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自治区国动办政务数据管理服务项目询价采购的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自治区国动办政务数据管理服务项目询价采购的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我办拟对政务数据管理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自治区国动办政务数据管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

(一)服务内容

1.政务数据改革。重点依托广西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DRS融合建设方案中的要求,做好数据目录编制、数据归集、数据治理等工作,做好高质量数据共享、数据供需对接、数据字典、个人数据空、数据开放、零信任访问控制、数据全链路保障等数据改革工作。

2.提供“高效办成一件事”支撑。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围绕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深度融合、探索开展应用场景一体化集成办理、全面强化数字赋能一体化支撑能力、扎实推动利企便民增值服务一体化高效供给的四个方面任务,常态化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针对高效办成一件事中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和增值化服务事项,需要定期进行检查及协助部门进行后续的整改工作。

3.政务数据安全工作质量评价。按照《广西政务数据安全工作质量评价指标(试行)》要求,做好数据安全组织和制度建立 、网络安全基础、数据安全制度落实、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措施等评价工作。

4.政务数据创新应用推广(微改革)。按照自治区“放管服”微改革工作要求,梳理企业群众高频热点诉求,结合国防动员工作职能,每年提出不少于1个具备一定可行性的创新亮点,力争纳入当年自治区“微改革”推广。

5.政务数据维护。根据自治区数据局反馈的政务数据、政务服务相关问题进行分析整理,从专业角度对日常数据维护服务,数据共享、开放等平台操作,数据安全提供技术建议,并安排技术工程师进行整改。

6.提升政务数据共享质量。通过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发布政务数据共享目录提供规范性梳理服务,梳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共享目录命名规范、元数据描述规范、共享数据分级分类、接口设计规范、数据集完整性、数据更新周期等,并完成相关问题数据整改。完成各级系统全量证照的类型统计摸底,实现将历史存量证照全量汇聚至自治区电子证照总库。梳理各个系统结构化数据集(库表/接口资源),并通过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进行资源发布。

7.其他涉及政务数据管理相关服务。落实自治区数据局临时派发的政务数据管理相关任务,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分级分类、事项目录梳理、事项数据目录编制、云网统筹利用等。

(二)文档及提交形式

1.主要文档。政务数据管理年度评估报告;驻场人员开展政务数据管理、政务服务等相关咨询服务形成的其他文档。

2.提交形式。提交的最终文档须以书面形式和电子形式提交,其中书面形式装订成册,1式2份。评估报告内容必须清晰完整,涉及内容及相关数据需客观真实,说明应准确、完整地阐述其意图、得分情况、内容、结果等。

(三)有关要求

1.违约条款:服务期内本单位在自治区组织开展涉及政务数据相关工作的评先评优活动中等级低于优秀等级或排名低于前10名的、自治区年度绩效考评涉及政务数据方面的共性指标出现扣分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涉及政务数据工作通报被扣分的,分别扣除当年合同约定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

2.服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3.服务人员:提供不少于3名熟悉政务数据治理、网络系统架构、政务服务、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梳理、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技术人员。指派1名专业技术人员驻场,进行现场的服务保障工作,驻场人员要求有一定写作功底,了解政务服务及政务数据改革评估指标,驻场人员根据采购方要求需离邕出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由采购方承担。

三、上限控制价

本项目采购上限控制价为贰拾伍万元整/年(¥******.00/年)。

四、资质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技术服务或数据服务等相关内容的国内合法供应商。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服务商,服务商在投标时应如实提供有关信用的书面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外资、中外合资和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转包或非法分包。

五、评标方式

在符合条件的服务商中,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服务商(评分办法见附件)。

六、报价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原件待核);

(二)法人委托书(原件1份);

(三)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待核);

(四)项目团队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待核);

(五)技术服务方案(加盖公章);

(六)企业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发票复印件1份);

(七)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打印盖章原件1份);

(八)项目投标报价清单(原件1份);

以上材料,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用纸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封口章。

七、报价时间

从2024年11月13日起至2024年11月19日止(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共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逾期不受理。

八、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9号。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莫先生,联系电话:0771—*******181*****737

附件:自治区国动办政务数据管理服务项目报价文件(样式)

自治区国动办政务数据管理服务项目评分办法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

自治区国动办政务数据管理服务项目报价文件

(样式)

报价单位:(公章)

报价日期:2024年月日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目 录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人委托书(原件);

(三)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项目团队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技术服务方案(加盖公章);

(六)企业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发票复印件);

(七)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打印盖章原件);

(八)项目投标报价清单(原件)


报价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自治区国动办政务数据管理服务项目询价采购的公告》,经研究,我公司决定提交报价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一、我单位已充分知悉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项目上限控制价和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有关要求,并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均为依法依规取得且真实有效。

二、我单位按规定提交的报价文件为壹份。

三、我单位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贵单位有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及程序选择成交服务单位的权利。

基于上述声明,我公司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自治区国动办政务数据管理服务项目报价为:人民币

元(¥: ),合同履行期限为: 。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由报价单位自拟):

报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项目报价清单

项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及要求

数量

单价

单项合价(元)

③=①×②

备注

1

2

3

总报价(含税)合计:(大写) 人民币 (¥元)

竞标人(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说明

1.服务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服务期间,服务人员应保持全天24小时工作响应,按采购方要求参与加班。

3.报价时,以此表作为报价表,并逐项填写报价后汇总形成总报价,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关联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数据管理 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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