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高速公路“路面凝冰预警系统”项目磋商公告

购买高速公路“路面凝冰预警系统”项目磋商公告

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购买高速公路“路面凝冰预警系统”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购买高速公路“路面凝冰预警系统”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A座26楼02-01室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12-30 15: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HZB2024-11-025

项目名称: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购买高速公路“路面凝冰预警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拟采购855套“路面凝冰预警系统”,其中路面结冰预警传感终端(普通版不带图像拍照功能)805套(含3年物联网费);路面结冰预警传感终端(升级版图像拍照功能)50套(含3年物联网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标包1(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购买高速公路“路面凝冰预警系统”项目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标包1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购买高速公路“路面凝冰预警系统”项目_标包11批

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购买高速公路“路面凝冰预警系统”项目。

******.00******.00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购买高速公路“路面凝冰预警系统”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①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②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2)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

2、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提供书面声明);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 2024年12月24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A座26楼02-01室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12-30 15:00:00(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A座26楼02-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请于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企业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A座26楼02-01室。本项目公告媒体为陕西省政府采购服务协会网(http://www.sxszfcgfwxh.cn/#/home)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123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国华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A座26楼02-01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仲康

联系方式:029-********

陕西国华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

2024年12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警察 预警系统 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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