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承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食堂承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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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昌吉州人民医院食堂承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JCLXC(2024)-111-FW)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昌吉州人民医院食堂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
筹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昌吉州人民医院本院区、北院区食堂承包招标(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吉州人民医院食堂承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昌吉州人民医院食堂承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的餐饮经营企业,具备有效的工
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组织机构
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
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
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③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的服务商,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服务商;④投标人在以往餐饮经
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⑥不允许转包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23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②营业执照;③
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服务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服务商。注:需提供以上资料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份,以上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磋商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
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响应。领取磋商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
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磋商文件售价:
2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密封后递
交至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19 楼 1913
开标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1913 室
七、其他
1、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投资额:0 万元
承包费用:20 万元/年(不含水、电、燃气、采暖费等一切经营相关费用);
2)经营方式:承包方为食堂经营管理方,可自行经营食堂,在经营期间需接受医院的监督
考核及合理的改进意见;
3)承包期限:1 年;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范围:包括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补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磋商文件、变更、答疑及
磋商文件补充等内容)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形式: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银行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银行保函或
者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保函应当从其基本账户开具。以供应商基本账户以外的个人、供应商
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者其他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无效。
2)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元)磋商保证金(由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
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磋商保证金交纳手续。磋商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电汇方式递交的,
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的时间为准, 采取支票、银行汇票、保函方式递交的,以实际递
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超过时限交纳磋商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3)银行转账保证金递交账户
账户名称: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65050162604900000418;行号: 105885000050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供应商在缴纳磋商保证金时, 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 并注明联系
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地 址:昌吉市延安北路 303 号
联 系 人:郭老师
电 话:1890994569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1915 室
联 系 人: 任丹
电 话: 2237888、18690862817
电子邮件: 137165791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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