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环境提升工程-交易公告
教育环境提升工程-交易公告
剑阁县香江幼儿园教育环境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剑阁县香江幼儿园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剑发改发〔2024】242号 | ||||
建设地点 | 广元市剑阁县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本项目为剑阁县香江幼儿园教育环境提升工程,项目总面积为6400平方米,其中维修改造教学楼3497平方米,改造提升园区户外环境2903平方米及配套设施等。;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0.0 | ||||||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范围的全部招标代理工作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12-18 00:00至2024-12-20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12-18 00:00至2024-12-20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和比选公告发布期间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且招标代理登记证诚信分不低于100分。 2、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各至少已完成5个房屋建筑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不低于本项目估算金额的100%。 3、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项目组人员配备符合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操作规程要求,需具备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法律等相应专业能力,其中一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和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其他人员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申请人须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方案且服务方案应完整、细致、准确。5、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2002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按项目中标金额计算后下浮20%收取。 注:a、提供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从业人员专用章、《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从业资格截图、相关证书证件的扫描件;b、提供本单位为以上人员连续缴纳的最近12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c、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提供代理合同复印件和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d、比选人在相关网站进行核查如不一致做不通过处理。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号:*********@qq.com(可根据项目情况多附相关证明材料供招标人选择),同步在比选平台报名。 | ||||||
联系人 | 王老师 | 联系电话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