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山育英实验学校校外供餐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莲花山育英实验学校校外供餐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第一0九中学(莲花山育英实验学校)校外供餐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第一0九中学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8日 09:3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2月31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 ||
预算金额 | ¥16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仲崇敏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169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第一0九中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莲花山区连忠路与鸣溪街交叉口正西方向524米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贾楠159*****85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仲崇敏0431-********/136*****169 | ||
附件: | |||
附件1 | 【二次公告】长春市第一0九中学(莲花山育英实验学校)校外供餐项目.docx |
项目概况
长春市第一0九中学(莲花山育英实验学校)校外供餐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邮箱报名的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材料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邮箱(**********@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获取谈判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食品经营许可证;③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文件;④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ZX-********-2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一0九中学(莲花山育英实验学校)校外供餐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基本要求:满足“热链配送”等相关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内采购需求的所有标准;
2.供餐时间和供餐对象:每学期按100天计算,每年2学期。小学学生317人,中学学生203人,教师87人;
3.营养餐原则:应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的要求进行营养配餐。午餐营养摄取量:具体参照《中小学生午餐营养配餐技术要求》;
4.服务依据及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国家相关法规和学校规章;
5.服务地点:长春市第一0九中学(莲花山育英实验学校);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含集体用餐配送);2.2供应商需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级A级标准;2.3配备符合配送需要的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2.4配餐企业应自觉接受教育行政、市场监督、卫生健康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学校组建膳食委员会,膳食委员会定期抽查学生用餐的质量与品种,如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配餐企业,并要求配餐企业限期整改;学校膳食委员会定期(每学期至少1次)到配餐企业监督检查食品采购、企业管理等方面。2.5信誉要求:(1)近三年餐饮经营过程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中毒事件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2)不接受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在官方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8日 至 2024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邮箱报名的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材料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邮箱(**********@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获取谈判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食品经营许可证;③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文件;④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方式: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邮箱报名的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材料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邮箱(**********@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获取谈判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食品经营许可证;③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文件;④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第一0九中学
地址:长春市莲花山区连忠路与鸣溪街交叉口正西方向524米
联系方式:贾楠159*****8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联系方式:仲崇敏0431-********/136*****1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仲崇敏
电 话: 136*****169
标签: 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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