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渡车租赁服务自行采购公告
摆渡车租赁服务自行采购公告
我院位于成都市三环外、近绕城高速旁,为便利职工上下班,将职工摆渡到就近的公交站(地铁站)或者单位,拟租赁公交车或旅游大巴车承担2025年度摆渡车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摆渡车租赁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
租赁2台公交车或旅游大巴车,公交车车身10米或以上,旅游大巴车37座或以上,车上应安装有空调,带驾驶员,承担上下班时段摆渡服务。其中1台用于金房苑→职工单身宿舍(尚熙庭苑)→金粮路(新里派克公馆对面)→地铁2号线百草路站→单位沿线的往返摆渡服务;另1台用于贝森路→齐力花园→青羊大道北(金沙遗址东门对面)→地铁2号线一品天下站→地铁2号线羊犀立交站→高家村站→何家桥三队公交站→何家桥公交站→汇都园区→单位沿线的往返摆渡服务。
3、项目预算:42万元。
4、结算方式:根据合同协商付款方式。
在合同期限内,服务费原则上按每3个月为一个周期支付,具体费用按单车中标价格*2*租赁天数执行。按照《采购文件》考核办法及要求,每3个月考核完毕后,甲乙双方按照考核结果核对费用,乙方按照核对完毕的费用总额及时开具正式税务发票交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20日内,以转账的方式进行费用支付。其中第四个周期按工作日预估价格提前至2025年12月支付,服务期结束后根据实际服务天数和考核结果据实结算,如预估费用高于乙方实际提供服务天数,则本合同服务时间往后顺延至费用使用完成。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汽车租赁经营资质;
3.拟投入本项目的驾驶员具有对应车型的驾驶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在从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失信记录,且参加本次采购前3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截至采购申请书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本次采购申请书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服务要求
见采购文件。
四、报名及参加采购相关文件的递交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8日9:00至2024年12月20日17:00,报名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及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同时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 参选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5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参选文件。
(三)文件接收地点: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1205办公室。
五、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6日下午13:30,二楼小会议室。如果时间和地点有变化另行通知。
六、评审方法
1、参与采购的文件不能满足本公告规定的要求的将淘汰,投标无效。
2、根据《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摆渡车租赁服务采购文件》所载明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地址:成都市高新西区新文路8号
邮编:******
联系人:胡老师 028-********
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2024年12月17日
标签: 摆渡车租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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