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钱公路沪太路-潘泾路新建工程项目经理部柴油询比价公告

宝钱公路沪太路-潘泾路新建工程项目经理部柴油询比价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八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12-17 16:20:38
投标截至时间:2024-12-23 14:00:00
内容:

询 价 公 告

询价编号:CRCC-1805WZJC-2024-XJ-52

因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宝钱公路(沪太路-潘泾路)新建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需要,我项目拟采购一批柴油(清单如下表)。

一. 工程概况

宝钱公路项目是宝山区“十四五”规划的“十纵十五横”骨干路网中横向通道之一,本工程西起沪太路,东至潘泾路,全长约2.4km。新改建道路长2.4km、桥梁2座、箱涵1座。规划红线宽度40~50m,建设规模为4快2慢,远期预留6快2慢建设条件。同步实施交通标志、标线、照明、绿化等附属工程。采购资金已落实。

二.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

计量单位

需求量

到货地点

运输方式

含税最高限价总价

1

柴油

0#

执行GB*****-2016

*****

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龚西宅15号

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到甲方的指定地点

54万元整

三.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近2年供货业绩(同类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

1.1.报价函:必须按照采购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见报价资料。若报价单位未按附表编制报价,视为报价函无效。

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出具生产商的授权书。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安装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买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额在报价表中单列。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甲乙双方共同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标的及技术质量要求对送到施工现场的产品、数量、质量等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5.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标准

6.交货期限:计划收货时间:2024年12月25日。具体时间待确定供应商后,可以再进一步沟通明确。

7.交货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龚西宅15号(采购人指定工地)。

8.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8.1.支付方式::货款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云信、融信或其他金融产品,采用以上金融产品及票据支付的,票据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如需贴现的贴息费用双方友好协商;如乙方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如有变更,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付款的,则付款期限顺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8.2.货款支付比例: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应履行以下提供义务:1、双方签认供货单、对账单、结算等合同履行事实材料;2、与对账金额或结算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所供货物的产品合格证书、检验资料、权属证书等材料;4、收款账户信息或收款人授权委托书等。每批次货到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每月20日办理结算,结算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收到乙方当月结算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需在三个月内支付乙方当批次货款总额的70%(循环支付),六个月内支付至乙方当批次货款总额的90%(循环支付),剩余10%货款项目结束后一年内付清。逾期未支付不产生滞纳金。

9.报价有效期:至合同签订之日截止。

10.请严格按照要求报价,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11.其他要求:附带合格证、检测报告、质保书等质量证明文件。

三.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铁建云链”(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进行供应商注册,登录后查询询价公告并按流程要求在“铁建云链”递交资料(具体请参考网站首页下方“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赵龙 电话:182*****401

采购组织:李孟尧 电话:022-********

采购方: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宝钱公路(沪太路-潘泾路)新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4年 12月16日


,宝山区,上海市,上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建工程 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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