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巷镇镇龙村复耕工程招标公告

杨巷镇镇龙村复耕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XYX2024-07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杨巷镇镇龙村复耕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杨巷镇镇龙村村民委员会。现委托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项目的概况

2.1、招标范围:镇龙村复耕,复耕面积为453.21亩,主要包括花木田、蟹塘、坑塘等,苗木复耕需将苗木、垃圾清理并外运,各类复耕田需用拖拉机平田后满足播种要求等;

2.2、质量:合格,项目必须通过市级耕地质量评定、复垦验收,否则,不予办理项目竣工验收;

2.3、工期: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1月11日。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工程地点:宜兴市杨巷镇镇龙村;

2.6、合同估算价为:约67.98万元。

3、投标人资质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年07月-2024年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上午8:30至11:00时(节假日除外),14:00至16:30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4.3条资料前往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市紫竹东路105号)三楼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原件及复印件: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招标文件);②授权委托书;③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25日09时30分,地点为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市紫竹东路105号)四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授权委托书;(6)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7)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2024年07月至2024年12月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不需提供,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项目经理投标);(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9)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现金,单独密封);

注:(1)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如原件材料为电子证书的,需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2)本工程开标时项目负责人不需到场,每个单位只能委托1人参加开标会。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7、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当年年底支付至审计价的40%,第二年年底支付至审计价的70%,余款在第三年年底结清。工程完工不申请验收的不予拨付资金,工程完工2个月内不交付工程资料或工程资料不全的不予拨付资金。工程于年底前验收合格,但无审计报告的,第一年支付比例不得超过工程合同价款的30%。

8、其他:

8.1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8.2本工程不得转包,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赔偿发包人一切损失。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杨巷镇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杨巷镇镇龙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杨巷镇

联系人:邹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宜兴市紫竹东路105号

邮政编码: ******

联 系 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0510-********

2024年12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复耕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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