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高级职业学校食堂托管招标公告

十堰高级职业学校食堂托管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提高食堂服务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将十堰高级职业学校新校区食堂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托管经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说明:

1、十堰高级职业学校新校区食堂分为一楼食堂、二楼食堂(含教工食堂)两个部分,由两家中标企业分别经营。

2、一楼食堂约2200平米,二楼食堂约2200平米(其中教工食堂约600平米)。

3、中标企业在校经营食堂期间,学校不收食堂房租,只按实际使用量收取能源费。

4、经营期限:五年,期满后重新招标,同等条件下,现承租企业享有优先权。

5、经营中的具体事项在承包经营合同中约定,经营合同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订,不得委托他人。

二、投标条件:

1、在湖北省内工商行政部门注册成立的正规餐饮服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餐饮经营许可证。

2、公司注册资金300万元及以上。

3、公司拥有并为中标食堂配备中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公共营养师和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4、有近3年内连续从事1000人及以上规模单位餐饮经营服务的经历,服务单位反映良好。

5、中标食堂两年内必须成功创建省级“放心食堂”。

6、公司信誉好,无食品、消防安全事故及其它违法违规记录。

7、食堂土建部分由学校负责,其他由中标企业负责,经营期满后,无偿移交学校。

三、经营风险保证金:

投标企业中标后,凭中标通知书按照招标方的时间要求与招标方签订承包经营合同。中标企业需交投标保证金5万元,收款帐号:十堰市财政局财政专户-******* ********11-农商银行十堰北京北路支行。

四、报名事项:

请符合条件的、有投标意愿的餐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携带本人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餐饮经营许可证、食堂管理团队(烹调师、公共营养师、食品安全管理员等)人员资质证书、相关单位餐饮经营证明、食品监督和公安(消防)部门无事故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否则做无效处理)于2016年11月29日至2016年12月7日(周六、周日除外)正常上班时间到十堰高级职业学校总务科报名,逾期不候。

联系人:陈忠,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十堰高级职业学校

2016年11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托管 职业学校 十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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