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广西区本级储备玉米柳州粮库公司销售电子竞价交易公告周五
期广西区本级储备玉米柳州粮库公司销售电子竞价交易公告周五
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粮食广西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定于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上午09:10分在交易中心举办广西区本级储备玉米(柳州粮库公司)销售电子竞价交易,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交易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09:10分。
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民主路9号广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楼4楼
二、竞价交易的品名、年份、数量:
品名 | 年份 | 数量(吨) |
黄玉米 | 2021 | 5128.295 |
合计 | 5128.295 |
各标的物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期广西区本级储备玉米(柳州粮库公司)销售电子竞价交易清单(周五)》,实际标的物数量以交易当天最后公布的清单为准。
三、报名方式、交易方式、看样地点、截止时间
1.委托方及参加交易的竞价方须在当期交易会前1个工作日18:00前按要求办理交易中心会员注册、电子密钥、CA证书、电子签章或年审。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16:00。
2.交易方式:现场交易和远程交易。参加交易的会员按时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 gxcbljt.com),从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入口进入广西区本级储备玉米(柳州粮库公司)销售电子竞价交易专场进行交易。
3.看样地点:各标的物储存粮库 (由竞价方自费查看);
看样时间:各标的物储存粮库正常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看样截止时间:当期交易会前一工作日中午12:00。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及结算方式的规定
1.交割期限:各标的交割、付款时间详见附件交易清单。竞得方应在付款截止日期前分批或一次性完成缴款,并通过交易系统支付货款、申请开具《出库通知单》;交易双方须在交割截止日期前完成验收确认,逾期责任自负。
2. 交货方式:仓库门前车板交货。散装出库时,出库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包装出库时,增加费用40元/吨(30元/吨的打包人工、袋子和封口绳的费用。10元/吨过筛除杂的费用)。为明确安全责任,原则上由委托方负责装卸作业。
3. 货款结算方式:委托方委托交易中心收取成交标的物的货款。交易中心按照交易双方已盖章的《验收确认单》释放交割货款,委托方在收到货款T+1个工作日后应自行申请出金,交易中心在收到出金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划入委托方系统绑定结算账户。
4. 逾期提货保管费用:竞得方逾期提货须征得委托方同意。竞得方逾期10天(含)以内,委托方按合同总数量每吨2元/天计算保管费;逾期11天至20天(含),按合同总数量每吨3元/天;逾期20天至30天(含),按合同总数量每吨4元/天;委托方对逾期超出30天未提的货物有权自行处置。
5. 损耗承担:出库损耗由委托方全部承担。
6. 该批粮食严禁用作食品原料,仅限用作加工生产饲料或工业酒精、燃烧乙醇、工业用粉,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竞得方承担一切责任。
7.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玉米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用作中央和各级地方储备玉米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五、保证金、货款、手续费
1.竞价方须预交保证金120元/吨(含交易保证金2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必须在2024年12月19日16:00前将保证金汇入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本场交易会的保证金不能冲抵货款。交易中心凭委托方盖章签署的《履约完毕通知书》清退竞得方扣除手续费后的保证金。
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民主分社
行 号:402*****0446
货款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支行
行 号:203*****3012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民主分社
行 号:402*****0446
*会员汇交保证金、货款时,请务必使用开户时绑定的银行账户办理转账或汇款到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确保正常开展交易、交割、结算等交易业务。否则会造成交易系统无法自动识别,影响参与交易,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
3.手续费:本次交易免费双方手续费。
4.未实现交易的竞拍方可在当期交易会结束后的工作时间内(08:00—16:00),登录交易系统向交易中心提出出金(退款)申请,交易中心将在3个工作日内经审核后退还其申请出金的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对于会员未主动申请出金的视为保留资金在交易中心,不作出金处理(利息归交易中心所有)。交易中心对其暂存交易中心账户的资金按指令代收、代付、代管。
5.本次交易,委托方没有向交易中心预交保证金。若由于委托方存在违约行为造成竞得方损失的,由竞得方自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的约定向委托方追索违约金及其他损失,违约金按竞得方预交的保证金同等金额及比例计算(如:竞得方须预交保证金120元/吨,其中交易保证金2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则委托方违约时按同等金额及比例支付违约金),交易中心不负责、不参与违约金扣划、支付有关的任何事宜。
六、特别说明:
交易中心对本次电子交易标的物的质量不承担任何责任,标的物数量以实际出库数量为准。竞价方参与电子交易前,应在看样期间内亲自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全部情况。竞价方一旦参与竞买报价,则视同认可交易清单品种、质量与库存物品相符。交易成交后,竞得方不得以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标的物为由不确认该项交易。若违约,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七、其他重要事项
1.请委托方及竞价方在交易前务必登陆网站(www. gxcbljt.com))下载或到交易中心领取《国家粮食广西交易中心电子竞价交易规则(试行)》《国家粮食广西交易中心储备粮销售电子交易须知》《交易授权书》《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样本)并了解相关内容。成交即视为认可上述所有合同及规则文件条款。
2.委托方及竞价方可通过登录网站(www. gxcbljt.com))查询本次交易标的物清单、交易须知及相关资料或直接到交易中心领取。
八、联系方式
电话:0771-*******、*******(业务);0771-*******(财务)
九、附件(以下蓝色字体部分可直接点击下载、查看)
附件:《********期广西区本级储备玉米(柳州粮库公司)销售电子竞价交易清单(周五)》
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7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