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民政精神疗护院公建民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呼伦贝尔市民政精神疗护院公建民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呼伦贝尔市民政精神疗护院公建民营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呼伦贝尔市民政局
行政区域 海拉尔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7日 16:5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呼伦贝尔天益华辰酒店11楼2号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27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呼伦贝尔天益华辰酒店11楼2号会议室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470-*******
采购单位 呼伦贝尔市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赵之箐 联系电话:0470-*******
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百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友谊南苑小区10号楼西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先生 0470-*******
附件:
附件1 附件-投标报名表.docx
附件2 呼伦贝尔市民政精神疗护院公建民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项目概况

呼伦贝尔市民政精神疗护院公建民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邮箱地址:**********@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BY-CS-001

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市民政精神疗护院公建民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市民政精神疗护院公建民营项目

项目编号:2024-BY-CS-00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内容:呼伦贝尔市民政精神疗护院公建民营项目位于呼伦贝尔市鄂伦春旗阿里河镇,总投资1.32亿元,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划分7个病区,设有420张床位,该项目于2024年1月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书,2024年3月14日全部(含配套)工程验收完毕,2024年3月22日完成备案,2024年7月24日办理完房屋产权证,现已具备运营条件。

2.采购内容

为落实市政府关于“呼伦贝尔市民政精神疗护院公建民营项目运营事宜”专题会议精神,让固定资产尽快发挥服务民生的基础效应,经研究,决定采用引进第三方主体(简称“运营方”)运营本项目。

实行公建民营方式,按照“公益性质不变、资产权属不变、主体责任不变”的原则,签订公建民营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必须优先接收、救治民政部门的社会救助对象、社会福利机构的收养对象,建成以民政供养和服务对象中的慢性精神残疾人员为重点,社会上慢性精神残疾、老年期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病人为补充,发展老年养护或其他医疗服务为支撑的“大专科、小综合”医疗服务布局,为民政特困供养和低保患者提供与公立医院同质化的全专科医疗健康服务。第三方运营主体在合同期内从事精神疗护医疗服务经营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条件和要求。

3.合同履约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运营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年,前7年为培育发展期,采购人不向中标供应商(运营方)收取运营管理费,从第8年开始采购人每年向运营方收取运营管理费,运营管理费不低于39.3万元/每年。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运营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年,前7年为培育发展期,采购人不向中标供应商(运营方)收取运营管理费,从第8年开始采购人每年向运营方收取运营管理费,运营管理费不低于39.3万元/每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供应商不得转让、转包。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6.本项目的其他资质要求:

合同包1(呼伦贝尔市民政精神疗护院公建民营项目):

(1)投标人应当具备完成本项目的服务能力,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且能在半年内组建管理二级及以上精神卫生专科病院的医资团队,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应承诺按照不低于国家二级精神病治疗机构的建设标准,完成相关设施设备采购和运营投资,包括但不限于集治疗、收养、救治、康复功能为一体的相关设备采购和精神疗护院的装饰工程改造及其他部分工程。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若中标,则在合同期内从事精神疗护医疗服务经营活动,必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条件和要求。提供承诺书。

(4)投标主体承诺2025年7月31日前必须要正式营业。提供承诺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当具备完成本项目的服务能力,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且能在半年内组建管理二级及以上精神卫生专科病院的医资团队,提供承诺书。(2)投标人应承诺按照不低于国家二级精神病治疗机构的建设标准,完成相关设施设备采购和运营投资,包括但不限于集治疗、收养、救治、康复功能为一体的相关设备采购和精神疗护院的装饰工程改造及其他部分工程。提供承诺书。(3)投标人若中标,则在合同期内从事精神疗护医疗服务经营活动,必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条件和要求。提供承诺书。(4)投标主体承诺2025年7月31日前必须要正式营业。提供承诺书(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8日 至 2024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邮箱地址:**********@qq.com。

方式:网上获取: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1)投标报名表(包含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扫描件、(3)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4)政府采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5)将上述电子版报名资料文件以PDF格式,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邮箱**********@qq.com,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查收,经审查合格后,即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伦贝尔天益华辰酒店11楼2号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伦贝尔天益华辰酒店11楼2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具体内容以附件竞争性磋商公告及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呼伦贝尔市民政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联系方式:赵之箐 联系电话:04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百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友谊南苑小区10号楼西门            

联系方式:王先生 04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47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建民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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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百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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