万元时不得分),信用评价等级为其他等级的投标人不得分;
4.2.2提供比招标文件更有优势的付款比例,与招标文件所提供付款比例相比,每低3%加1分,此项最多不超过3分;
4.2.3投标方有类似工程业绩其有一个的得1分,此项最多不超过4分。
4.3技术标5分
内容包括:施工组织机构及现场技术管理人员配置、主要技术工种及资源配置;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措施;主要施工工艺、方法及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等。
1)内容具体、完整、合理、得当,符合项目实际情况、针对性强得4-5分;
2)内容具体性、完整性、合理性均较好,较符合项目实际情况、针对性强得2-3分;
3)内容具体性、完整性、合理性均一般,与项目实际情况符合性、针对性均较差得0-1分。
1.提供施工图纸、有关施工文件,并提供施工场所及施工道路。
2.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施工图纸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交底工作。
3.组织现场调度会,协调现场施工。
4.负责与业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的各种工作联系(包括协商、签证等)。
5.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招标人随时可以向投标人发出指令,投标人应执行招标人根据分包合同和招标人有关项目管理规章制度所发出的所有指令。投标人拒不执行指令,招标人可采取相应措施或直接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投标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按照合同约定比例支付工程款。付款时间以业主工程款支付招标人到账后的14天内,如遇业主拖延支付,招标人则顺延支付工程款,不计算利息。
1、办理法律规定应由投标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招标人留存;
2、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包括:施工范围内绿化工程中乔木、灌木、绿篱和地被的种植养护(养护期为终期验收后一年)和点风景石的安装以及清理现场、缺陷处理等与施工相关工作。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
3、招标人不提供投标人生活设施,投标人需自行建造(职工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临时道路(租地)修建与恢复,施工用水、用电设施的建设与拆除,费用都包含在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中。混凝土中钢筋、结构混凝土、砌石工程中的水泥三种材料均由招标人定额消耗量零价提供。所有材料投标人必须安排专人验收,投标人自行购买材料进场后向招标人现场管理部门上报产品合格证书及厂家资料,经招标人负责人员审核合格后取样,送地方检验部门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开箱使用,检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废旧材料均应按招标人要求分类整齐堆放。
5、投标人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
6、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7、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招标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投标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8、按环境保护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9、按安全文明施工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10、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约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招标人;
11、其他应履行的义务。
1、施工供电
投标人自行架设并承担费用、自行维护,费用已包含相应的分包单价中;安装时通知招标人,由招标人派专业人员监督安装。其中计量表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同时现场动力电箱要满足甲方要求。电费按计量表实际用量由招标人按月结算,按供电部门核给甲方的相应价格计价在结算款中扣回。总、分表计量差价按实际用量分摊计入。同时自行考虑备用电源无法到达工作面需自行解决的电源。
2、其他施工材料及设备
(1)本工程招标人不提供工程设备,本合同段所需混凝土中的钢筋、结构混凝土、砌石工程中的水泥三种材料均由招标人定额消耗量零价提供。混凝土拌制、混凝土的水平运输,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结构混凝土、钢筋、砌石工程中的水泥三种材料由招标人按照设计使用量的1.02倍供应,灌注桩混凝土设计使用量的1.15倍供应,如投标人实际领用量超出该供应量,则按照领用当年招标人全年采购最高价加收15%管理费后的单价和投标人超用量从投标人进度结算或竣工结算中扣回。其他材料由投标人自行采购。
(2)现场使用运输车辆必须完好且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机动车牌照,车上要放置有效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特种设备须持有安全使用许可证,费用自理。
(3)需要招标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满足工程质量及进度要求,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费用。
(4)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按投标文件及计价办法计取。
3、其他按《分包合同条款》。
(1)投标人每月应向招标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招标人接到报告后及时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监理工程师、业主计量。招标人在自行计量或由监理工程师计量前应书面通知投标人,投标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投标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如投标人未按约定时间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则工程量以招标人确定的为准,但不得超过业主的批复量。
(2)属招标人自行计量或报经监理工程师计量的,分包工程计量结果均应报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并经招标人的工程管理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项目经理共同签字认可并经投标人项目经理签字方为有效。否则,不能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双方的其他签证,必须经双方项目经理共同签证方为有效。
(3)投标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已完工程量报告如不符合招标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招标人不予计量。
(4)对投标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如超挖、超填等)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招标人不予计量,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且不免除承担因此造成招标人的损失的责任(含业主、监理的罚款)。
(5)工程量结算最终不得超过本合同招标人与业主结算的工程量,如有超出,则视为投标人对招标人的让利处理。
(6)招标人与业主总包合同的签证,一律不作为甲乙双方之间结算的依据。
(7)签证事项发生后7日内,投标人未编制签证单并提供给招标人,则视为投标人放弃对此签证事项工程量的追索权利。
(8)其他按《分包合同条款》执行。
(1)甲方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并扣除以下应扣款项后,按乙方提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完整支付资料,累计支付至累计结算价款的75%;待乙方完成全部合同约定施工任务后累计支付至累计结算价款的85%,待业主单位等相关单位出具交工证书后累计支付至累计结算价款的95%,剩余5%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或质保期)满且无任何遗留问题,无息支付给乙方,若有遗留问题则支付期限顺延;如遇建设单位延期支付,则分包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相应顺延,且不计利息。
①付款前未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
②扣除甲方代乙方支付的各种费用(如电费、保险费、标识标牌费等);
③扣除其他应扣留或扣罚的费用(如限额用量以外的材料款、违约罚金、质量和安全管理罚金等);
④扣除应由乙方缴纳的费用及其他甲方应收取的费用等。
⑤乙方因未能及时支付农民工资、供应商材料或机械费等,受到劳动仲裁部门、法院或乙方和当事人确认的。
(2)其他按《分包合同条款》执行。
1、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用作投标报价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工程量,用于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投标人实际完成的,经招标人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但最终工程量不得超过招标人与业主结算的工程量。超过部分视作投标人让利。
2、本工程报价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应包含本工程中所有项目的施工费用,综合单价在施工过程和竣工结算时不得调整。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合价均包括应由投标人承担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施工所需各种材料装卸运输及配合人工费用、施工措施费、缺陷修复费、综合管理费、合理利润、临建设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环保费、降排水费、施工便道的修建维护费、冬雨季施工费、材料损耗费、外部协调费、其他、保险、施工人员设备进出场费用、前期施工准备费用(如施工场地平整费、辅助便道维修费等)、临时征地的征地费和复耕费(弃土场临时征地除外)、施工便道便桥与弃渣场的修建与恢复、因气候季节以及工序协调等因素、导致的施工停滞窝工费、临时设施的建设和拆除费、电力设备及安装费(下线)、施工及生活用水、电费、现场测量相关费用、配合验收等一切为完成或辅助上述施工所需要的工作内容费用,以及合同明示的所有责任、义务。所有砼工程还包括砼缺陷处理、试验检测工作。本合同所有清单项目均需计量确认、验收合格后给予计量。外委试验检测费用及配合甲方试验工作(包括提供人员、辅助材料及工具等)、验收及竣工等相关资料的编制费用。乙方应充分考虑本工程施工的风险,风险费用已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承担由于任何风险引起的费用。
3、临时工程费用按总价承包,支付按完成合同额比例支付。
4、安全措施费由发包人现场签证支付。上述各项工作内容及辅助、服务工作的所有费用均已包括在“工程计价清单”的单价中,本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统供材料,由甲方按设计用量,向乙方无偿提供。若乙方超出设计用量,其超出部分视为乙方施工管理不当而产生的超额用量。超额用量的材料费按如下办法执行:按甲方材料采购价格,加收超出部分总额15%的管理费,并在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回。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而必须完成的但在工程范围或附件《工程计价清单》或详细施工内容中没有写明或单列的工作内容,均属于乙方在本合同中应该履行的合同义务。
5、投标人的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由招标人统一投保,从进度结算中由招标人从投标人费用中扣回,投标人不另行支付。
6、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应按以下原则改正:
(1)工程量清单中任一项目的单价乘其工程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吻合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但经招标人核对后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时,经投标人确认后,则应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
(2)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吻合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投标总报价。
7、本招标项目施工期间投标人自行考虑各类风险,不局限于以下范围:附属材料、主要施工机械价格;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各类处罚及对工程实施造成的影响(如超载、污染等);人工费用上涨等各项风险投标人自行考虑在综合单价内,施工期间不调价。投标人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都必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处理,费用包含在投标人报价内。
绿化
1、绿化实施前应咨询园林设计师有关园林植物的种植方法,保证植物成活率,植物样品在施工前由甲方及园林设计师共同审定。
2、种植材料应根系发达,生长茁壮,无病虫害,规格及形状应符合设计要求。
2.1、一二年生花卉,冠径应为15-35cm,分枝不应少于3-4个,叶簇健壮,色泽明亮。
2.2、宿根花卉,根系必须完整,无腐烂变质。
2.3、观叶植物,叶色鲜艳,叶簇丰满。
3、种植穴的挖掘
3.1、种植穴,槽挖掘前,应向有关单位了解地下管线和隐蔽物埋设情况。
3.2、种植穴,槽挖的定点放线应符合以下规定:
(1) 种植穴,槽挖掘前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必须准确,标记明显。
(2)种植穴定点时应标明中心点位置,种植槽应标明边线。
(3)定点标志应标明树种名称(或代号),规格。
(4) 行道树定点遇有障碍物应向株距时,应向设计单位取得联系,进行适当调整。
3.3、挖穴槽后应施入腐熟的有机肥。
4、苗木挖掘,包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园林绿化木本苗》CJ/T24-2018的规定。
5、园林植物种植工程完毕后应进行整形修剪,工程完毕后施工单位需对园林植物进行成活保养。
5.1、种植前应进行苗木根系修剪,宜将劈裂根,病虫根,过长根剪除,并对树冠进行修剪,保持地上地下平衡。
5.2、乔木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具有明显主干的高大落叶乔木不得截冠,应保持原有树形,适当疏枝,对保留的主侧枝应在健壮芽上短截,减去枝条1/5一1/3.
(2)常绿针叶树不宜修剪,只剪除病虫枝,枯死枝,成长衰弱枝,过密的轮生枝和下垂。
(3) 用于行道树的乔木,第一分枝以下枝条应全部剪除,分枝点以上的枝条应酌情疏剪或短截,并应保持树冠原型。
5.3、灌木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带土球或湿润地区带宿土裸根苗木及当年花芽分化的开花灌木不宜修剪,但由枯枝,病虫枝时应于剪除。
(2)用作绿篱的乔灌木棵在种植后按设计要求整形修剪。苗圃培育成型的绿篱种植后应加以整修。
(3)枝条茂盛的灌木,应将接口以下的枯木萌生枝条剪除。
(4)分枝明显,新生着花芽的小灌木,应顺其树势适当强剪,促生新枝,更新老枝。
(5)水生植物种植水深度为0.1-1m,达不到要求的根据水体高度,铺设大块垫脚石。
5.4、苗木修剪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剪口应平滑,不得劈裂。
(2)枝条短截时应留芽,剪口应距离留芽位置1cm以上。
(3) 修剪直径2cm以上大枝及粗根时截面必须平整并涂防腐剂。
(4)修剪的高度应控制在3.5m,无漏减。
6、表层种植土: 种植土应选用适于植物的选择性土壤,如腐殖酸土、草坪肥、草炭土、酸碱度5.5-7.0,湿度30-70%,完全疏松,草坪种植区土壤应有平整度。
7、苗木选择:
7.1、苗木要求具备:
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冠形完整、色泽正常、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冻害等基本质量要求。
7.2、落叶乔木可适当疏枝,不可截冠,要保证一定冠幅。
7.3、宿根花卉、地被植物种植密度如下: 所有小乔木及灌木不仅高度应达到设计要求,而且要有一定冠幅;所有丛生灌木(如红瑞木、迎春等) 要求每株分枝6-15个,片状密植,种植密度据冠幅决定,要求植株冠与冠相互搭接。若单棵苗达不到分枝效果要求,可由3-4棵组合达
到预期效果。
7.4、单干型灌木要求有主干,分枝均匀,基径在2.0CM以上,树高1.2M以上。
7.5、大树移植时需视具体情况带适宜大小土球以保证成活率。
7.6、现场施工时必须依据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方不得擅自更改植物品种,需与设计方商洽后进行,但施工方可据现场情况调整种植点位以避开管线并满足植物种植需要为准。
7.7、停车场内及通行机动车道的园路两侧乔木不应有低于4m高度的枝条。
本合同所约定的工程施工范围均为暂定,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变更情况和乙方工程实施的进度、质量情况予以调整。主要工作内容详见本合同《工程计价清单》中所列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图纸所涉及的以及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要的其他所有工作。
专业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全称):邢台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部
乙方(全称):
根据施工实际需要,甲方将(项目名称)工程的工程劳务作业交由乙方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业主招标文件和总承包合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施工地址、工作内容、人员及工期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合同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1.4 施工工作内容:
[具体内容可从《专业、劳务施工合同范本说明》中关于“工作内容及单价构成”专用部分填写示例中摘录使用,根据合同谈判的内容,按工序分开说明,如该文件中没有,可自行拟定]。
1.5 作业人员及机械设备: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指定的工作任务及要求,提供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的作业人员及施工机械设备。
1.6 甲方对作业人员及机械设备的要求:人员具备工程所需要的劳动技能,服从施工人员管理,听从指挥,不违章作业。保证工程质量,保证自身及他人安全。乙方投入使用的施工机械必须满足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合同文件要求。
1.7 为完成本合同上述工作内容施工的全部工作及其辅助工作(含合同未具体注明,但施工所必须的工序及辅助工作,如文明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及按“一体化”管理等全部机械和劳务工作)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资料和业主及监理工程师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完成上述施工项目所需的一切机械设备、零星材料和劳务并经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第二条 合同价款
2.1 合同价款为:工程价款预计为不含税金额 元,大写: ,税率 % 税金 ,大写: 元,合计金额 ,大写: 。
2.2 合同单价
2.2.1 本合同价款为综合单价合同,该单价包含乙方的管理费、务工人员工资、奖金、加班费、社会保险金、安全保护用品及设施费、施工机械的租赁费及燃油与维护费、自备材料机具费、食宿交通费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工程所做的其他辅助措施费等一切费用,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单价不再调整。
2.2.2 分项工程单价:
[具体内容可从《专业、劳务施工合同范本说明》中关于“工作内容及单价构成”专用部分填写示例中摘录使用,根据合同谈判的内容,按工序分开说明,如该文件中没有,可自行拟定]。
第三条 施工进度
3.1 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完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3.2 乙方必须按照约定的工期或甲方同意乙方顺延的工期竣工,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工期如违约按以下原则执行:
①逾期交工违约金: 元/天;
②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签约合同价逾期交工违约金。
3.3 具体阶段性工期目标原则上按业主合同的工期目标执行,若在施工过程中业主、监理及甲方根据工程总体进度情况调整工期,则以最终调整后的工期目标为具体阶段性工期目标,乙方必须无条件的严格按调整后的具体阶段性工期目标组织施工。
3.4 乙方应按照甲方口头或者书面文字要求的时间节点,如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果拖延一天,则视为乙方违约,违约金 元/天,如果工期拖延 15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要承担因解除合同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四条 履约前缴纳相关保证金
4.1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缴纳相关保证金
乙方应缴纳履约保证金,选择以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时,额度不低于签约合同额的5%;选择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时,额度不低于签约合同额的10%,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根据合同约定工期确定,合同工期若发生变更延长的,需延长保函的有效期。
4.2 保证金缴纳方式及返还程序:
4.2.1 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乙方在分包合同签约前,选择以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时,应将履约保证金缴入下列账户,保证金须由乙方以公司基本账户汇入。
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
收款人 | 名称:河北勘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电话: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高庄桥路79号 0319-*******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桥东支行 130*****510*********(缴纳时备注项目名称) |
4.2.2 保证金的返还期限
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内容交工验收合格,且无任何遗留问题,并由施工队伍确认已全部支付农民工工资,无任何纠纷,并在工程所在地主流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七天),公示完毕后一次性无息返还或退还银行保函。
4.2.3 保证金返还程序
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时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分公司经理、工程管理部长审批确认后办理退还手续。
4.3履约保证金扣除
4.3.1发生严重质量缺陷的,乙方除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扣除比例为100%。
4.3.2乙方未按施工图和设计变更通知施工的,乙方除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扣除比例为100%。
4.3.3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乙方除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扣除比例为100%。
4.3.4因乙方承诺的人员、设备未能全部进场或人员、设备不能满足施工及工期要求的,自甲方下发需增加人员、设备通知之日起,甲方有权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扣除比例为25%/日。
4.3.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扣除比例为100%。
4.3.6因乙方将农民工工资挪为他用或延迟发放,造成农民工上访或对甲方造成其它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扣除比例为100%。
第五条 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5.1 合同价款的结算:
5.1.1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书,安排作业人员完成相应作业内容,并取得甲方完整签字盖章的工程完工任务单。
5.1.2 分部工程完工并经监理、业主或第三方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在收到结算资料后进行核实,并办理结算手续。本合同的中期结算单和最终结算单需经合约部、工程管理部、物资部、设备部、安全部、综合管理部、财务部、驻地实验室、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经理等审核,经工程管理部部长、合约部部长、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经理等签字并加盖项目部公章后方为有效,其它任何形式的结算单据及工程量完工确认单据等均不作为结算及支付依据。
5.2合同价款的支付:
待甲方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并扣除以下应扣款项后,按乙方提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完整支付资料,累计支付至累计结算价款的**%;待乙方完成全部合同约定施工任务(附件3)后累计支付至累计结算价款的**%,待业主单位等相关单位出具交工证书后累计支付至累计结算价款的**%,剩余**%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或质保期)满且无任何遗留问题,无息支付给乙方,若有遗留问题则支付期限顺延;如遇建设单位延期支付,则分包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相应顺延,且不计利息。
①付款前未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
②扣除甲方代乙方支付的各种费用(如电费、保险费、标识标牌费等);
③扣除其他应扣留或扣罚的费用(如限额用量以外的材料款、违约罚金、质量和安全管理罚金等);
④扣除应由乙方缴纳的费用及其他甲方应收取的费用等。
⑤乙方因未能及时支付农民工资、供应商材料或机械费等,受到劳动仲裁部门、法院或乙方和当事人确认的。
5.3 合同价款的支付形式:
5.3.1合同价款的支付以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或信用证或网上银行的形式办理。
5.3.2 办理支付的手续为: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工程款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收款凭证,甲方须将填写齐全的、票据收款人为乙方全称的汇票或信用证交付给乙方为本合同指定的人员或法定代表人。如果乙方指派其他人员办理财务结算,需另行书面授权指定人员。
5.3.3 为保证乙方劳动者足额领到工资,甲方要求乙方给所有作业人员办理工资卡,并报项目部备案;每月向甲方提供考勤表和有劳动者领款签字的工资表,并在每月 15 日前由甲方统一代发作业人员上个月的工资,甲方监督发放,确保工资发到作业人员个人手中。作业人员发放的工资数额包含在工程价款内。
5.3.4 乙方的工资发放表应在乙方驻地公示,接受甲方监督。
5.3.5 乙方应确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如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违反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乙方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购买方 | 名称:河北勘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邢台市任泽区分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MACWFQXU63 地址、电话: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经济开发区河头社区65号0319-******* 开户行及账号:工行邢台任泽支行040*****093*******3 |
第六条 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1 安全施工:甲方、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6.2 乙方必须派驻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施工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安全交底,做好安全生产记录。
6.3 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3.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甲乙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6.3.2 按照有关规定,甲方乙方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七条 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
7.1 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约定质量标准:达到本项目工程质量要求标准。
7.2 工程验收以所施工工程业主要求、规定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由甲方、乙方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验收不合格,责令乙方进行返工,返工费用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3 工程的保修,双方约定如下:由于乙方施工的原因导致的损毁,乙方负责保修,费用自理;其他原因导致的损毁,由乙方实施保修,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保修期与甲方和业主签订的主合同保修期一致。
第八条 文明施工
8.1 甲方、乙方应严格执行总公司制定的工程施工管理的有关制度,认真执行公司的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文件,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8.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标准的施工条件。甲方协助乙方安排住宿,费用由乙方自理。
8.3 对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如下:按照甲方要求的施工管理制度进行施工。
第九条 材料机具及防护用品
9.1 乙方自备的工具为:上下班乘坐的交通工具、施工用的劳动工具,和施工必备的设备。
9.2 乙方应遵守和执行甲方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材料、机具要与甲方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本工程材料机具的使用、维护,双方约定如下:按照机械操作规程使用并维护。
9.3 乙方领用材料机具的台班或包干费用,根据甲方库管规定及双方协商确定。如材料机具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照价赔偿。
9.4 双方确认安全防护用品采用以下式:
9.4.1 由乙方提供,确保岗位需要的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到位。须到劳动监督部门制定的、有劳保用品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商处购买有产品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品,保存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复印件期限至所购商品失效为止。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0.1 负责提供场地、道路、水电等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施工现场,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及技术、质量、安全等方面的交底。
10.2 负责提供必要技术资料和技术施工方案。
10.3 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务。
10.4 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总的工期控制计划,审查乙方编制的详细施工作业计划。
10.5 负责本工程中各工种,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乙方在安全、质量、工期、场容等方面发现有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甲方应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10.6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施工许可证及税务登记证等原件进行审核,并将复印件留存,并有权随时对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的姓名、年龄、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工种、特殊工种操作证及技术等级进行检查(必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特殊工种操作证、技术等级证等给甲方人劳部门保存,施工完毕后退还)。
10.7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清退由乙方派遣的但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的人员,上述被撤换清退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再回到本项目工作。
10.8 本工程甲方施工代表为 ,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 乙方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人员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作业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符合要求,工人年龄不得低于 18 周岁,男不得超过 60 周岁,女不得超过 50 周岁。
11.2 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指挥、安排,对不服从指挥调度者,甲方工地代表有权勒令其退场。
11.3 当乙方生产进度不能满足甲方的进度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施工人员以加快进度,如仍不能满足甲方的进度要求,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施工合同,另行选择施工单位,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11.4 为乙方进场施工的人员与机械设备办理相关保险并承担其费用(工伤保险必须缴纳,不得以商业险代替工伤险),保险期限覆盖合同整个工期。自行负责施工中人、车、机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11.5 乙方应接受本工程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及甲方驻现场工程师的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尊重监理工程师的意见。
11.6 保持施工现场文明清洁,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规定施工,若达不到业主和有关部门文明施工和环保要求,乙方承担所有处罚费用。
11.7 在进行对外采购物资、材料、设备等活动中,必须以乙方的名义进行,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活动。
11.8 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当地的民风民俗,因乙方原因引起的民事纠纷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11.9 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停工、窝工等一切损失费用,甲方不对乙方施工部分工程价款进行调整和赔偿。
11.10 乙方与甲方的其他单位在同一工作面混合作业时,应互相谅解,协调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碍干扰。
11.11 甲方提供的施工机具,乙方应珍惜使用,定期保养。对故意损坏者,依情处罚。
11.12 乙方的负责人施工期间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指挥,回家外出须向甲方项目领导请假,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 5000 元。
11.13 施工期间,当地政府机构所需乙方办理的手续(含暂住证等)由乙方办理,甲方可提供协助,费用乙方承担。
11.14 乙方确认 身份证号: 为派驻工地的施工代表,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
11.15 乙方对所有进、退场施工人员的路途安全负有教育、告知和安全注意事项提醒的义务,确保劳动者进退场路途安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甲方违约责任
12.1.1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窝工及工期延误,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并根据协商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协商结果作为决算依据。
12.1.2 若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时,甲方应赔偿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每日按逾期款项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但最高违约金限额不超过逾期款项的 1 %。
12.1.3 乙方充分理解本工程甲方作为总承包人,资金来源于业主,存在因业主付款延迟或不足额支付导致甲方支付乙方结算款项延迟或不足额的风险。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方工程款支付进度并根据项目部资金情况对乙方款项进行支付;若因项目业主不能及时支付或项目部资金紧张,导致甲方延迟或不能足额支付乙方款项时,不视作甲方违约,乙方无权向甲方主张逾期款项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乙方承诺不会通过诉讼等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如有违反,乙方自愿赔偿甲方合同金额 5 %的违约金。
12.2 乙方违约责任
12.2.1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在 7日内退出施工现场。
12.2.2 乙方未按甲方约定的作业人员进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调整;乙方无法调整时,甲方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乙方自负),并书面通知乙方,直至终止合同。
12.2.3 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经济损失一概由乙方承担。
12.2.4 若乙方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时,乙方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每日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补足。
12.2.5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施工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转包或再分包引发的纠纷、债务,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 风险约定
13.1 因不可抗力、业主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各自承担相应损失。
13.2 因不可抗力、业主原因或其他不可预见、不能克服或不可避免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延误的工作时间可相应顺延。
13.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3.4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的定义同甲方与业主间合同中的定义。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向邢台市襄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法定代表人应出示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应出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明。本合同在完成施工工作内容、结清工程决算尾款后,即终止。
第十六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传真件和扫描件同原件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1.乙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2.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签字、盖公章)
3.工程量清单
4.投入施工的设备一览表
5.投入施工的人员一览表
甲方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或项目负责人: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 乙方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
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
1.4 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 。
2. 投标报价说明2.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 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等。
2.3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3. 其他说明建设项目名称:任泽区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单位 | 数量 | 控制单价 | 无税单价(元) | 税率 | 无税金额(元) | 含税金额(元) | 备注 |
1 | 种植土换填 | 1.土壤类别:一、二类土 | m3 | 47 | ||||||
2 | 栽植乔木 | 1.种类:白蜡 | 株 | 270 | 810 | |||||
3 | 栽植乔木 | 1.种类:国槐 | 株 | 280 | 810 | |||||
4 | 栽植乔木 | 1.种类:法桐 | 株 | 919 | 1100 | |||||
5 | 栽植乔木 | 1.种类:美国红枫 | 株 | 194 | 2200 | |||||
6 | 栽植乔木 | 1.种类:小叶女贞造型树 | 株 | 96 | 320 | |||||
7 | 栽植乔木 | 1.种类:造型油松 | 株 | 18 | 2600 | |||||
8 | 栽植乔木 | 1.种类:造型油松 | 株 | 16 | 2600 | |||||
9 | 栽植乔木 | 1.种类:造型油松 | 株 | 8 | 1550 | |||||
10 | 栽植乔木 | 1.种类:白皮松 | 株 | 86 | 800 | |||||
11 | 栽植乔木 | 1.种类:白皮松 | 株 | 125 | 1200 | |||||
12 | 栽植乔木 | 1.种类:红叶碧桃 | 株 | 107 | 650 | |||||
13 | 栽植乔木 | 1.种类:北美海棠 | 株 | 658 | 470 | |||||
14 | 栽植乔木 | 1.种类:丛生榆叶梅 | 株 | 118 | 410 | |||||
15 | 栽植乔木 | 1.种类:金叶榆 | 株 | 36 | 440 | |||||
16 | 栽植乔木 | 1.种类:元宝枫 | 株 | 26 | 1900 | |||||
17 | 栽植灌木 | 1.种类:金叶榆高桩球 | 株 | 270 | 318 | |||||
18 | 栽植灌木 | 1.种类:国旗红紫薇 | 株 | 60 | 180 | |||||
19 | 栽植灌木 | 1.种类:国旗红紫薇 | 株 | 156 | 160 | |||||
20 | 栽植灌木 | 1.种类:红叶石楠球 | 株 | 111 | 170 | |||||
21 | 栽植灌木 | 1.种类:树桩月季 | 株 | 208 | 480 | |||||
22 | 栽植灌木 | 1.种类:树桩月季 | 株 | 138 | 500 | |||||
23 | 栽植绿篱 | 1.种类:小龙柏 | m2 | 2352 | 100 | |||||
24 | 栽植绿篱 | 1.种类:大叶黄杨 | m2 | 7128 | 72 | |||||
25 | 栽植绿篱 | 1.种类:八宝景天 | m2 | 1044 | 42.5 | |||||
26 | 栽植绿篱 | 1.种类:金叶女贞 | m2 | 4809 | 72 | |||||
27 | 栽植绿篱 | 1.种类:密枝红叶李 | m2 | 587 | 80 | |||||
28 | 栽植绿篱 | 1.种类:鸢尾 | m2 | 528 | 45 | |||||
29 | 栽植绿篱 | 1.种类:红叶石楠 | m2 | 1523 | 80 | |||||
30 | 栽植绿篱 | 1.种类:月季 | m2 | 840 | 30 | |||||
31 | 箱/钵栽植 | 1.种类:欧石竹 | m2 | 338 | 70 | |||||
32 | 铺种草皮 | 1.种类:草皮 | m2 | 4201 | 45 | |||||
33 | 铺种草皮 | 1.种类:麦冬 | m2 | 2182 | 50 | |||||
34 | 点风景石 | 1.雪浪石,2*1.8*1.2米,纹理明显,形状自然,带基础底座安装 | 块 | 1 | 16400 | |||||
35 | 点风景石 | 1.雪浪石,1.2*0.8*0.8米,纹理明显,形状自然,带基础底座安装 | 块 | 13 | 3200 | |||||
合计 |
任泽区经济开发区园区基
础设施工程施工绿化种植工程专业分包
(招标编号)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承诺书;
五、履约担保
六、投标保证金
七、己标价工程量清单
八、施工组织设计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其他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公司或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不含税人民币 (大写) 元、含税人民币 (大写) 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所提结算与支付条款执行,并自愿提供更有优势的结算与支付比例:同意完成全部合同约定施工任务后累计支付至累计结算价款的**%(如有请填写)。
(4)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5)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2 | 技术负责人 | ||
3 | 质检员 | ||
4 | 安全员 | ||
5 | 工期 | 天数:日历天 | |
6 | 付款比例 | ||
… | … |
注:附人员的证明资料(建造师证书、职称证书、岗位证书等)。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授权委托书
:
兹委托我公司 (性别 、年龄 、职务、身份证号 )为我公司全权委托代理人,代表我公司参加的投标、签署报价文件及谈判,并负责中标后的分包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及分包工程验收、结算、签证、施工管理、争议处理等一切与之有关的工作及事务,我公司对该代理权限及行为予以承认并承担其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该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且无争议时止。
委托人(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在提交本《授权委托书》时,须同时提交经代理人签字确认的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四、承诺书
邢台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单位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名称)及其补充文件,现自愿就参加上述工程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当地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2).服从招标有关议程事项安排,服从招标有关会议现场纪律。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3).接受招标文件全部条款及内容。
(4).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后查有虚假,同意被废除授标并被没收投标保证。
(5).保证投标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6).保证无论中标与否,均不向招标人查询追问原因。
(7).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施工合同及提交履约保证。
(8).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下,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期总进度和质量标准完成全部合同工作并履行包修责任。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并被没收履约保证。
(9).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施工材料。
(10).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并被没收履约保证。
(11).保证中标后密切配合招标人开展工作,服从管理。
(12).保证严格遵照本合同的相关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13).保证严格遵照本合同中的环境保护相关规定。
(14).保证中标后严格准守招标人分包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五、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分包合同》第九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六、投标保证金
(附保证金收据或汇款凭证)
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建设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单位 | 数量 | 无税单 价(元) | 税率 | 无税金额(元) | 含税金额(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合计 | |||||||||
无税金额大写: ,含税金额大写: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八、施工组织设计
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另附
附表一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 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工种 | 主要施工履历 | 相关证书 | 备注 |
九、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申请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1 | 电 话 | |||||
联系人2 | 电 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管理技术人员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熟练劳工 | ||||||
银行账户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其他 | |||||||
备注 |
后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认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企业获奖证书上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二)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完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施工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合同项目描述内容至少包括项目概况、本合同在项目中的地位(部位、合同价格所占比例)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有关验收结论 |
注:附合同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三)拟任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 名 | 拟任职务 | 年龄 | |||||
职业资格 | 学历 | 职称 | |||||
经 历 | |||||||
年~ 年 | 参加过的工程项目名称 | 担任何职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获奖情况 | |||||||
目前任职项目状况 | 项目名称 | ||||||
担任职位 | |||||||
可以调离日期 | |||||||
备 注 |
附:工程合同或中标书及业主证明材料
(四)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 拟任职务 | 年龄 | |||||
职业资格 | 学历 | 职称 | |||||
经 历 | |||||||
年~ 年 | 参加过的工程项目名称 | 担任何职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获奖情况 | |||||||
目前任职项目状况 | 项目名称 | ||||||
担任职位 | |||||||
可以调离日期 | |||||||
备 注 |
附:工程合同或中标书及业主证明材料
(五)单位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联系电话 | 成立时间 | ||||||||||||||||||
主管部门 | 企业性质 | |||||||||||||||||||
详细地址 | 邮政编码 |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职称 | ||||||||||||||||||
技术负责人 | 职务 | 职称 | ||||||||||||||||||
财务负责人 | 职务 | 职称 | ||||||||||||||||||
开户银行帐号 | 注册资金 | |||||||||||||||||||
资质等级及编号 | 发放单位 | 有效期 | ||||||||||||||||||
营业执照号码 | 发放单位 | 有效期 | ||||||||||||||||||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 发放单位 | 有效期 | ||||||||||||||||||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 ||||||||||||||||||||
职工总人数人 | 其中:管理人员人、安全员人、质量员人、预算员人。 | |||||||||||||||||||
高级工程师人 | 中级工程师人 | 助理工工程师人 | 技术员人 | |||||||||||||||||
固定资产(万元) | 流动资产(万元) | 施工机械净值(万元) | 技术装备率(元/人) | |||||||||||||||||
最近三年完成的营业额 | 年 | 万元 | 年 | 万元 | 年 | 万元 | ||||||||||||||
企业简介 | (可附附件) |
注:企业有获奖情况的,附获奖奖状复印件一份。
填报人/日期:
(六)正在施工的代表性工程情况表
合同名称 | ||||||
工程所在地 | 合同签定时间 | |||||
合同价 | 结算价 | |||||
实际开工日期 | 实际完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内容及主要工程量 | ||||||
投入主要人员情况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出生年月日 | ||
项目经理 | ||||||
生产副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投入主要机械设备情况 | 机械设备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数量(台/套 | 产权性质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评价 | ||||||
项目简况及特征 |
附:项目简况、承/分包合同、发包人评价。
填报人/日期:
十、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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