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城区排涝能力提升项目三标段工程质量检测比选公告

清镇市城区排涝能力提升项目三标段工程质量检测比选公告

比选公告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清镇市城区排涝能力提升项目(三标段)工程质量检测。

2、项目概况:一、建设内容及规模:(一)建设规模:DN300-DN1200管道修复治理6300米, DN300-DN1200管道清淤治理9298米;DN300-DN1000管道改造1064米,新建检查井48 座。(二)建设内容:1.实施11条市政道路(乡愁大道、东山大道、花园路、职教路、将军石路、塔峰路、星坡路、云站路、观清路、清州大道、白马大道)排水管网管道修复;2.实施11条市政道路(水塘路、丹山路B段、清州大道、东平路、巢东路、贵红大道、新农村南侧道路、东北村红旗北路 239 号、青龙村森林防火卡点、栗山路与盘江路交叉处、大星村新寨路口)排水管网问题点治理;3.实施 4条市政道路(清州大道、花园路、云岭中路、观清路)排水管分流改造。

3、比选内容:对项目施工质量和使用的钢筋、混凝土、砂、石、水泥、沥青等进行见证取样、试验检测等相关工作,施工过程中的现场检测服务,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等相关工作。(工作内容详见清单)

4、服务地址:比选人指定地点。

5、检测单位服务期限要求:具体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可以提供近3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度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不需缴纳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比选申请人须承诺:1、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比选申请人须承诺受托人、项目负责人、项目配置人员均为本公司人员且需提供2024年度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比选申请人未经比选人同意擅自更换相关人员,招标人将取消比选申请人的中选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殊资质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见证取样、主体结构、地基基础检测);具备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附表所列计量认证参数须包含相应的招标检测内容)。

三、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每天09:0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清镇市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清镇市尚湖城展示中心二楼招投标办公室)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上午9时45分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5日上午10时00分;

2、开标地点:清镇市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 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六、联系事项

比选人: 清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镇市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地址: 清镇市尚湖城展示中心二楼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138*****067

七、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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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城区排涝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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