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苏公司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华能江苏公司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华能江苏公司2025-2027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2-1-189-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1. 招标条件

华能江苏公司2025-2027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华能江苏公司本部及所辖各企业 。

2.2规模:华能江苏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目前管理南通电厂、南京电厂、太仓电厂、淮阴电厂、金陵电厂、南京燃机电厂、苏州热电厂、江苏清能分公司、南通发电公司等16家单位,承担华能集团区域能源开发及管理职责。管理装机1550万千瓦,其中新能源500万千瓦,占比32%。具体服务单位如下:

单位

管理单位

服务期限(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

华能国际电力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及华能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部(简称江苏公司本部)

2025年1月15日-2027年12月31日期间成立的其他管理的公司。

2025.1.15-2027.12.31

2

华能国际电力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南通电厂(简称南通电厂)

华能南通燃机发电有限公司、华能南通通州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华能沿海(南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中煤沿海南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华能海安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及2026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期间成立的其他管理的公司。

2026.1.1-2027.12.31

3

华能国际电力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南京电厂(简称南京电厂)

华能南京热电有限公司、南京华能能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华能涟水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华能江北(南京)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南京华能宁淳新能源有限公司、华能南京溧水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华能南京江宁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华能淮安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南京江北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及2025年1月15日-2027年12月31日期间成立的其他管理的公司。

2025.1.15-2027.12.31

4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太仓电厂(简称太仓电厂)

华能(苏州工业园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太仓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华鑫中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中煤太仓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华能临港(太仓)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华能常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宁波华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慈溪市华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金华百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华融新能源有限公司 、湖北华耀能源有限公司及2025年2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期间成立的其他管理的公司。

2025.2.1-2027.12.31

5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淮阴电厂(简称淮阴电厂)

华能淮阴发电有限公司、华能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华能泗洪新能源有限公司、涟水鑫源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涟水鑫众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宝应鑫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及2026年8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期间成立的其他管理的公司。

2026.8.1-2027.12.31

6

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简称金陵电厂)

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紫来再生资源科技(南京)有限公司、华能(池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华能镇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华能阜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中盐华能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及2025年1月15日-2027年12月31日期间成立的其他管理的公司。

2025.1.15-2027.12.31

7

华能南京燃机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南京燃机电厂)

华能南京燃机发电有限公司盐城亭湖分公司、华能南京新港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华能扬州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华能扬州广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华能扬州江都新能源有限公司、华能如皋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华能南京高淳新能源有限公司及2025年1月15日-2027年12月31日期间成立的其他管理的公司。

2025.1.15-2027.12.31

8

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苏州热电厂)

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苏州)能源电力有限公司、盐城鑫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盐城万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安徽华鑫南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梧州鑫投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华能兴建宜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常州金坛兴建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华能万兴宜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苏州华鑫中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青海华达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湖州华鑫中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及2027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期间成立的其他管理的公司。

2027.1.1-2027.12.31

9

华能国际电力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简称江苏清能分公司)

华能启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华能如东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徐州铜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华能盐城大丰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如东八仙角海上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南京六合风电有限公司、华能仪征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盛东如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盛东如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射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华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启东华尔锐风电科技有限公司、华能灌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华能启东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华能启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华泓射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华能睢宁能源开发科技有限公司、射阳华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华能射阳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华能扬州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沭阳沭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华鑫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宿迁华豫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华能中新(如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宣城信鑫新能源有限公司、灌云华伊新能源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泉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南京如风电力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华晖新能源有限公司、华钧(启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及2025年1月15日-2027年12月31日期间成立的其他管理的公司。

2025.1.15-2027.12.31

10

华能南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南通发电公司)

华苏能源开发(浙江)有限公司及2025年3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期间成立的其他管理的公司。

2025.3.1-2027.12.31

11

华能江阴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江阴燃机电厂)

华能江阴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江阴澄东南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华睿南京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华能(宿迁)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及2027年8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期间成立的其他管理的公司。

2027.8.1-2027.12.31

12

华能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简称综合能源公司)

含所属分支机构、华享能源开发泰兴有限公司、江苏华淮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华融智慧(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含其所属分支机构)、华融智慧(诸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华苏能源开发(韶关)有限公司、金华东岩新能源有限公司、华能常州金坛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华能万帮(溧阳)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华能万帮常州科技有限公司、华苏能源开发(丹阳)有限公司、华苏能源开发泰兴有限公司、苏州苏高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北新区配售电有限公司、华能常州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华昇溧阳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华能常州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华能万帮常州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及2025年1月15日-2027年12月31日期间成立的其他管理的公司。

2025.1.15-2027.12.31

13

华能灌云清洁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灌云热电厂)

含所属分支机构、华能连云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华能灌云清洁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工投(连云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济宁华鑫中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及2026年7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期间成立的其他管理的公司。

2026.7.1-2027.12.31

14

华能沿海(南通)能源电力有限公司(简称通州湾电厂)

管理的项目公司及2025年1月15日-2027年12月31日期间成立的其他管理的公司。

2025.1.15-2027.12.31

15

华能华苏太仓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太仓三期)

管理的项目公司及2025年1月15日-2027年12月31日期间成立的其他管理的公司。

2025.1.15-2027.12.31

16

华能中盐(常州)储能有限公司(简称金坛公司)

管理的项目公司及2025年1月15日-2027年12月31日期间成立的其他管理的公司。

2025.1.15-2027.12.31

2.3招标范围:华能江苏公司本部及所辖各企业2025-2027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招标方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3.1协助委托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生产经营维持正常发展;

2.3.2协助委托方申办有关的业务经营许可证书、执照;

2.3.3应委托方要求对有关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依据,出具法律意见书;

2.3.4为委托方草拟、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书、经济合同、公司章程、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等,应委托方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参与重要合同谈判;

2.3.5为委托方投资、资产重组、企业改制、产权界定等相关业务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2.3.6对委托方的合作方进行资信调查;

2.3.7为委托方招标、投标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2.3.8对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每一环节,包括决策、管理、实施进行全程跟踪,就可能发生的影响经营业绩的冲突、纠纷提出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

2.3.9提供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和商业信息;

2.3.10为委托方及其分支机构的创办进行法律制度设计,并对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审查修改、出具法律意见;

2.3.11为委托方办理商标、发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等知识产权的注册申请、续展等有关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2.3.12应委托方的要求,协助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审查或协助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并适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2.3.13协助委托人处理涉及人力资源、劳动合同、劳动争议、职工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等方面的法律事务;

2.3.14根据授权办理委托方内部、外部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包括进行侵权调查、参加听证会、起草和发送律师函、发表律师声明、出具法律意见书;

2.3.15协助委托方拟定企业经营服务场所警示标识的内容;

2.3.16为企业经营服务场所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保卫等工作提供法律建议;

2.3.17对委托方的应收账款、坏账等各类债权的催收提供法律建议,必要时为委托方向债务人签发律师函,并指导、协助进行法律处理;

2.3.18对企业管理层、高级员工以及其具体工作可能涉及某种法律问题的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法律培训全年不少于2次),及时解答相关的法律咨询,并结合个案,讲解法律知识;

2.3.19对委托方的应付账款等各类债务的清偿提供咨询,并指导、协助进行法律处理;

2.3.20及时协助处理企业经营服务场所失窃、致人损害等突发事件;

2.3.21协助委托方做好商业秘密保护工作;

2.3.22协助委托方建立法律档案,预防公司合法权益因疏忽而受损失;

2.3.23对委托方所涉的各类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并予以协调,进行和解、参与调解,必要时另行受托参加诉讼或仲裁;

2.3.24根据委托方工作需要,为委托方提供其他常规法律顾问服务。

2.3.25为华能江苏公司(委托方)提供以上法律服务内容出具法律意见书。

2.4标段划分: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江苏公司2025-2027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标段包1。

2.5服务地点:华能江苏公司本部及所辖企业 。

2.6服务期:2025年1月15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乙方某一项或多项委托事项尚未完成的,本合同自动续展至乙方完成全部委托事项时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个发电或售电企业法律顾问年度(连续服务12个月及以上为一年)服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个新能源(光伏、风电等)发电企业法律顾问年度(连续服务12个月及以上为一年)服务或专项法律服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7日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23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7日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月7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中招互连客服电话:**********

7.4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国际电力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燕江路201号-3幢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25-********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程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1(平台客服);

400-010-1086转8701(项目经理)限于法定工作日:8:30-17:00

电子邮件:long_cheng@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江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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