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长沙市第三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采购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长沙市第三医院
行政区域 长沙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7日 20:3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4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保利国际广场B3栋1805室)
开标时间 2025年01月08日 14:30
开标地点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 9 号保利国际 B3 栋 1801-1805 室)
预算金额 ¥1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康心旭、罗婷、粟瑀、朱瑞雪
项目联系电话 0731-********
采购单位 长沙市第三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17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女士:0731-********
代理机构名称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 9 号保利国际 B3 栋 1801-1805 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康心旭、罗婷、粟瑀、朱瑞雪:0731-********

项目概况

长沙市第三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保利国际广场B3栋18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CG-HN-*******

项目名称:长沙市第三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采购

预算金额:1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

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

1

******.00

******.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1)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2)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2)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7日 至 2024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保利国际广场B3栋1805室)

方式: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 9 号保利国际 B3 栋 1801-1805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4年12月17日起至2024年12月24日17:00时止(5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沙市第三医院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176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0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 9 号保利国际 B3 栋 1801-1805 室            

联系方式:康心旭、罗婷、粟瑀、朱瑞雪:07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心旭、罗婷、粟瑀、朱瑞雪

电 话:  07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二氧化碳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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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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