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和为民办实事工作核查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和为民办实事工作核查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暂行办法和年度为民办实事工作核查暂行办法》要求,莆田市生态环境局拟采购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和为民办实事工作核查技术服务项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和为民办实事工作核查技术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对155个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的治理成效开展评估,具体村数量以实际调查为准。

  评估内容:现场评估村庄(包括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具体如下:(1)采用治理路线一的村庄重点评估污水管网及泵站(若有)运行管护、接户率、雨污分流、黑灰水分类收集、污水浓度、群众满意率等;(2)采用治理路线二的村庄重点评估污水管网与设施运行管护及费用落实、接户率、雨污分流、黑灰水分类收集、进水浓度、出水达标、群众满意率等;(3)采用治理路线三的村庄重点评估化粪池尾水资源化利用去向、管网完好情况、群众满意率等。(4)每个行政村随机抽取不少于10户开展满意度调查,主要调查村庄内有无污水横流、厕所粪污直排、化粪池溢流、黑臭水体、环境脏乱差等情况。(5)村庄污水涉及多种治理路线的,应根据不同治理路线开展评估,并按受益的常住户数加权平均计。

  评估成果:(1)根据现场评估情况,编写村(包括所有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罗列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建议;(2)根据工作需要,在农村生活污水监管平台上传评估数据及相关图件。

  2.对55个生活污水治理省为民办实事项目村开展工作核查。

  评估内容:现场开展为民办实事村庄(包括自然村)工作核查,具体如下:(1)年度已完成治理村庄(包括上年度推进、本年度完成治理村庄):主要核查资金筹措、治理路线、运维机制、群众满意度等内容。(2)正在开展治理的村庄:主要核查资金筹措、治理路线、任务推进等内容。(3)对完成治理的村随机抽取不少于10户开展满意度调查,主要调查村庄内设施及管网建设和运维情况、有无污水横流、黑臭水体、群众满意度等情况。

  评估成果:(1)根据现场核查情况,编写村生活污水治理省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核查报告,分析存在问题、罗列问题清单、提出工作建议;(2)根据工作需要,在农村生活污水监管平台上传评估数据及相关图件。

  三、预算控制价

  项目费用控制在27万元(人民币)以内。

  四、基本条件

  1.具备开展评估和核查工作的业务能力:技术服务单位应具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核查评估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提供至少一个相关项目中标公告或合同);

  2.具备完成评估和核查工作的技术人员技术服务单位应具备至少1名环境工程、环境科学或给排水等与生活污水治理有关专业的高级技术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及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需承诺评估和核查工作在2024年12月15日之前完成。

  五、响应文件要求

  1.报价函,价单应全部以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包含报告编制服务费用、差旅费用、税费;

  2.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明、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相关项目中标公告或合同等证明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4.相关业务能力和技术人员证明材料(基本要求中的人员及业绩证明材料);

  5.按时完工承诺书

  6.以上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需装订成册,封存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六、项目验收

  需通过业主单位组织的评审验收,费用包含于中标价格中。

  七、违约责任

  逾期提交材料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格的万分之五偿付违约金。

  八、资金支付方式

  付款方式为通过评审验收、提交成果并待财政资金到位后,于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一次性付清。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北京时间2024年11月18日9:00前携带上述材料直接到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号市机关大院1号楼109室(市生态环境局会议室),当场开标,逾期不予接受。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0594-*******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村生活污水 技术服务 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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