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处理服务询价公告

宝安区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处理服务询价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市容环境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就宝安区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处理服务开展询价调查,现诚意邀请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的公开询价征集。

  一、项目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宝安区有害垃圾的分类管理工作,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根据市、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委托专业公司在宝安辖区内开展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工作,现对该项目服务工作进行询价。中标方负责到宝安区所有住宅区(城中村)、公共场所及公共机构(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大型写字楼、商业街区、工业园区等)产生有害垃圾的场所,将有害垃圾统一收运至中标方在深圳市宝安区辖区内设置的集中暂存点后,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对暂存点内的有害垃圾(废灯管、废电池、家用化学品)进行自行处理或移交具有专业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具体内容欢迎电话咨询:0755-********

  二、报价事宜

  该项目不组织现场询价会,有意参与上述项目报价的公司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上午10:00前提交以下纸质资料(以下每页均需加盖公章或签署,共一式二份)及电子扫描件一份,通过邮寄方式(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二路86号城管局大院5栋501办公室)。

  (1)公司背景、简介及组织结构(须含公司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内容包括废灯管HW49 900-044-49、废电池HW29 900-023-29、家用化学品HW49 900-041-49处置类别)如交由合作企业处理需提供该企业经营许可证及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

  (3)公司管理团队的介绍及其相关经验 、公司相关业务的经验及优势介绍;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授权委托证明书;

  (6)此项目报价函(单独密封,报价表须提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须实名);

  (7)报价联系人在其企业社保证明;

  (8)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9)确认已领取项目需求证明书。

  深圳市宝安区市容环境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保留权利在任何时间终止此次项目的实施,而无须交代理由;此次询价我方不支付任何费用;本次公开询价结果仅为我方作为市场调查参考,不另行公告;递交材料的公司视为知晓并接受本次报价的所有内容。

  附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法定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4.确认已领取项目需求证明书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2月17日


附件:

1.附件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doc

2.附件2:法定授权委托证明书.docx

3.附件3: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docx

4.附件4:确认已领取项目需求证明书.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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