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污染源排查及排放量核算招标公告

VOCs污染源排查及排放量核算招标公告

长庆石化公司VOCs污染源排查及排放量核算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621-FW760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石化公司VOCs污染源排查及排放量核算项目已由长庆石化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石化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庆石化公司拟在2025年、2026年实施VOCs污染源排查及排放量核算项目,主要内容:

  1. 按照《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及修改单要求,在全公司的生产区域和各个生产环节,每季度进行动密封点检测,形成季度LDAR检测报告,每半年进行动静密封点检测,形成半年LDAR检测报告,最终汇总形成LDAR检测报告。
  2. 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储油库、加油站》(HJ 1249-2022)要求,在成品油罐区的生产区域和各个生产环节,每半年进行动密封点检测,形成半年LDAR检测报告,每年进行静密封点检测,最终汇总形成LDAR检测报告。
  3. 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公司生产区域和成品油罐区建档信息,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录入中国石油VOCs综合管控平台。
  4. 每月现场抽测密封点,形成抽测台账、编制抽测情况分析报告。
  5. 每季度和年度核算VOCs排放量,数据录入中国石油VOCs综合管控平台,编制季度、年度VOCs排放量核算报告。
  6. 检测过程保留影像资料,各种记录表格台账和红外扫描等检测资料给公司留存原件备查。
  7. 协助甲方建立LDAR相关资料和无异味装置评审现场检测。
  8. 每半年委托有资质检测单位对全公司加热炉烟气进行非甲烷总烃、排气参数等进行检测,出具合格的CMA检测报告;
  9. 密封点约25万个,其中静密封点约20万个,动密封点约5万个。全年抽测约3万点。
  10. 乙方每年提供三台FID检测仪,负责仪器维护,确保仪器正常使用。
  11. 日常驻厂,随时配合各种迎检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12. 厂界走航监测不低于2次。

2.2招标范围:

(1)公司炼油一部、炼油二部、炼油三部、炼油四部、储运部的所有生产区域。包括500万吨/年常减压装置、120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80万吨/年催化原料预处理装置、4万N3/h制氢装置、35万吨/年产品精制装置、15.3万吨/年航煤精制装置、14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29万吨/年气分装置、4000吨/年硫磺回收装置、6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15万吨/年苯抽提装置、60万吨/年汽油加氢装置、60万吨/年航煤加氢装置、140万吨/年柴油加氢装置、20万吨/年异构化装置,以及公司管理区域内的储运、污水处理、供水、供风、动力锅炉、汽车装卸车设施等其他配套装置。

(2)成品油罐区(含汽车装车设施)。

(3)密封点约25万个,其中静密封点约20万个,动密封点约5万个。全年抽测约3万点。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长庆石化公司生产区域和各个生产环节,成品油罐区区域和各个生产环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整体划分为一个标段。

2.6服务标准:

(1)《石化行业VOCs污染源排查工作指南》

(2)《石化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指南》

(3)《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

(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储油库、加油站》(HJ 1249-2022)

(5)《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HJ1230-202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设备要求:投标人至少拥有具备防爆功能的10台便携式FID检测仪和1台红外扫描设备,需提供购买合同或购置发票扫描件。

3.3人员要求:(1)投标人具有开展LDAR项目的专业团队,提供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名单,要求配备至少15名检测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各1名,人员应为投标人自有人员,并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及2024年7月以后至少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投标人的项目经理持有环境监(检)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22年1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有1个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发票扫描件及发票查验截图,合同至少包含封面、范围页、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字盖章等信息,证明材料不完整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查验网: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3.5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及附表扫描件,附表中资质应包含《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HJ 733-2014)或《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HJ 1230-2021)。

3.6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7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4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谷歌登录),投标人信息和账号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交易平台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密码,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3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拾万元(小写:******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庆石化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

联 系 人:李二龙

联系电话:029-********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联 系 人:吕倩 、刘栋

联系电话:029-********、0934-*******

电子邮箱:lvqian_nw@cnpc.com.cn/cpmczbzx6@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染源排查 核算 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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