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城区道路及公共照明节能改造能源托管服务

荣昌区城区道路及公共照明节能改造能源托管服务

重庆卓南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荣昌区市政设施维护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荣昌区城区道路及公共照明节能改造能源托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中标人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荣昌区城区道路及公共照明节能改造能源托管服务

*****.3

15

1

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1.本服务能源托管期为 10 年,能源托管费用总金额暂定为*****.3万元,托管费用基数由电费和维护费两部分组成,共计1166.83万元/年。其中电费852.73万元/年,维护费314.1万元/年(包干价)。本项目以2023年城区市政照明年用电量为暂估电量,以2024年1-7月电费单价的平均数0.766元/kwh为暂估单价(最终金额按2024年实际确定的能源基准电量及2024年平均电费单价进行测算)。荣昌区每年将此能源基准费用金额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由节能服务公司负责向电力部门缴纳合同期内的电费。能源托管费用计算方式详见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五、能源基准费用确认方式。

2.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路灯智能化节能改造以及其他道路基础设施设备改造(包含智慧灯杆建设、智慧平台建设、老旧变压器改造、光储一体化试点),中标人通过路灯改造和节能技术的应用达到节能减排、减少费用支出等目的,从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成本及获取合理利润。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预算金额为1166.83万元/年,10年共计*****.3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比例为本项目预算总额的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

1.投标人若为中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大型或以上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3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接受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接受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4.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中小企业需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即:未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互联网线上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 →“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要求操作。

2.投标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投标人必看】政府采购(CA版)投标人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和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按下载的操作手册引导,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四)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五)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及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4日

2.招标文件阅览: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00元/包。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7日北京时间09: 30。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

(七)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7日北京时间09: 30。

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也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以上设备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抵达线下指定开标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参加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开标室完成在线准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开标结果(查看开标一览汇总表)。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响应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投标人必看】政府采购(CA版)投标人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保证金的缴纳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

方式一:

一、以电子保函/保单形式交纳保证金

1.保函/保单交纳形式及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右上角点击“申请投标保函”或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点击“电子保函入口”,通过交易链金融服务平台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电子保函/保单,电子保函/保单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保单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保单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采购有效期。

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

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保函无效。

2、以电子保函/保单形式担保的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00元)

3. 保函/保单有效性:

电子保函/保单的有效性以开标展示的保函/保单交纳情况的信息为准。

方式二:

一、保证金递交

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保证金,并汇至所参与包对应的指定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保证金账户:详见采购公告。

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荣昌区农村产权流转服务有限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荣昌区农村产权流转服务有限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荣昌区农村产权流转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3-********

注:

1、投标保证金缴纳时,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荣昌区城区道路及公共照明节能改造能源托管服务保证金”。

2、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荣昌区市政设施维护所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23-********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海棠社区迎宾大道20号附4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卓南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3-********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天龙支路28号

(三)电子招投标技术指导: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老师

电 话:023-********(工作日) 183*****442(节假日)

(四)CA证书厂商: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晓伦

电 话:023-******** 023-********

九、保证金信息

方式一:电子保函入口

方式二:保证金账号

银行名称: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行

银行账号:018*****015000*****00077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荣昌区农村产权流转服务有限公司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项目业主(采购人)要求发布的,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节能改造 能源托管 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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