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出租汽车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二期)、重庆市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二期)、重庆市道路运输视频监(16C2422)采购公告
重庆市出租汽车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二期)、重庆市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二期)、重庆市道路运输视频监(16C2422)采购公告
分包内容 | 预算金额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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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出租汽车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二期)、重庆市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二期)、重庆市道路运输视频监控管理平台(二期)等三个项目咨询设计服务 | ¥46.37 | 1 | 套 |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公路专业或通信信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且具有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获取文件期限:2016年12月1日至 2016-12-09 11:22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6-12-09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6-12-09 14: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谈判开始时间: 2016-12-09 14:30
谈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采购人: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采购经办人:侯慜勤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新南路183号
代理机构:重庆菲迪克信息系统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李慧林
代理机构电话:159*****481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二路99号(华安大厦)3楼22号开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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