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区2016年“暖房子”建后维修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龙潭区2016年“暖房子”建后维修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ZJZB201611A01 项目编号: ********G033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龙潭区2016年“暖房子”建后维修工程,已由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吉市政办函[2014]6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市龙潭区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及规模:施工及监理招标。屋面防水、外墙保温、塑钢窗等建后维修工程。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3工程建设地点:吉林市龙潭区
2.4计划开、竣工日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0月30日,总工期303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符合吉建管〔2015〕9号文件要求,其承揽范围按新资质标准中相应级别承揽),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类似规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监理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施工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需在本单位注册)。
监理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需在本单位注册)。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施工投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项目进行投标。
3.6外埠企业在我市承揽工程,需按相关文件执行。
3.7拒绝被列入政府禁止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投标人需持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5日16时00分止。
4. 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6年12月1日到2016年12月5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9日14时00分,地点为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8楼801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5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施工人民币1.6万元,监理0.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吉林市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720 6220 1101 5200 0004 63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龙潭区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
联系人:孙颖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86号创业园C座六层608室
联系人:纪振兴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市龙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日期: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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