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处置车辆拍卖机构招标公告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处置车辆拍卖机构招标公告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凭祥市财政局的委托,并报凭祥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拟对凭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处置车辆拍卖机构采购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凭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处置车辆拍卖机构采购单一来源采购
项目编号:YLCZD********-P
一、采购内容和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项目要求
单一来源供应商
1
凭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处置车辆拍卖机构采购单一来源采购
1项
一、项目概况:凭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处置车辆的服务工作,车辆约90辆,对处置车辆进行鉴定评估后,需拍卖的车辆进行拍卖。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收取的拍卖佣金数额不得超过拍卖成交价的4%,且由买受人全部承担,除此之外不得再向各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2.供应商的拍卖程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机动车拍卖规程》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
3.供应商应尽量配合委托方对于本项目的相关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4.供应商负责拍卖车辆美容、拍照、场地、图录、预展等工作;
5.供应商收到待拍车辆后,须负责移交、过户等一系列事宜,在此期间车辆的安全由供应商负责;
6.供应商应采取网上拍卖的方式组织车辆拍卖;
7.供应商在接收待拍车辆(含相关的资料)3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订拍卖方案,并在10天内至少组织1场车辆拍卖会;
8. 供应商应通过广西日报、南国早报、左江日报、凭祥电视台等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利用专业的网站、平面媒体进行充分宣传、发布拍卖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拍卖车辆实地展示不少于2天,车辆预展现场摆放单车信息牌,并由专人负责接受现场咨询;
9. 拍卖车辆成交后,供应商应在7工作日内收齐成交款并交到委托方指定账户;
10.成交车辆的过户由供应商及委托方提供相关材料,买受人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办理车辆产权过户登记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1.服务期限:供应商在接收待拍车辆(含相关的资料)3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订拍卖方案,并在10天内至少组织1场车辆拍卖。
12.服务地点:广西崇左市凭祥市县城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广西正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8日。公示期间,其他供应商若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向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反映情况和问题。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FAX: ****-*******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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