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行监测及水质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委托第三方企业招标公告
企业自行监测及水质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委托第三方企业招标公告
白银市盛水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自行监测及水质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
委托第三方企业招标公告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水质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任务,我公司就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水质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参与投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测的工作内容及最高限价:
序号 | 监测类别 | 监测点位 | 点位(个)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监测次数 |
1 | 无组织废气 | 厂界四周 | 4 | 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 | 监测1天,每天4次;1次/季度 | 4次 |
2 | 噪声 | 厂界四周 | 4 | 等效连续A声级 | 监测1天,每天监测2次;1次/季度 | 4次 |
3 | 废水 | 废水排放口DA001 | 1 | PH、悬浮物、COD、氨氮、BOD5、总磷、总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 动植物油、石油类、色度、铅、铬、镉、砷、烷基汞、总汞、六价铬 | 监测1次;1次/月 | 12次 |
4 | 有组织废气 | 有组织废气排放口 | 1 | 氨气、H2S、臭气浓度 | 1次/半年 | 2次 |
5 | 水质比对 | 进出口 | 2 | COD、氨氮、总磷、总氮 | 1次/月 | 12次 |
参照24年企业自行监测项目及比对监测费用8.6万元及省内其它市州污水厂企业自行监测费用,2025年度全年企业监测总费用最高限价8.2万元(含雨水监测及临时委托废水监测全年不超过12次)。
二、监测企业基本要求:
1、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甘肃省环保厅备案。
2、在白银市设有办事处,配备车辆和化验室,配置检验化验人员(不少于6人)。
3、近两年内在白银市内负责水污染源企业监测工作。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
2、报名要求:
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3、资质要求(必须)
(1)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6名化验人员的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相关人员需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提供近两年水污染源企业自行监测委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024年度不少于4家;
(4)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正式报价单。
四、评标办法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首先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合格后进入详细评审。
(一)初步评审
评标过程中,投标人递交的资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不合格;
2、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与其他投标人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2、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3、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未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5、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二)详细评审
初审合格的投标资料进入详细评审。
评分细则
1、价格(70分)
当有效投标报价多于或等于5家时,评标指标等于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少于5家时,评标指标等于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指标价时得满分;投标人报价每向下浮动1%扣0.3分,每向上浮动1%扣0.5分。扣至20分为止。
2、商务(15分)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具有企业3A级企业信誉等级证书者得5分,没有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近两年白银市内企业自行监测委托监测业绩,且2024年度不少于四个,每增加一个业绩加0.5分,满分5分。
(3) 拟投入本项目各专业组织结构安排合理、完整,人员专业性强,资质证书齐全,并附有组织机构图表,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没有组织机构图表不得分;)
3、技术(15分)
(1)提供完整的自行监测服务原始记录、报告,并有明确内容;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
(2)对本项目服务标准及服务承诺计划到位;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
(3)根据本项目制定的服务方案提供切实可行的保障方案(包括响应时间、人员安排、联系方式等)根据方案合理性综合评判,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
五、联系人:
徐全双 联系电话:189*****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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