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上海大学宝山10KV电力系统维保维修服务采购公告
2025年度上海大学宝山10KV电力系统维保维修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XC********
根据《上海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大学货物和服务快速采购实施细则》,上海大学后勤保障部因教学、科研需要,现以上大迅采方式采购2025年度上海大学宝山10KV电力系统维保维修服务。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需求名称 |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 需求说明 |
---|---|---|
服务内容、流程及方案 | 是 | 本服务项目需要供应商依据电力行业标准对采购方宝山校区(校内、东区、新世纪)各分变电站内设施及系统完成2025年度内维护、保养和维修,维保费及所发生的维修材料费(含人工)包含在本服务预算中。服务内容有:1.完成线路及设备的日常巡视、检测、保电工作 采用定期巡视、故障巡视、特殊巡视、夜间交叉和诊断性巡视、监察巡视的方法进行。包括:检查沿线环境有无影响线路安全的情况;检查对接箱运行情况有无缺陷;检查绝缘及电缆连接有无缺陷;检查防雷设施和接地装置运行情况;检查附件及其他设施(如相位、警告指示及防护标志等)的损坏情况。每季度出具巡检报告,全年维保。负责日常巡视和维修,并做好相关技术管理工作,确保输电线路的安全稳定运行。2.对日常事故随时检修,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向学校报告,负责查找事故原因,编制事故抢修方案并组织检修。3.维保、巡检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上海大学物业报修接报修系统上问题,均要进行维修。所报问题应修尽修,维修所需材料费(含人工)均在本服务预算内。4. 全年维保,确保学校重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国考等期间的电力保障,如学校有重大活动,需加强做好线路保电工作,提前做好电力保障准备工作,确保学校重大活动的正常进行。做好学校大型活动保电工作(一年约平均5次以上10次以内),活动期间供应商需派人员协助采购方现场保电。 5.确保输电线路的安全稳定运行6.负责制定和落实停电计划 7.建立设备台账 应建立设备管理台帐和设备运行、维修等资料。向采购方报送线路缺陷报表。8.负责设备缺陷、运行报表及事故统计和填报负责设备缺陷、运行报表及事故统计和填报。事故统计、安全考核按相关规定办理9.协助学校做好配电线路大、小修计划、停电计划及大修审批手续。10.负责落实输电线路停电计划,负责协助办理配电线路停电申请工作。11.组织对线路大修工程进行验收12.检查输电设备的运行管理情况13.提供维保资料一套及缺陷遗留情况材料14. 组织设备故障及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15. 提供维保资料一套及缺陷遗留情况材料16. 严格按照国家电网章程维保,掌握线路走向及分支箱位置;分支箱接地测试、保证整条线路健康运行17. 做好线路维保管理、技术管理、协助学校做好线路设备检修工作18. 按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收集并保存完整的竣工资料、随工程签署的各种协议及施工记录一套19.按采购人要求,在上海大学物业报修巡检平台完成10KV配电站巡检、在线接报修并填报维修计划及维修材料清单待审批后执行。维保设备清单、容量及数量等详见公告附件(供应商在响应本指标时需要扩展描述,提供详细方案及编制依据,不得照抄响应,供应商需要在服务报价模块填报详细服务报价明细)(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服务团队 | 是 | 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得少于6人,请提供人员名单及岗位分工,及每位人员有效高压电工操作证,并承诺证件及时复审(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 是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期限提供相应的服务,供应商响应时相关的服务流程图或供应商质量控制制度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 是 | 供应商需制定变配电站高低压设备每年度维护保养、检修工作计划,并完成年度维护保养、检修的实施工作;供应商在响应时需要提供服务期限内明确的进度计划表(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安全保证措施 | 是 | 供应商在响应时需要提供相关安全保证措施,包含但不限于雷雨天气、高温酷暑等情形(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应急方案 | 是 | 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应急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作业安全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含触电、机械损伤等)、作业进度质量保证紧急事件应急措施(含人员变更、材料缺失等)(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自罚承诺 | 是 | 供应商若未能按时保质完成维保服务或是因为维保服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供应商需要支付不低于成交金额5%的违约金。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包含此条款的自罚承诺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增值服务 | 是 | 供应商响应时提交除服务内容外还可以提供合理适用的增值服务内容列表(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要求名称 |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 要求说明 |
---|---|---|
信用中国证明 | 是 | 信用信息报告日期最早应为本项目迅采公告发布之日(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是 | 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 是 | 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要求名称 |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 要求说明 |
---|---|---|
公司综合实力 | 是 | 供应商需提供公司简介、往期获得过的相关荣誉证书或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资质证书、近5年内(自2019年1月起)相关服务案例的照片或报道等。 |
同类业绩 | 是 | 供应商需提供自2021年12月起至今的同类的服务合同,其中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服务名称、签订日期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同类业绩合同供应商需分列填报上传,合并文件填报或集中填报在同一格子内的算1份业绩。 |
付款方式 | 是 | 一年两次付款,上下半年各付一次(每次为成交金额的50%),付款前供应商需要交付采购方工作报告。本成交金额已包含维保与维修费用,如实际维修费用超出成交金额上限的,将不再另行追加支付。 |
服务期限 | 是 | 从2025年1月到2025年12月 |
1、质量标准和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成交供应商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2、验收
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采购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成交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递交验收通知书,采购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采购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成交供应商应当配合。
如果属于成交供应商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成交供应商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如果属于采购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采购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采购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成交供应商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采购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3、保密
如果采购方或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4、补救措施和索赔
采购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成交供应商提出索赔。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成交供应商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采购方提出索赔,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3)如果在采购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成交供应商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成交供应商接受。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在采购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采购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方损失的,采购方有权进一步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
5、履约延误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如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采购方有权没收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成交供应商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6、误期赔偿
除合同不可抗力部分的规定外,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采购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7、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汇款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虹桥支行
账号(人民币):020*****100*****
户名: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成交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直接向代理机构支付。
2)成交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为基础,再以63.71折计取(不低于2500.00元人民币)。
上海大学
2024-12-17
项目编号:XC********
根据《上海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大学货物和服务快速采购实施细则》,上海大学后勤保障部因教学、科研需要,现以上大迅采方式采购2025年度上海大学宝山10KV电力系统维保维修服务。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需求名称 |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 需求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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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流程及方案 | 是 | 本服务项目需要供应商依据电力行业标准对采购方宝山校区(校内、东区、新世纪)各分变电站内设施及系统完成2025年度内维护、保养和维修,维保费及所发生的维修材料费(含人工)包含在本服务预算中。服务内容有:1.完成线路及设备的日常巡视、检测、保电工作 采用定期巡视、故障巡视、特殊巡视、夜间交叉和诊断性巡视、监察巡视的方法进行。包括:检查沿线环境有无影响线路安全的情况;检查对接箱运行情况有无缺陷;检查绝缘及电缆连接有无缺陷;检查防雷设施和接地装置运行情况;检查附件及其他设施(如相位、警告指示及防护标志等)的损坏情况。每季度出具巡检报告,全年维保。负责日常巡视和维修,并做好相关技术管理工作,确保输电线路的安全稳定运行。2.对日常事故随时检修,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向学校报告,负责查找事故原因,编制事故抢修方案并组织检修。3.维保、巡检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上海大学物业报修接报修系统上问题,均要进行维修。所报问题应修尽修,维修所需材料费(含人工)均在本服务预算内。4. 全年维保,确保学校重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国考等期间的电力保障,如学校有重大活动,需加强做好线路保电工作,提前做好电力保障准备工作,确保学校重大活动的正常进行。做好学校大型活动保电工作(一年约平均5次以上10次以内),活动期间供应商需派人员协助采购方现场保电。 5.确保输电线路的安全稳定运行6.负责制定和落实停电计划 7.建立设备台账 应建立设备管理台帐和设备运行、维修等资料。向采购方报送线路缺陷报表。8.负责设备缺陷、运行报表及事故统计和填报负责设备缺陷、运行报表及事故统计和填报。事故统计、安全考核按相关规定办理9.协助学校做好配电线路大、小修计划、停电计划及大修审批手续。10.负责落实输电线路停电计划,负责协助办理配电线路停电申请工作。11.组织对线路大修工程进行验收12.检查输电设备的运行管理情况13.提供维保资料一套及缺陷遗留情况材料14. 组织设备故障及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15. 提供维保资料一套及缺陷遗留情况材料16. 严格按照国家电网章程维保,掌握线路走向及分支箱位置;分支箱接地测试、保证整条线路健康运行17. 做好线路维保管理、技术管理、协助学校做好线路设备检修工作18. 按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收集并保存完整的竣工资料、随工程签署的各种协议及施工记录一套19.按采购人要求,在上海大学物业报修巡检平台完成10KV配电站巡检、在线接报修并填报维修计划及维修材料清单待审批后执行。维保设备清单、容量及数量等详见公告附件(供应商在响应本指标时需要扩展描述,提供详细方案及编制依据,不得照抄响应,供应商需要在服务报价模块填报详细服务报价明细)(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服务团队 | 是 | 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得少于6人,请提供人员名单及岗位分工,及每位人员有效高压电工操作证,并承诺证件及时复审(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 是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期限提供相应的服务,供应商响应时相关的服务流程图或供应商质量控制制度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 是 | 供应商需制定变配电站高低压设备每年度维护保养、检修工作计划,并完成年度维护保养、检修的实施工作;供应商在响应时需要提供服务期限内明确的进度计划表(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安全保证措施 | 是 | 供应商在响应时需要提供相关安全保证措施,包含但不限于雷雨天气、高温酷暑等情形(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应急方案 | 是 | 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应急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作业安全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含触电、机械损伤等)、作业进度质量保证紧急事件应急措施(含人员变更、材料缺失等)(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自罚承诺 | 是 | 供应商若未能按时保质完成维保服务或是因为维保服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供应商需要支付不低于成交金额5%的违约金。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包含此条款的自罚承诺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增值服务 | 是 | 供应商响应时提交除服务内容外还可以提供合理适用的增值服务内容列表(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要求名称 |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 要求说明 |
---|---|---|
信用中国证明 | 是 | 信用信息报告日期最早应为本项目迅采公告发布之日(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是 | 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 是 | 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要求名称 |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 要求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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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综合实力 | 是 | 供应商需提供公司简介、往期获得过的相关荣誉证书或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资质证书、近5年内(自2019年1月起)相关服务案例的照片或报道等。 |
同类业绩 | 是 | 供应商需提供自2021年12月起至今的同类的服务合同,其中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服务名称、签订日期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同类业绩合同供应商需分列填报上传,合并文件填报或集中填报在同一格子内的算1份业绩。 |
付款方式 | 是 | 一年两次付款,上下半年各付一次(每次为成交金额的50%),付款前供应商需要交付采购方工作报告。本成交金额已包含维保与维修费用,如实际维修费用超出成交金额上限的,将不再另行追加支付。 |
服务期限 | 是 | 从2025年1月到2025年12月 |
1、质量标准和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成交供应商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2、验收
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采购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成交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递交验收通知书,采购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采购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成交供应商应当配合。
如果属于成交供应商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成交供应商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如果属于采购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采购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采购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成交供应商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采购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3、保密
如果采购方或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4、补救措施和索赔
采购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成交供应商提出索赔。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成交供应商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采购方提出索赔,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3)如果在采购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成交供应商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成交供应商接受。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在采购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采购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方损失的,采购方有权进一步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
5、履约延误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如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采购方有权没收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成交供应商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6、误期赔偿
除合同不可抗力部分的规定外,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采购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7、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汇款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虹桥支行
账号(人民币):020*****100*****
户名: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成交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直接向代理机构支付。
2)成交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为基础,再以63.71折计取(不低于2500.00元人民币)。
上海大学
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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