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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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东关派出所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HT-ZBDL-2024057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东关派出所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3 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东关派出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财政资金,23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东关派出所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东关派出所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落实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
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
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2.2 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
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
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3.2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
3.3 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
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
章响应文件格式)。;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1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24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具体内容详见磋商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具体内容详见磋商公告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公告
七、其他
海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东关派出所委托,就洛阳市公安局瀍河
分局东关派出所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
极参加。
一、磋商项目名称: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东关派出所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HT-ZBDL-2024057 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23 万元
四、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采购为一个包,为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东关派出所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具体要
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落实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
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
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2.2 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
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
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3.2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
3.3 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
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
章响应文件格式)。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报名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4 日每天 8:30-
11:30,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七、获取磋商文件及报名方式:有意供应商请派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
记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在海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
街交叉口龙泉大厦 10 层)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每份 300 元,售后不退。
八、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启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
九、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和磋商地点:海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
望春门街交叉口龙泉大厦 10 层)。
十、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十一、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东关派出所
地址:洛阳市瀍河区东关大街 129 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79-63989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海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龙泉大厦 10 层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379-64612015-8069/8099
邮箱:htzxzb01@126.com
2024 年 12 月 17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东关派出所
地 址:洛阳市瀍河区东关大街 129 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9-6398911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龙泉大厦 10 楼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0379-64612015-8099
电子邮件: htzxzb01@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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