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专用校车招标公告

中小学专用校车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竞争性磋商)新邱区教育局中小学专用校车采购项目有效期:2016-12-02 至 2016-12-09撰写单位:辽宁省阜新市区县用户-新邱区撰写人:新邱区 (竞争性磋商)新邱区教育局中小学专用校车采购新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新邱区教育局的委托,对中小学专用校车(采购项目编号:XCC2016-010)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一、 采购内容:
品目号产品名称技术要求数量
1中小学专用校车详见采购文件2台
本次项目为1个合同包,最高限价:72万元,供应商对包内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本采购项目技术指标及参数由采购单位提供,供应商如有疑问,由采购单位负责解释。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二)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三)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与阜新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首先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网址:http://www.ccgp-fuxin.gov.cn,然后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原件到新邱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审。报审地点:新邱区政府采购中心(203室)联系电话:****-*******四、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1、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2、方式:供应商到新邱区政府采购中心(203室)领取采购文件,领取采购文件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身份证、如不是法人代表,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以上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五、磋商保证金1、缴纳方式:电汇(账户名:阜新市新邱区教育局;银行名称:工商银行新邱区支行;账号:****************360;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2、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元3、递交磋商保证金时间:2016年12月9日15:00止(北京时间)4、退还磋商保证金地点:新邱区教育局(****-*******)5、退还磋商保证金方式:电汇或转账支票。六、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递交报价文件及磋商地点1、磋商时间:2016年12月12日9:00(北京时间),磋商时递交报价文件。2、递交报价文件及磋商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2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按时参加竞争性磋商。七、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单位:新邱区教育局地 址:新邱区长营子大街东侧(阜新市第十三中学后身)联 系 人:刘宏伟联系电话:183*****733集中采购机构:新邱区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新邱区新邱大街53号项目联系人:马天翼联系电话:****-*******新邱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2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校车 专用 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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