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大港十中操场照明改造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TFZX24-XJ1217)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大港十中操场照明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资金公用经费9,8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第十中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大港十中操场瓢明改造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港十中操场照明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港十中操场照明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
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须提供有效证书复
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3)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必须配备项目经理一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
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询价,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须提
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
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询价,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公司为其
缴纳社保的记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公司缴
纳社保证明材料)
6)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审计报告或本项目公
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7)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
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需提供最近半年内(投标截止日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
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
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9)经“信用中国”网站(m,creditchine.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经“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11)文件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为: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声明书。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7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19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为(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复印
件加盖公章)。询价文件售价:300元,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塘汉路99号副楼(滨海消防支队北侧)2楼开标室纸质
朱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0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塘汉路99号副楼(滨海消防支队北侧)2楼开标室
七、其他
施工工期:自开工之日起10日内内完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第十中学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第十中学
联系人:郭庆通
电话:1351209017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同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汉路99号副楼(塘沽消防支队北侧)
联系人:马翼
电话:022-25385838
电子邮件:tfgczxyxgs8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翼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限
四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