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站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消防站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人
1.1名称: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1.2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越豪大夏13楼
1.3法定代表人:蒙琦
1.4联系人: 陈秋
1.5电话: ********
1.6传真: ********
1.7电子邮箱: chenivy_917@163.com
2招标代理机构
2.1名称: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2.2地址:广州市永泰路50号之一首层
2.3法定代表人: 陈捷
2.4联系人: 何工
2.5电话: ********
2.6传真: ********
2.7电子邮箱: precsc@21cn.com
3交易服务机构
3.1名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3.2地址:广州市人民北路691号20楼
3.3电话:***-******** (报名问题请与代理机构联系)
[注释] 交易服务机构是指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场所、信息和咨询服务,负责见证招标竞赛过程,确认中标通知书的机构。
4招标项目
4.1名称:珠江新城G区小学、G区中学和A1-2区消防站勘察设计
4.2位置:珠江新城G区、A1-2区
4.3建安投资总额: 3782万元(其中G区小学单方造价1600元/平方米,总造价1540万元;G区中学单方造价1600元/平方米,总造价1612万元;A1-2区消防站单方造价1800元/平方米,总造价630万元)
4.4资金来源: 财政拔款
4.5建设规模:三项,总建筑面积23204㎡
4.6项目简介:G区小学建筑面积9627 ㎡、G区中学建筑面积10077㎡、A1-2区消防站建筑面积3500㎡本次投标单位只对G区中学和A1-2区消防站进行方案设计
4.7前期咨询机构:
5投标资格
5.1企业法人。
5.1.1资质范围和等级不低于: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工程勘察乙级以上或与工程勘察乙级以上资质的勘察单位结成联合体。
[注释] 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承接任务所需要的全部专业技能,可以通过联营或分包的方式来获得全部专业技能。联合体成员或分包人之间分工相同的,以资质等级低的单位业务许可范围核定资格;分工不同的,按各自业务许可范围核定资格。
5.1.2先前的经验符合招标项目的要求。
5.1.3关键人员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应当具有本专业或者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注释] 关键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5.1.4宜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1.5信誉良好,以往与本项目招标人无纠纷。
5.1.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取得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从业备案证明。
5.2外国企业承担初步设计(基础设计)、施工图设计(详细设计),必须选择至少一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企业进行合作设计,且在所选择的中方设计企业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接设计业务。外国企业应当提供以下能满足建设工程项目需要的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要求有外国企业所在国官方文字与中文译本两种文本。包括:
(a)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
(b)所在国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和企业保险证明;
(c)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公证机构出具的企业工程设计业绩证明;
(d)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
(e)国际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质量标准认证证书;
(f)参与中国项目设计的全部技术人员的简历、身份证明、最高学历证明和执业注册证明;
(g)与中方设计企业合作设计的意向书;
(h)其他有关材料。
5.3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可以申请独立参加设计招标竞赛。注册建筑师承担初步设计(基础设计)、施工图设计(详细设计),必须选择至少一家符合资质并且招标人同意的设计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工程设计费分配比例由双方商定;协商不成视为自动放弃。
6资格预审
6.1为方便来自不同地区的申请人报名参赛,申请人可在交易服务机构的办理报名。
6.2资格预审申请时间:即日起至 2005年 8月 17 日北京时间16时止。
6.3在交易服务机构或者申请人见证下,招标人按投标资格条件对申请人的资质、业绩、信誉和人员能力进行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不受名额限制。招标人将向入选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函》。
6.4为公平起见,招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参与过本项目前期工作的申请人参加投标。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管理、监理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上述单位有隶属关系、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投标。
6.5如果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不足5人,修正招标方案,报主管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7投标、评标和定标
7.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元,由出售单位开具发票,售后不退,所有招标文件发售款项将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本项目补偿编制及印刷方面的成本支出。
7.2投标保证金为 10000元,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招标人认可的其他形式,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天前递交至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财务部。
7.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计 25日。
7.4招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支付日酬金为每人每日不少于人民币500 元。
7.5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第(a)种办法对投标方案进行评审:
(a)一次完成全部评标,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方案中选出一至三个中标候选方案;
(b)分两阶段评标,第一阶段隐匿投标人的名称,评标时不需要投标人向评标委员会介绍投标文件,第一阶段评审结果揭晓后,排序前3名的投标方案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淘汰其余方案。入选第二阶段的投标人,其主要设计人须亲临评标现场讲解自己的设计构思和想法,并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各种问题作出解答,评委从第二阶段的方案中选出一至三个中标候选方案。
7.6招标人按以下第(c)种办法确定中标方案和中标人:
(a)业主代表不评标,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b)业主代表不评标,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中标人);
(c)业主代表参加评标,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d)业主代表参加评标,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中标人)。
7.7根据7.6条(c)款确定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此类推。
7.8投标人凭合法发票收费,税金和交易服务费自理。
8工程设计费、工期和投标补偿
8.1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暂定为 140.88 万元。其中G区小学单方造价1600元/平方米,总造价1540万元,设计费56.35万元;G区中学单方造价1600元/平方米,总造价1612万元,设计费58.69万元;A1-2区消防站单方造价1800元/平方米,总造价630万元,设计费25.84万元。各项目结算以报建批准面积和上述单方造价为准。
8.1.1本次投标单位只对G区中学和A1-2区消防站进行方案设计,并以方案设计优胜者为中标单位。
8.1.2方案设计阶段占全部工作量比例为 %,方案设计费为20 万元。
8.1.3方案设计费全部用于对完成方案阶段设计工作的投标人的补偿,按以下第(b) 种办法对投标人补偿,:
(a)第1名可获得补偿元;第2可获得补偿元,第3名可获得补偿元,第4至6名分别可获得 元,第7至10名分别可获得 元;
(b) 招标人授予第1名投标人本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不再给予第1名投标人方案设计费补偿;第2名可获得补偿40000元;第3名可获得补偿30000 元;第4至8名分别可获得补偿20000 元;第9至10名分别可获得补偿15000元。
(c) 第1至5名可获得 元(方案设计费的20%)。
以上投标人方案设计补偿费由招标人从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中支付。
8.1.4其余投标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再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投标人少于规定数量的,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招标人向获奖设计方案的主要设计人颁发奖状,邀请实施方案的主要设计人出席开工、竣工典礼。
8.1.5 市政工程、交通工程和其他工程按专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参照建筑工程确定方案设计费比例,工程设计费总额全部支付给中标人,招标人向符合规定的投标人另行支付方案设计费(补偿)。
8.1.6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占全部工作量比例为 85 %,设计费下浮 10 %后预计为107.77万元。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确需另择设计单位进行专项工程设计的,相应扣减计费额,设计费相应调整。若中标设计单位的设计工作完成得非常好,并能积极配合业主的工作,且现场施工单位反映满意,业主可酌情给予设计单位以经济奖励,该奖励最高不超过设计费的10% 。
8.2工程设计费的支付安排。签订合同后15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全部设计报建完成后15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 ;施工图审查通过后15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5% ;主体结构封项后15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15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5% ;缺陷通知期限届满后15天内,设计费全部付清。 工程地质勘察费在提交勘察报告并经业主确认后一次性支付。
8.3工期
设计合同签订后 20 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设计方案。每个报建阶段方案修改时间10个日历日。每个报建阶段完成时间不能超过政府部门规定的时间。完成相应各阶段的方案报建工作并经确定后 30个 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其中土建施工图完成时间20个日历日,其余各专业施工图完成时间10个日历日。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7个日历日内完成补充、修改。除非由于招标人引起延误的时间可以顺延外,中标人必须按以上时间要求完成相应阶段的设计工作并按时提交设计成果文件。
9.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9.1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
9.2合同文本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9.3合同包括的工作范围:
9.3.1工程设计。中标人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进行设计方案修改(包括对中标方案进行较大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指导和监督。中标人除了承担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主体、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道路、围墙、大门、绿化、各类室外活动场地、设施以及室外场地的给排水、强弱电等一切应有设计内容)及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任务之外,还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9.3.2承担涉及土建工程的精装修和设备安装工作的设计;
9.3.3承担本项目的地质勘探,工程地质勘察费按10.1条结算。
9.3.4承担本项目的各专项(含消防、环保、卫生、人防、交通、绿化等所需的各专业)设计、评估、咨询,涉及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费用(按文件规定必须由建设方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除外)由承包人负责;
9.3.5负责办理本项目的规划及各专业报批手续(以办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一批证书、批文为准);
9.3.6负责与区内其他设计单位、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9.3.7负责跟踪办理各类图纸审查手续(所需审查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以上的各专项设计(评估、咨询)费用、所需相关图纸的费用、办理各项报批手续的一切相关费用均已全部包含在设计报价中(按文件规定必须由建设方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除外);该设计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变,投标人在投标时应考虑风险。办理规划及各专业报批手续时间不能超过政府部门规定的天数。中标人应派专人负责跟进。
9.4主要合同条件
9.4.1设计总工期按投标方案所报的《工期计划表》进行总工期控制。总工期不应超过第8.4款规定,中间各阶段的工期由投标人自定,招标人欢迎在合理范围内缩短的工期。
9.4.2保留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工程竣工验收时支付保留金的一半,缺陷通知期限届满全部付清。
9.4.3缺陷通知期限自工程竣工起计365天。
9.4.5争端裁决委员会由三位成员组成,其中广州市勘察设计协会指定一人,承发包双方各一人。
9.5中标人提供的现场服务时间,每2万元设计费不少于1人日。
10工程勘察费
10.1本工程勘察费采取综合单价包干结算办法,最后结算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乘以100元/米综合包干单价(已包括所有取费和税金)进行。
11其他事项
11.1投标人应考虑风险,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外国企业应该了解和考虑有关注册、税金、报关、汇率、外币兑换出境、通信和旅行、现场服务等问题,以免产生分歧。
11.2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1%;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1.3如果设计承包人具有相应的工程勘察资质,招标人可以委托该承包人承担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如果设计承包人不具备工程勘察资质,应将工程勘察分包给具备资质的企业,分包企业须经招标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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