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桂林市象山区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校园互联网光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
一、项目名称:校园互联网光纤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XSZC2016D33JC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1
| 校园互联网光纤服务采购
| 1
| 项
| 20条互联网光纤租用服务一项,使用地分别为桂林市象山区逸夫小学、民主小学、回民小学、崇善小学、力创小学等学校。要求提供良好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及其他优化服务。租用期限:2-。
|
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贰万肆仟元整(¥624000.00)。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竞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有工信部颁发的通讯网络运营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12-1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6-12-7止(工作),每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30分~17时00分,双休和法定节假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桂林市体育中心体育场4号门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元。
4、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
②邮购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必须于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同时该汇款凭证复印件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相应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等合格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也必须于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寄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桂林市桂林体育中心体育场4号门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邮编:541001,联系人:麻丽芳,联系电话:
****-*******),否则,邮购不成立。
八、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仟贰佰肆拾元整(¥6240.00)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从供应商银行账户转出并到达以下账户,否则视为无效谈判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桂林分行
账 号:2103 21541930 0025 272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供应商应于2016-12-9上午10时0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桂林市体育中心体育场4号门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12-9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部另行通知。地点:桂林市体育中心体育场4号门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评标室,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1、缴纳履约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桂林分行
账号:2103 21541930 0025 272
2、购买谈判文件及交纳中标服务费帐户:
开户名: 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账号:4500 1635 2070 5070 2490
开户银行:建行桂林分行高新支行
十三、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桂林市象山区教育局
地址:桂林市雉山路19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侯先生;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体育中心体育场4号门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维 联系电话:
****-******* 传真:
****-*******3、监督部门:桂林市象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6-12-1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