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拥有对云南省大理市佳利有限公司、大理佳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云南佳利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大理融诚商贸有限公司、大理融合商贸有限公司、大理佳利建材(木材)城有限公司、大理聚天经贸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懋实业有限公司等的债权,我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资产情况
2024年12月10日,债权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债务人 | 地区 | 债权 本金 | 重组宽限补偿金、 违约金等合计 | 整体债权 合计金额 | 担保措施 |
1 | 云南省大理市佳利有限公司、大理佳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大理融诚商贸有限公司、大理融合商贸有限公司、云南佳利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大理佳利建材(木材)城有限公司 | 大理 | 10,000.00 | 6,706.67 | 16,706.67 | (1)云南省大理市佳利有限公司提供法人连带责任保证; (2)大理聚天经贸有限公司提供法人连带责任保证; (3)大理佳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大理金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5)自然人赵中柱夫妇、赵天铭夫妇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6)大理佳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名下位于大理经济开发区满江片区黄龙山2宗土地,合计面积为107,730.13平方米抵押担保; (7)大理金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名下6,080.36平方米酒店经营用房抵押担保。 (8)云南省大理市佳利有限公司提供融合商贸、融诚商贸100%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最高额质押担保。 |
2 | 大理佳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云南省大理市佳利有限公司、大理融诚商贸有限公司、大理融合商贸有限公司 | 大理 | 10,000.00 | 6,706.67 | 16,706.67 | (1)云南省大理市佳利有限公司提供法人连带责任保证; (2)大理佳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大理金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自然人赵中柱夫妇、赵天铭夫妇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5)大理融合商贸有限公司提供位于大理经济开发区满江片区大凤路以南总面积为29,433.99㎡商业物业(佳利建材城)抵押担保; (6)云南省大理市佳利有限公司提供位于大理经济开发区满江片区红山路以东、近双月路交叉口3.345亩的商业用地抵押担保; (7)云南省大理市佳利有限公司提供融合商贸、融诚商贸100%股及其派生权益权最高额质押担保。 |
3 | 大理佳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云南省大理市佳利有限公司、大理融诚商贸有限公司、大理融合商贸有限公司、云南佳利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 大理 | 26,915 | 18,050.99 | 44,965.99 | (1)云南省大理市佳利有限公司提供法人连带责任保证; (2)大理佳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大理金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大理明顺经贸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5)自然人赵中柱夫妇、赵天铭夫妇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6)大理融合商贸有限公司提供位于大理经济开发区满江片区大凤路以南总面积为29,433.99㎡商业物业(佳利建材城)抵押担保; (7)云南省大理市佳利有限公司提供位于大理经济开发区满江片区红山路以东、近双月路交叉口3.345亩的商业用地抵押担保; (8)云南省大理市佳利有限公司提供融合商贸、融诚商贸100%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最高额质押担保。 |
4 | 云南省大理市佳利有限公司、大理融诚商贸有限公司、大理融合商贸有限公司 | 大理 | 12,000 | 8,048.00 | 20,048.00 | (1)大理佳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法人连带责任保证; (2)大理明顺经贸有限公司提供法人连带责任保证; (3)大理佳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自然人赵中柱夫妇、赵天铭夫妇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5)自然人赵中柱提供云南省大理市佳利有限公司90%股权及其派生权益质押担保; (6)自然人赵正中提供云南省大理市佳利有限公司5%股权及其派生权益质押担保; (7)自然人赵堂妹提供云南省大理市佳利有限公司5%股权及其派生权益质押担保; (8)大理佳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名下位于大理经济开发区满江片区黄龙山2宗土地,合计面积为107,730.13平方米抵押担保; (9)施甸浩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持有的云(2020)施甸县不动产权第*******号、云(2020)施甸县不动产权第*******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 (10)云南省大理市佳利有限公司提供融合商贸、融诚商贸100%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最高额质押担保。 |
5 | 大理佳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云南省大理市佳利有限公司、大理融诚商贸有限公司、大理融合商贸有限公司、云南佳利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 大理 | 19,725 | 13,228.90 | 32,953.90 | (1)云南省大理市佳利有限公司提供法人连带责任保证; (2)大理佳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自然人赵中柱夫妇、赵天铭夫妇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4)剑川佳利大酒店有限公司持有的剑川佳利大酒店,总面积为18,200.95平方米的商业物业提供抵押担保; (5)大理佳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名下位于大理经济开发区满江片区黄龙山2宗土地,合计面积为107,730.13平方米抵押担保; (6)大理金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名下6,080.36平方米酒店经营用房抵押担保; (7)云南省大理市佳利有限公司提供融合商贸、融诚商贸100%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最高额质押担保。 |
6 | 大理佳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云南省大理市佳利有限公司、大理融诚商贸有限公司、大理融合商贸有限公司、大理佳利建材(木材)城有限公司、大理聚天经贸有限公司、云南佳利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 大理 | 30,000 | 20,120.00 | 50,120.00 | (1)云南省大理市佳利有限公司提供法人连带责任保证; (2)大理佳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大理金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自然人赵中柱夫妇、赵天铭夫妇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5)大理佳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2017)大理市不动产权第*******号、云(2017)大理市不动产权第*******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 (6)施甸浩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云(2020)施甸县不动产权第*******号、云(2020)施甸县不动产权第*******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 |
7 | 云南省大理市佳利有限公司、大理融诚商贸有限公司、大理融合商贸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懋实业有限公司、云南佳利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 大理 | 10,000 | 6,706.67 | 16,706.67 | (1)云南省大理市佳利有限公司提供法人连带责任保证; (2)长春盛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法人连带责任保证; (3)大理佳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大理金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5)自然人赵中柱夫妇、赵天铭夫妇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6)吉林长电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法人连带责任保证; (7)长春长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法人连带责任保证; (8)大理佳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大国用(2012)第*****号、大国用(2012)第*****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 (7)施甸浩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云(2020)施甸县不动产权第*******号、云(2020)施甸县不动产权第*******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 (8)祥云佳利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云(2020)祥云县不动产权第*******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 (9)云南省大理市佳利有限公司提供融合商贸、融诚商贸100%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最高额质押担保。 (10)自然人赵中柱提供云南佳利园林绿化有限公司60%股权及其派生权益质押担保; (11)自然人赵盈提供云南佳利园林绿化有限公司20%股权及其派生权益质押担保; (12)自然人赵涓提供云南佳利园林绿化有限公司20%股权及其派生权益质押担保。 |
注:1.拟处置债权标的为上述债权,基准日至转让日之间的重组宽限补偿金、违约金等一并处置;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重组宽限补偿金、违约金等,按还款协议、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
二、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交易对象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转让价款且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三、处置方式及公告期
本次处置为打包整体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让、折扣变现、诉讼追偿等。
债权的公告期限为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征询或异议。
四、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71-********
常先生 联系电话:087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桂先生,联系电话:0871-********
谭先生,联系电话:0871-********
特别说明:1.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2.买受人需配合我方开展合规访谈;如不配合,我方有权终止相关交易。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2024年12月17日
标签: 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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