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新时代文旅康养综合项目检测招标公告
华夏新时代文旅康养综合项目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华夏新时代文旅康养综合项目,其招标前期工作已完成,本项目为企业自筹资金100%,招标人为阳春圣荣文旅康养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夏新时代文旅康养综合项目检测
2.2建设地点:广东省阳春市。
2.3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骑士俱乐部约5000平方米、领袖家园及康养中心约******平方米、教育及影视基地、博物馆群、百草园(国医尚林苑)、金色演艺中心、温泉馆、古街及食街及酒店、宾馆、总部大厦、画家村等,及完善周边绿化道路给排水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约69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5亿元;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5招标内容:
2.5.1(1)按工程项目建设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进行的相关检测项目(含第三方检测),具体包括:地基基础检测、基坑监测、桩基础检验试验、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结构检验、沉降监测、幕墙检验、钢结构检测、室内空气检验、防雷设施检测、起重设备检验、消防检测、节能检测、智能化检测、材料进场检验、见证取样检测、监督抽检、高支模监测、装配式所有检测、配建市政道路检测,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项目,包含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的各项验收及质量评定所必须的全部质量检测工作,同时也包括按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检测成果报告。服务范围除以上检测监测、监督抽检、试验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协调工作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③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须按规定上传至阳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及其它政府指定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检测的要求: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2015修正)及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根据本项目检测服务内容,中标人制定检测方案(含细化工程量清单),并报监理和招标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各专业项目进行实际检测前,需将具体检测方案和工程量报监理和招标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未经监理和招标人审批同意擅自检测的,产生的相关检测费招标人不予认可,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费用。中标人按照审批同意的工程量检测清单进场检测,实施过程中做好现场拍照留底记录,实际发生的检测工程量须由监理和招标人现场负责人书面确认,否则不予结算。招标人有权根据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增加或减少计划表所列检测方法和数量,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3)根据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求,中标人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中标人需按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定,开通基坑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监管平台的能力及经验。
(4)本招标项目已包含监督抽检的工作内容,监督抽检数量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实施,中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
2.5.2服务周期:总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检测服务项目完成为止。
2.5.3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854.29万元。
特别提示:如本项目因特殊原因,在三年内都无法实施本项工作的,则该合同也自然终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3.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有以下两种资质:
①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主要招标内容: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检测),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在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平台企业名单内;
②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覆盖主要招标内容:地基基础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检测、防雷设施检测、沉降监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3.1.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3.3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2024年12月6日起至2024年12月13日期间(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桓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21号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6日14时00分至2024年12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于(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前凭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逾期送达招标人应当不予接收。
5.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8日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21号6楼。
6.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8日14时30分。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21号6楼
7.资格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若本次投标登记或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或通过初步评审(含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家数不足3家的,则该次招标失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桓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桓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站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阳春圣荣文旅康养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地址:阳春市合水镇北新路合水水库办公楼
(2)代理人:广东桓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工020-********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21号6楼
招标人:阳春圣荣文旅康养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桓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6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 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近三年(从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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