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采购七台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某单位采购七台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采购7台医疗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GDYY-W1165

采购文件编号:GPCGD24BZ07HG045F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采购有眼科手术显微镜、视野机、电子鼻咽喉镜等7台医疗设备

1.本项目分为7个包组:

采购包1(眼科手术显微镜):

预算金额:990,000.00元

最高限价:990,000.00元

采购包2(视野机):

预算金额:490,000.00元

最高限价:490,000.00元

采购包3(电子鼻咽喉镜):

预算金额:250,000.00元

最高限价:250,000.00元

采购包4(经颅磁刺激仪):

预算金额:250,000.00元

最高限价:250,000.00元

采购包5(多导睡眠呼吸监测系统):

预算金额:480,000.00元

最高限价:480,000.00元

采购包6(无创心输出量测量系统):

预算金额:498,000.00元

最高限价:498,000.00元

采购包7(六仓室培养箱):

预算金额:320,000.00元

最高限价:320,000.00元

2.供应商中标情况:

本项目每个包组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生产商仅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可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如代理商仅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可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2)第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或者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备案信息;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3)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国外品牌产品的投标人须为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或全国<大区>总代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授权说明:所代理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国外品牌产品的供应商须具有生产商或全国(大区)总代理授予的有效代理授权书,非生产商或全国(大区)总代理直接授权的,须授权链完整。授权书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书写,但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文(港澳台资企业或港澳台资控股企业和国内生产的国外品牌设备视为进口设备)。代理授权为代理协议(合同),在代理协议(合同)有效期内的,可不再要求另行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书,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复印件即可。

五、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s://gcycloud.cn/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DLJG_******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线上提交(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3楼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同时需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2.请投标供应商认真阅读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s://gcycloud.cn/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DLJG_******)(以下简称“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发布的电子招投标相关操作手册,详细了解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下载驱动和编标工具、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开标等流程,要求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方式由投标人从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项目采购【文件分享】菜单内获取。

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191*****279,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以下无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某单位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

联系方式:李助理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工/陈工

联系方式:020-********/********

4.技术支持(仅解答平台使用技术问题)

联系方式:191*****279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http://gpcgd.gd.gov.cn/)上发布,具体要求以《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倪先生

办公电话:020-********

根据军队采购有关规定,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程序和方式质疑和投诉的,给予书面警告,3年内2次被书面警告的,给予1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2024年12月17日

,广东,广州市,越秀区,天河区,广州,02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设备 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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