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的公告
关于对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的公告
雷山县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及家属:
根据《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椎退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黔东南人社局通〔2024〕54号文件规定,现将雷山县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进行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请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或家属在规定时间内到雷山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办理相关手续。
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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