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跨校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实施方案》的公示
关于《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跨校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实施方案》的公示
各系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2〕 100号)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报名和考试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函〔2022〕 6号)《四川师范大学关于2022年接收全日制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工作方案》文件规定,我校开展四川师范大学“专升本”相关工作,经校领导同意,现对《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跨校进入四川师范大学本科阶段学习实施方案》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2022年3月17日---2022年3月23日。
?? 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834-*******。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
2022年3月17日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跨校进入四川师范大学本科阶段学习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2〕 100号)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报名和考试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函〔2022〕 6号)《四川师范大学关于2022年接收全日制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工作方案》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与监督管理
(一)“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石芳 赵波
副组长:王玉萍 成国志 王晓东 沙德康 马辉 侯中太
成 员:潘开成 邹春芸 侯启鸿 杨凯 周雪娟 余成红 安险峰 邹华 吴凤贤 牟勇 廖德凯 邹玉泉 伍毅
“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省教育厅及四川师范大学要求制定学校“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审定上报四川师范大学的“专升本”拟录取名单,检查监督“专升本”工作实施全过程,研究处理“专升本”工作中的其他重要问题等。
(二)“专升本”工作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专升本”工作办公室,挂靠教务处,教务处周雪娟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专升本”工作办公室负责完成“专升本”各项具体工作。
(三)实施方案
2022年3月17日前,我校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关于2022年接收全日制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工作方案》精神,制定我校“专升本”实施方案,方案包括对满足免试录取条件学生的免试审核要求及“专升本”选拔考试安排及防疫预案。我校将对“专升本”实施方案在学生中进行广泛宣传、在我校官网首页公示5个工作日,并报四川师范大学备案。
二、“专升本”计划总数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四川师范大学2022年接收“专升本”学生的计划控制在我校对应专业2022届全日制应届专科毕业生总数的20%(涉及到小数时四舍五入)以内。
三、选拔对象与报名条件
(一)“专升本”选拔对象
经四川省教育厅同意,我校与四川师范大学签订“专升本”正式协议,“专升本”对象为2022届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前教育专业、小学教育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二)报名基本条件
应具备以下报名基本条件:
1.专科学习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
2.毕业时能获得所在学校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并经所在院校上报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3.身心健康,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三)免试条件
1.凡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经我校推荐、四川师范大学审核,可由四川师范大学免试录取,但要占用学生所在专业的“专升本”招生计划;
2.专科学习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经我校推荐、四川师范大学审核,可由四川师范大学免试录取,但要占用学生所在专业的“专升本”计划;
3.以下两类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免试:(1)从我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于本年度毕业,且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2)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并于2020年、2021年退役的。符合上述两类条件的省内院校退役大学生,向我校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退役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经我校审核、四川师范大学复核后可由四川师范大学免试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占用学生所在专业的“专升本”计划。
(四)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
对达到毕业条件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专科毕业生,施行统一考试、单独录取,录取比例为报名参考人数的20%,要占用我校的“专升本”招生计划。我校应严格专项计划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
四、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资格审查和数据的采集工作
我校对申请参加“专升本“考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专升本”考试办公室做好学生基础数据的采集工作,并在四川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于3月15日将预审合格的学生信息导入“四川省普通高校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
(二)“专升本”报名和缴费方式
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使用学校报名信息采集时登记的手机号码验证进入“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依次完成“信息确认”和“志愿填报”环节。
(三)审核及公示
考生报名截止后,我校指定专人登录专升本报名系统,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再次进行审查和核对。如需更正,务必于3月26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完成。对于已经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含报考志愿)以及前五学期专业课平均成绩(百分制,保留至小数点后1位)须在我校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缴费
根据《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革价格〔2017〕46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费为80元/生,由考生在专升本报名系统中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统一支付。
五、“专升本”考试
四川师范大学按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统一组织“专升本”选拔考试,具体事宜如下:
(一)考试科目
“专升本”选拔考试科目为四门,分别为3门基础课和1门专业综合课。文科类(含艺体类)学生的基础课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鉴于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材选用和教学安排的差异性,“专升本”选拔考试中的专业课考试成绩用我校确定的学生前五学期专业课(五年一贯制学生采用大专阶段前三学期专业课)平均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1位)替代,不另行组织考试。
(二)考试时间
《大学英语》:4月22日上午9:00-11:00;
《大学计算机基础》:4月22日下午14:00-15:30;
《大学语文》:4月22日下午16:00-18:00。
(三)考试地点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今年“专升本”选拔考试地点安排在我校,具体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组织
“专升本”考试原则上应安排在标准化考场或有视频监控的考场进行。我校应加强考务人员的选派管理,凡应回避的人员,不得参加组考工作。
“专升本”考试试卷由我校安排专人(由保密人员和保卫干部组成)到四川师范大学领取;我校须负责试卷保管、分发和回收,在考试结束收齐试卷后交四川师范大学运送试卷工作人员。
考试期间,四川师范大学将向我校考点派驻指导监督工作组,加强“专升本”考试的监督巡查。
我校应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考试组织方案(附件1)、应急处置预案(附件2)和考试防疫要求(附件3),做好考试招生场所卫生消毒和涉考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登记排查工作,确保广大考生、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专升本”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五)成绩公布
“专升本”选拔考试统一封闭流水阅卷结束后,四川师范大学按“专升本”基础课考试成绩、专业课平均成绩计算“专升本”选拔考试总成绩并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的学生,三门基础课分数高的排名在前。四川师范大学将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学生“专升本”选拔考试单科成绩、总成绩及排名情况书面通知我校,我校应及时通知到每位参考学生。
对成绩有疑问的学生,可在成绩公布期内向我校提出查卷申请,由我校统一查卷并回复查卷结果。逾期的学生,四川师范大学不予受理。
六、录取
(一)拟录取及公示
“专升本”选拔录取按批次进行,首先进行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的录取,然后再进行其他考生的录取。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在四川师范大学就读,其余学生根据所填志愿,遵循院校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排名依次录取。拟录取学生名单及成绩情况在录取院校和我校官网首页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二)数据报送
录取院校将“专升本”拟录取学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三)发放录取通知
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批复后,由录取院校正式通知各有关选送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其他问题
(一)我校报送的《四川师范大学2022年“专升本”报名学生信息汇总表》应以“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下载信息为基础,并对特殊类别学生(如:优秀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予以标注。我校要确保所推荐学生的基本信息准确无误,如因我校填报的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错误,导致“专升本”学生无法进行学籍电子注册,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我校承担。
(二)“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我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在新学期入学报到时,学生须提供学信网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
(三)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2022年“专升本”学生必须编入四川师范大学的2020级本科学习。学生按照所在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完规定内容,达到毕业条件的,由录取院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录取院校授予学士学位。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专升本”学生毕(结)业证书内容须填写“在×××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实际学习时间填写。
(四)为维护“专升本”工作的严肃性,凡放弃 “专升本”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须在8月31日以前提交书面正式申请,我校签字同意后连同“专升本”录取通知一并交录取学校存档;录取学校不为逾期申请放弃“专升本”资格的学生办理任何手续,所涉及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等事项均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监督管理
为确保我校“专升本”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开、公平与公正,我校设立举报电话:
纪检监审处:0834-*******
教务处:0834-*******
九、未尽事宜,由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按上级和四川师范大学“专升本”文件要求,集体决策。
附件:
1.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跨校进入四川师范大学本科阶段学习“专升本”考试组织方案
2.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跨校进入四川师范大学本科阶段学习“专升本”考试应急处置预案
3.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跨校进入四川师范大学本科阶段学习“专升本”考试防疫要求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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