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海关保健中心年试剂耗材供货资格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山海关保健中心年试剂耗材供货资格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华建招标(中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海关后勤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海关保健中心2024-2025年试剂耗材供货资格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HJCS********】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HJCS********

(二)项目名称:中山海关保健中心2024-2025年试剂耗材供货资格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00元

(五)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中山海关保健中心2024-2025年试剂耗材供货资格采购项目(第二次)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HJCS********

(2)项目内容:本项目拟采购一批保健中心试剂,为供货资格采购,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分为2个包组,包组1预算:*******.00元;包组2预算:******.00元。

(4)本项目确定包组1和包组2的协议供货商各1名,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需要为准。本项目协议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满1年止,期限满后供应商的供货资格即自动终止。采购试剂耗材应支持所用设备配套使用。供应商可以选择一个包组或多个包组进行投标,但必须对同一包组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兼投兼中。

(5)本项目不允许有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6)其他:无

(六)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满1年止。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批发业或零售业。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供应商可自行登录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网站(网址: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自测企业规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12个月内任何1个月编制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磋商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12个月内任何时间的纳税证明资料复印件和缴交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磋商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磋商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按磋商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磋商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

(5)如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如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或书面承诺中标后供货前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资料;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6)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响应文件之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7)供应商必须在代理机构处登记并购买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山市港口镇兴港南路52号华建大厦3楼

3、方式:现场购买或线上购买。

4、售价(元):单一包组售价400元(人民币),同时购买两个包组的,则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购买包组1或包组2,则售价400元;同时购买包组1和包组2,则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山市港口镇兴港南路52号华建大厦3楼

3、本次采购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并且带身份证原件查验。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山市港口镇兴港南路52号华建大厦3楼

六、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http://gongbei.customs.gov.cn/)、采购与招标网(https:///)、华建招标(中山)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uajianzbzs.com/)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和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线上购买:把上述资料发送到至邮箱(hjzbzs668@163.com),备注购买的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并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即可购买磋商文件(购买磋商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2、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竞争性磋商文件和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15号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方式:07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建招标(中山)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南路52号华建大厦3楼

联系方式:0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小姐、戴先生

电话:0760-********

中山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华建招标(中山)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试剂耗材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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