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招标公告

编制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招标公告

延安市妇幼保健院

关于编制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

服务采购公告


延安市妇幼保健院需编制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编制服务采购项目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服务要求

1.项目名称:延安市妇幼保健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

2.工期要求: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0日内提交成果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成果要求:

(1)完成《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编制,报告应包含初步设计方案和概算,初步设计方案应满足施工设计要求,并提供文本五份。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二、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子通信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通信铁塔)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专业甲级证书(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名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行业资质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应出具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犯罪记录结果截图;

5.投标人近一年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6.提供该类服务的三个有效的中标结果(中标合同或供货发票);

7.该项编制服务报价单。

四、投标文件注意事项


1.以上报名资格证明文件须制作四份,一正三副(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2.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0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3.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延安市妇幼保健院招标采购科(行政楼四楼A20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延安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双拥大道28号

联系人:赵老师

电 话:09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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